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5-018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年度经营规划,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所”)、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械总院”)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5.00万元,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838.85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85.00万元,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11,306.11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相关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雷振、乔培新、吕晓春、陈波回避表决;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全法、周金静、陈春鑫回避表决。3)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1)子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相关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回避;
2)子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常州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协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全法、张钰强、单兴海需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回避。
(三)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接受劳务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检测费、广告费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400.00 | 63.91 | 294.85 |
设备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00.00 | 0.00 | 82.30 | ||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00 | 0.00 | 0.4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费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5.00 | 0.00 | 13.02 |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5.00 | 0.00 | 0.80 |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 设备及配件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5.00 | 0.78 | 0.00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小计: | 526.00 | 64.69 | 391.37 | |||
接受劳务 | 常州市新华昌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费用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300.00 | 52.11 | 213.53 |
采购商品 | 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 | 货柜等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800.00 | 0.00 | 406.90 |
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30.00 | 0.00 | 0.00 | |
江苏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 | 60.00 | 8.29 | 41.77 | |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小计: | 1,190.00 | 60.40 | 662.20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合计: | 1,716.00 | 125.09 | 1,053.57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20.00 | 0.00 | 106.74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2.00 | 0.00 | 10.38 | |
技术开发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00.00 | 9.43 | 0.00 |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5.00 | 0.00 | 6.24 | |
哈焊国创(青岛)焊接工程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00 | 0.00 | 0.57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小计: | 248.00 | 9.43 | 123.93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宁波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2,000.00 | 544.76 | 2,662.62 |
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000.00 | 263.13 | 1,468.53 | |
青岛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 | 1,500.00 | 251.82 | 2,113.32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
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200.00 | 228.68 | 2,046.99 | |
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1,300.00 | 317.33 | 2,201.97 | |
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200.00 | 16.37 | 63.23 | |
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 | 焊丝 | 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200.00 | 0.00 | 0.56 | |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小计: | 7,400.00 | 1,622.09 | 10,557.22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 | 7,648.00 | 1,631.52 | 10,681.15 | |||
关联租赁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31.00 | 0.00 | 55.36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小计: | 31.00 | 0.00 | 55.36 | |||
关联租赁 | 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45.00 | 10.40 | 32.05 |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小计: | 45.00 | 10.40 | 32.05 | |||
租赁合计 | 76.00 | 10.40 | 87.41 | |||
其他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公司委托哈焊所代付电费 | 参考哈尔滨电力中心公布的 | 130.00 | 72.44 | 268.1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交易均价和月度竞价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小计: | 130.00 | 72.44 | 268.19 | |||
其他 | 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 公司委托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代付电费 | 参考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布的交易均价和月度竞价 | 50.00 | 8.01 | 54.64 |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小计: | 50.00 | 8.01 | 54.64 | |||
其他合计 | 180.00 | 80.45 | 322.83 |
注:表中“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检测费、广告费 | 294.85 | 280.00 | 77.10 | 5.30 |
设备 | 82.30 | 0.00 | 3.24 | 100.00 |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80 | 7.00 | 0.02 | -88.57 |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 设备 | 0.00 | 10.00 | 0.00 | -100.00 | |
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费 | 13.02 | 10.00 | 6.45 | 30.20 | |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0.40 | 0.00 | 2.52 | 100.00 | |
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 | 货柜等 | 406.90 | 300.00 | 100.00 | 35.63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常州市新华昌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费用 | 213.53 | 250.00 | 52.48 | -14.59 | |
江苏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41.77 | 60.00 | 81.88 | -30.38 | |
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0.00 | 5.00 | 0.00 | -100.00 | |
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0.00 | 30.00 | 0.00 | -100.00 |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合计: | 1,053.57 | 952.00 | - | 10.67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 焊丝 | 106.74 | 100.00 | 0.07 | 6.74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焊丝 | 10.38 | 5.00 | 0.01 | 107.60 | |
技术开发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
哈焊国创(青岛)焊接工程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焊丝 | 0.57 | 1.00 | 0.00 | -43.00 | |
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焊丝 | 6.24 | 0.00 | 0.00 | 100.00 | |
宁波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焊丝 | 2,662.62 | 2,900.00 | 1.70 | -8.19 | |
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 | 焊丝 | 1,468.53 | 2,000.00 | 0.94 | -26.57 | |
青岛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 | 焊丝 | 2,113.32 | 2,300.00 | 1.35 | -8.12 | |
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 焊丝 | 2,201.97 | 2,300.00 | 1.41 | -4.26 | |
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焊丝 | 2,046.99 | 2,600.00 | 1.31 | -21.27 | |
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 | 焊丝 | 63.23 | 200.00 | 0.04 | -68.3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 | 焊丝 | 0.56 | 0.00 | 0.00 | 100.00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 | 10,681.15 | 12,506.00 | - | -14.59 | |||
关联租赁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5.36 | 65.00 | 22.51 | -14.83 | |
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32.05 | 0.00 | 6.55 | 100.00 | ||
租赁合计 | 87.41 | 65.00 | - | 34.48 | |||
其他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 公司委托哈焊所代付电费 | 268.19 | 350.00 | 4.72 | -23.37 | |
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 公司委托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代付电费 | 54.64 | 50.00 | 0.96 | 9.28 | ||
其他合计 | 322.83 | 400.00 | - | -19.29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与上述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预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采购、销售等业务进行策略性调整。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424007919W法定代表人:雷振;注册资本:11,5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207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刊出版;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增材制造;金属制品修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为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240761925C法定代表人:谢华生;注册资本:18,4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17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电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铸件、铸造材料的研制、开发及产品的销售;机械制造、材料工程的装备、成套技术的开发、销售,机械制造生产线的开发、工程承包;自动化技术及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销售;机械、电子设备、精密零件的开发、销售;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销售;工程承包;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及工程承包;标准化及计量技术服务;质量检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0666868
法定代表人:李爱国注册资本:35,9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49号。经营范围:齿轮传动产品、钎焊材料、耐磨材料、焊接装备、精密铸锻制品、热处理工艺服务与设备、环保设备、智能装备、机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增材制造装备及产品的制造、技术服务;粉末冶金制品;金属制品(含贵金属)加工、贵金属工艺品加工;机械结构强度及振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质检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机电工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成套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承包;期刊出版;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经营。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哈焊国创(青岛)焊接工程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R8EKG7K法定代表人:雷振;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宏西路1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哈焊国创(青岛)焊接工程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093027XK法定代表人:孙飞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经营范围:认证;认证培训;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751839368J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硚口区宝丰二路126号。
经营范围:表面工程工艺材料、表面工程装备、表面工程生产线的研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标准化、质量论证、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承接防腐工程;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危险化学品的研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590565502N
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浙江省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88号(自主申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08125709G法定代表人:单兴海;注册资本:6,121万美元;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遥观镇。经营范围:集装箱及其金属结构件和零配件的制造;非道路运输站(场)内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及董事周金静女士担任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常州新华昌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常州市新华昌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17400773G
法定代表人:巴凤乐;注册资本:5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大道。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常州市新华昌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常州市新华昌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2509657532
法定代表人:单兴海;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江苏万隆特种货柜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江苏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14012804B
法定代表人:孙国伟;注册资本:-;注册地: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大道6号。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江苏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加油站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江苏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加油站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宁波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369908285法定代表人:潘华萍;注册资本:2,064.5136万美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雷古山路101号1幢1号。经营范围: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及集装箱的设计、制造;集装箱箱体的维修及服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宁波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宁波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6912693234
法定代表人:潘华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南星路185号内3号、4号、5号车间。
经营范围:罐式集装箱及其他集装箱的设计、生产和销售;金属结构件及零
件的生产、销售;集装箱租赁、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一般货物的仓储服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嘉善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青岛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803636370
法定代表人:张钰强;
注册资本:3,700万美元;
注册地:青岛胶州市北关办事处有士泊村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青岛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青岛新华昌集装箱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1666105749E
法定代表人:汤文昌;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注册地: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六经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维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
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天津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5MADK85MH5P法定代表人:张钰强;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华昌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密封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全法先生担任新华昌集团有限
公司监事职务且持股15.0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金静女士持有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15.00%股份。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为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江苏翎颂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与服务、销售产品、关联租赁等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主要通过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等方式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行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状况,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各关联方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相关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并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关于确认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并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