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规范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管理层围绕董事会的战略规划,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规范运作持续加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5,87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6%。
在消费电子模组方面,公司持续保持与下游客户的良好沟通,稳定公司液晶显示模组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不断尝试开拓新业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使公司整体经营稳健良好。
在显示驱动芯片方面,公司昆山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项目按照规划有条不紊的推进中,坚决落实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战略,经过2024年全员奋力拼搏,目前月产量超过1万片,预计2025年下半年进入中国大陆同级别规模前三。随着项目的正式量产,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正式起锚,将有力助推国家半导体产业链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回购股份及出售股权等重大事项,履行了董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内容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3月5日 |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1、《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3、《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1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1、《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 |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1月1日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15日 |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内容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1日 |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8日 | 1、《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0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8.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日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1、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对《关于2023年同兴达董监高任职情况及工作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预审。
4、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线上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
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 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动2025 年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及治理水平,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