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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建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建光)本人作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曾建光《男,1974年4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历任南京雨润集团、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Electrobit(Beijing)软件工程师,西南石油大学助教,南京摩丰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CTO,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教授, 产业经济评论》执行副主编,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职,召集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55001100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发挥会计专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审计机构选聘等重要事项的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及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等事宜严格审核,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也重点关注公司战略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均亲自召集并出席会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董事候选人审核、利润分配等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

独立董事姓名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曾建光963004

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曾建光660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特别职权行使情况如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主要经营业务和财务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关注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2024年,本人依托自身在专业领域内的专业素养,勤勉、谨慎、独立、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2、2024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2024年,本人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2024年,本人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加辖区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化对各

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6天。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以外,还通过实地调研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员工进行沟通面谈,保持密切联系等其他多种方式履职。同时,本人关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的独立判断。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公司与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签订 固定资产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事项、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事项、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24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资质情况及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天健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天健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2024年,公司分别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已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别关注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希望公司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能健康发展,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建光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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