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双燕,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历任重庆公路所职员、海口华信电脑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市博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现任重庆市信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江流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2024年7月担任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会会议次数 |
4 | 1 | 3 | 0 | 0 | 2 |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4年度,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0 |
审计委员会 | 2 | 2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0 | 0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1 | 1 | 0 | 0 |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会议议案投同意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出席股东会的形式,增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情况等;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运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限至2024年7月,现场工作时间为5日。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并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改进、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
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按照规则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持续完善优化内控制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对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子平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股东均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开查询及提供的材料,未发现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董事
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双燕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