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
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如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拟购买董责险履行的程序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