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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合计审议了22项议案,详情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经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83.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34.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96.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8%;2024年末总资产145,782.2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349.28万元,同比增长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除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外,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公司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3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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