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相关事项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银行授信及融资额度和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下同)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申请并办理公司本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总额度75.35亿元,实际银行贷款余额3.30亿元,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及运用情况合理。
二、2025年银行融资额度及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和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5年度公司安排(含下属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决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裁办理与公司本级授信相关的手续、签署相关授信协议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申请并办理公司本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期限以签订
的相关协议为准,并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