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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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1-2 |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BJAA4B0180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哈焊华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哈焊华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哈焊华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哈焊华通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5BJAA4B0180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45.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3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618,758.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0,668,715.12元后【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42,555,507.57元(不含税),其中公司前期已付保荐费1,886,792.45元(不含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账户(账号为:32050162980009998888)人民币657,950,042.88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83,698.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0,979,551.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867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766,185.02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05,468,932.97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6,741,836.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2,508,021.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3,734,453.21元(含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等 | 合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 | 32050162980009998888 | 91,883,016.34 | 17,089,419.00 | 108,972,435.3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519902026910108 | 7,465,822.28 | 1,464,064.51 | 8,929,886.7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 | 479377470544 | 9,139,551.66 | 2,708,070.67 | 11,847,622.3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23050186675100001761 | 29,983,139.64 | 4,001,369.11 | 33,984,508.75 |
合计 | — | 138,471,529.92 | 25,262,923.29 | 163,734,453.21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4,097.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74.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250.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高品质焊丝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1,284.00 | 41,284.00 | 1,010.33 | 15,095.70 | 36.5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1,803.72 | 4,253.42 | 85.0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特种高合金焊丝制备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2,560.13 | 7,001.68 | 70.02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6,284.00 | 56,284.00 | 5,374.18 | 26,350.8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900.00 | 6,900.00 | 2,300.00 | 6,9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未明确投向 | 否 | 913.96 | 913.96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813.96 | 7,813.96 | 2,300.00 | 6,9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64,097.96 | 64,097.96 | 7,674.18 | 33,250.8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693,477.61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2597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威尔焊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取得投资收益共计18,165,802.27元,该部分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威尔焊接有限责任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45.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3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618,7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639,20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0,979,551.66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8,139,551.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867号)。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2022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3,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暂未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3,000,000.00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暂未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4-011。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