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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1,867,298.5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1,867,385.19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6,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2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六)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

(七)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分红回报规划。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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