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及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六次,会议决议均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媒体 |
1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2-8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2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23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3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7-2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4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8-6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5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10-29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6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2-31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历次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审议事项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关于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暨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
(三)监事会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组织的监事业务培训,结合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的需要,自觉学习了关联
交易、内部控制、股权激励、再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二、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深入公司开展调查研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计提减值准备、关联交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1.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听取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公司按市场规则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关联企业与其他与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事项依法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报告期内,内部审计
机构能独立地开展日常及专项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规范有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对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对信息披露类别、范围、标准、内部控制流程及责任等各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运行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审查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监督,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依法运作、科学决策,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所做出的各项决策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25年度的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加强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事项监督,继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