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姜帆,作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姜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姜帆,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现大晟文化,股票代码:60089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6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2月任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1年2月至2024年5月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斯蓝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2024年6月至今担任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沃格光电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等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除领取津贴外,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听取了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3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亲自出席该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慎分析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我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公司内外部审计情况,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进度、关键事项的审计情况,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五)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信息。借助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工作安排,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机构聘任、董监高薪酬情况、股权激励等事项,对公司在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查阅了公司预留的披露文稿,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进行核对,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重大差错,具备财务有效性。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科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人对汪科的辞职情况及工作交接进行了监督及审查,详细了解了汪科辞职的原因以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同时,对于公司高管的稳定性,本人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公司也进行了积极采纳。相关人员的辞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针对聘任程序及拟聘任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的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优化提供了
建设性的建议。
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姜帆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