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装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蓝英装备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蓝英装备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自控”)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需求,借款期限为36个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借款到期后继续向控股股东蓝英自控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
蓝英自控持有公司8,427.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90%,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2号B座806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郭洪生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年1月20日经营范围:工控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办公设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批发零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用状况: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郭洪生 | 450.00 | 90% |
郭洪涛 | 50.00 | 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蓝英自控资产总额62,241.5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663.25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6.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66.65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蓝英自控持有公司8,427.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90%,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洪涛先生担任蓝英自控董事。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蓝英自控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借款币种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
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要。
借款期限:36个月。
年借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还款安排:分次偿还本金及对应利息,出借人将根据资金使用安排并结合借款人偿还资金能力,与借款人协商确认具体还本金及对应利息金额和日期。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蓝英自控签订的《融资合同》,公司向蓝英自控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要,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蓝英自控借款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向蓝英自控借款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3,748.50万元(未经审计)。
八、审核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洪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郭洪涛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蓝英自控借款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攀攀 李志杰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