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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中钨高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9,473,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321,781.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9,678,216.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实际投入金额项目状态
1柿竹园公司1万t/d采选技改项目建设80,000.000.00进行中
2支付交易对价40,000.0040,000.00已完成
3补充流动资金57,967.8257,967.82已完成
合计177,967.8297,967.82

(二)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柿竹园公司1万t/d采选技改项目预计2027年完成,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性闲置的情况。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拟投资的额度、期限、品种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具体产品、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情况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七、中信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蒋文翔曲达
于志强刘安一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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