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5:00—2025年5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580 | 科创新材 | 2025年5月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金鹏家裔(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谢佩娜律师、郑茗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洛新技术开发区三川路2 号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华志)》(公告编号:2025-00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林)》(公告编号:
2025-00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飞)》(公告编号:2025-010)。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对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各项财务工作,对公司2025年的经营规划和财务状况作预测,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该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6)。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1)。
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四)(十六)(十七)(十八);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上述登记资料的复印件。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 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洛新技术开发区三川路2号洛阳
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379-67305320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