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楼丹、李双燕、师兆熙、杨子平、褚小斌组成,其中楼丹、李双燕、师兆熙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楼丹担任。
2024年7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楼丹、师兆熙、曾国军、陈琛组成,其中楼丹、师兆熙、曾国军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楼丹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1月29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2 | 2024年4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案》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3 | 2024年7月1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豁免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4 | 2024年8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5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公司2024年1-9月重要事项检查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通过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审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其在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执行审计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有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重要事项检查报告,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保持审计委员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