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太仓青山绿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绿环保”)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注销青绿环保。本次注销完成后,青绿环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青绿环保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业务,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