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职,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宋飞女士、顾华志先生、袁林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宋飞女士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公司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4、《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1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16日 | 1、《关于聘任王敏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3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风险控制等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