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提升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树立及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得同一信息,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在遵循公开披露的原则下,充分披露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信息,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注
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1.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充分、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以及积极有效的沟通,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和未来前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2.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通过营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诚信互利的沟通氛围,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3.优化资本市场的价值认知。通过建立透明、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精准传递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4.培育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和谐统一。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公司其他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协助配合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0731-28265977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minmetalstungsten.com/
三、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总结过往年度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经验,继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1.真实准确编制定期报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认真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展现公司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成果等,突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方向。
2.合规高效编制临时报告,及时传递有效信息。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变动、重大合同签订、业绩预告等,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变化。对于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提前制定信息披露预案,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全面完整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展现责任担当。高质量编制ESG报告,展现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转型发展等方面做的努力,增进投资者对于企业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同时通过增加可视化元素,如图表、数据可视化等,使报告更易于理解和阅读,提升报告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二)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1.积极筹备并组织开好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召开符合规范要求。会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资料准备、会议安排工作。会中,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设置沟通交流环节,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会后,及时统计投票结果,做好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披露。
2.开好业绩说明会,增进与投资者互动的广度和深度。公司将通过组织业绩说明会,参加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3.建立沟通交流长效机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一是做好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来访的接待工作,通过座谈、参观、现场调研等形式,让投资者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于上述人员的现场调研实行预约制度,并做好到访人员的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及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司接受有关交流与调研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按要求进行披露。二是积极参加证券公司举办的策略会,及时了解资本市场以及相关行业的最新动向,通过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沟通,主动传播公司价值,为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了解公司创造条件。三是做好投资者日常咨询工作,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日常交流渠道畅通,在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及时、客观、审慎回复投资者关切的事项,认真登记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
及时反馈。四是及时维护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平台等,更新公司资讯、行业动态、投关服务专栏,展现公司良好发展态势。
(三)提升危机管理工作水平
1.及时关注公司相关的新闻报道、网络舆情等信息,对负面舆情进行监测和预警。对于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确保在舆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降低负面舆情对公司的影响。
2.密切关注公司股票行情,在出现异常波动时,按照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和相关方核实工作,积极应对并及时披露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3.密切关注投资者及媒体对于公司的意见建议和报道传闻等信息,了解投资者及媒体的需求和关注点,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关注行业内的政策变化、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动态等信息,收集整理资本市场动态、上市公司监管等信息,分析研判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开展有效应对。
(四)规范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规范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素质
组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参加海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专业机构举办的业务培训,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提高与投资者沟通的能力和专业水平。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
系统学习,强化投关意识,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5年,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促进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