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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负责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为:李汉国先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虞义华先生(委员)、易伟华先生(委员),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工作、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4-04-1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08-1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2024-10-2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三、履职情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情况202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专业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用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

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得到保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相互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事务所除了从公司取得审计费用外不存在其他利益往来,员工之间没有相互任职情况,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了该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性的指导意见,使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各项相关资料,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工作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审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8月18日、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相关议案,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客观综合评判,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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