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
人,实际参会董事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扣除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1,577,000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22,200.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7,650,368.2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9,072,568.2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7.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55,859,256.2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7,281,456.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94.04%。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首次调整后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 | 此次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首次调整后实施主体 | 此次调整后实施主体 | 首次调整后实施地点 | 此次调整后实施地点 |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5年2月 | 2026年2月 | 海泰新光、淄博海泰新光、美国奥美克(NV) | 海泰新光、淄博海泰新光、美国奥美克(NV)、泰国奥美克 | 淄博市、美国内华达州 | 淄博市、美国内华达州、泰国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5年2月 | 2026年2月 | 海泰新光、美国奥美克(NV) | 海泰新光、美国奥美克(NV)、泰国奥美克 | 中国、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 | /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勇、王鸣及宋又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八)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基于绩效合约决定,考核标准明晰,考核结果准确,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郑安民、郑耀和辜长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九)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基于绩效合约决定,考核标准明晰,考核结果准确,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董事郑耀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辜长明任公司副经理,2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十)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内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通过《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0时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