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性运作。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三、《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四、《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六、《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七、《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八、《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 ||
九、《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十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十二、《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19日 |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五、《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25日 | 一、《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5日 | 一、《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海盐中达金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及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变化等实际情况,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海盐中达金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增资扩股海盐中达金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补齐产业链、建设研发平台、打造研发队伍、提高盈利能力及实现经营目标,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创新战略布局。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本次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五)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有效审核及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切实保障股东的权利得到落实;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跟踪检查,督促公司风险防范系统的完善;建立监事会监督的长效机制,使监事会的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特此报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