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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信永中和于2024年12月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4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线

下结合线上的形式召开,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就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关注重点、主要审计程序、项目人员安排、质量保证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线下结合线上的形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2024年整合审计与治理层沟通函,就2024年度审计结论、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和整体审计安排回顾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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