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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原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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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原峰)

作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度,本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履行职务,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原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2018年5月,历任京东方工程师、高级产品企划经理、显示器件事业群营销本部副总经理及FAE总监、战略产品及市场本部总监、消费品牌业务CPO与集团新事业转型项目经理、智慧系统事业群市场总监;2018年5月-2022年3月,任佛山白桦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从事行业咨询顾问服务;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方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6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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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任职资格和条件等进行核实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系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跟踪行业动态,实地调研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审慎客观发表意见,未发生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计划、年审会计师的重点审计事项及审计要点、审计重点工作进展等进行充分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工作,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保持畅通,并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和舆情信息。

本人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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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参加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工作内容包括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关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展情况等。此外,本人不定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会谈、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家蓉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充分了解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任职必需的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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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以上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均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此外,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检查,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地体现了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理由充分恰当,变更程序合理合规。

(五)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2022年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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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相应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上述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专题汇报,并要求公司对所涉及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吸取教训,不断提升会计核算规范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已经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制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及工作贡献等因素,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2024年度发生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利用本人业务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推动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的发展提出更审慎和公正的建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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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原峰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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