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由于原审批的授信期限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各银行充分协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继续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是指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短期、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品种合计可使用的最高额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本次拟申请额度 | 上年度审批额度 | 变动情况 |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 |
合 计 | 50,000 | 50,000 | - |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最高限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不代表公司实际使用额度,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二、有效期
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三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终止时止。
三、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
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2、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
3、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4、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议案审议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