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
(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2
二、附表 1
第 1 页 共2页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5)第590025号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4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5904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同兴达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同兴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同兴达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同兴达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同兴达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 页 共 2 页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同兴达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4月24日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70.00 470.00 100.00 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 计 —— —— —— 570.00 - - 470.00 100.00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