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运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2726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20,697,029.7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5,943,814.17元,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112,958,012,308.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96,247,512.33元。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参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章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5,943,814.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9,510,335.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572,009,657.74元,其中: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3,207,429.99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