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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3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78,954,3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632,70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中钨高新 | 股票代码 | 00065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丹 | 王玉珍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五矿广场A座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 | ||
传真 | 0731-28265500 | 0731-28265500 | ||
电话 | 010-60163249 | 0731-28265977 | ||
电子信箱 | zwgx000657@126.com | zwgx000657@126.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钨精矿、硬质合金和钨、钼、钽、铌等有色金属及其深加工产品和装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贸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由钨产业链下游硬质合金端扩展至钨矿山、冶炼、合金全产业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7,416,138,128.83 | 12,975,352,237.82 | 15,714,840,396.02 | 10.83% | 11,697,489,094.64 | 14,261,315,78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46,742,236.09 | 5,771,503,251.05 | 7,129,712,672.81 | 5.85% | 5,387,311,942.62 | 6,517,021,218.46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4,742,768,799.72 | 12,735,999,818.25 | 13,675,464,886.13 | 7.80% | 13,079,969,944.68 | 13,972,006,549.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9,452,548.48 | 484,569,928.21 | 799,753,952.34 | 17.47% | 534,605,401.45 | 757,785,51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162,411,681.14 | 334,070,169.46 | 334,070,169.46 | -51.38% | 478,164,416.81 | 478,164,41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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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199,037.56 | 152,336,943.74 | 657,016,031.84 | 37.32% | 766,066,687.71 | 1,285,568,118.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35 | 0.39 | 15.38% | 0.38 | 0.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35 | 0.39 | 15.38% | 0.38 | 0.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3% | 8.54% | 11.72% | 0.81% | 10.24% | 11.99%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76,403,898.03 | 4,337,272,228.76 | 3,635,028,034.46 | 3,494,064,63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4,030,035.95 | 255,474,176.39 | 245,702,583.77 | 224,245,752.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109,358.47 | 71,774,240.21 | 35,957,318.97 | 8,570,763.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805,247.13 | 57,483,670.19 | 250,214,211.96 | 1,018,306,402.5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2024年12月,公司收购柿竹园公司100%股权并将柿竹园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四个季度财务数据追溯重述,因此与已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差异。 2.2024年9月,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及解读,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的核算口径,将摊销期超过三年、核算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能够对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项目在1-9月的摊销作为经常性损益,在三季度季报中调减1-9月非经常性损益约0.2亿元。 基于公司对公告的进一步解读和谨慎性原则,结合中介机构相关意见,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摊销部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并对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重述。三季度当季归属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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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季报披露数为0.56亿元,重述后为0.36亿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6,77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18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9.92% | 697,212,812 | 138,574,815 | 不适用 | 0.00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93% | 68,887,282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56% | 21,743,325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李优荃 | 境内自然人 | 0.85% | 11,805,101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其他 | 0.55% | 7,740,246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其他 | 0.52% | 7,199,618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 其他 | 0.49% | 6,803,530 | 0.00 | 不适用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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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其他 | 0.45% | 6,245,268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 其他 | 0.44% | 6,152,777 | 0.00 | 不适用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1% | 5,766,908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李优荃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805,101.00股,合计持股11,805,101.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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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12月27日,柿竹园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现合法持有其100%股权;2025年3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9,473,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321,781.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9,678,216.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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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