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以现有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857,602.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3日,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207,668.4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6,931,001.8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693,10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9,969,357.84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5,392,261.43元,总股本为144,644,007股。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7,857,602.8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57,857,602.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52%。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7,857,602.80 | 43,393,202.10 | 47,902,5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207,668.44 | 108,507,819.26 | 181,105,616.27 |
研发投入(元) | 68,330,080.51 | 53,012,359.16 | 50,040,998.63 |
营业收入(元) | 1,591,940,799.94 | 1,029,037,049.39 | 1,291,331,635.3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79,969,357.8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55,392,261.4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9,153,304.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7,940,367.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 149,153,304.90 |
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71,383,438.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3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已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