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向怀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在公司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向怀坤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工程师,工信部全国信息化工程师——GIS应用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教育厅千百十培养人才,深圳市智能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交通运输领域专家。1998年4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教师;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深圳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07年9月至今就职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更名为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向怀坤 | 10 | 10 | 0 | 0 | 否 | 4 |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务求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本人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提出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审阅拟提名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材料,并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在2024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查看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18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其他现场沟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
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关键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获取相关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履职工作。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上述事项的审议、披露、实施的合规性以及对公司与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予以审慎的监督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专业和法规学习,更加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向怀坤
2025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