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精进电动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 2,033,307,900.00 |
项目 | 金额(元)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178,570,973.36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220,917,462.07 |
补充流动资金 | 123,400,000.00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 1,514,953,460.32 |
手续费 | 220,531.47 |
加:利息收入 | 28,442,963.0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23,688,435.7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2021年10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拟授权公司经理层就变更后的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2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变更后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事项,并于2024年7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变更后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账户余额(元) |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1040160001341311 | 活期存款 | 246,365.53 |
北京中关村银行 | 1005890001500024033 | 协定存款 | 439,428.17 |
北京中关村银行 | 1005890001500024117 | 协定存款 | 43,647.29 |
招商银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 110908904910868 | 协定存款 | 2,127.73 |
招商银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 110908904910899 | 协定存款 | 299,082.15 |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 321340100100209951 | 协定存款 | 2,207,350.93 |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 321340100100210523 | 协定存款 | 19,334,218.65 |
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 | 110944759510703 | 活期存款 | 166,206.67 |
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 | 110908904910118 | 活期存款 | - |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 646745039 | 活期存款 | 822,001.76 |
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 | 121912867710707 | 活期存款 | 2,699.01 |
上海银行北京融新支行 | 03004696076 | 协定存款 | 125,307.90 |
合计 | 23,688,435.79 |
注1:原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新客站支行(账号:110908904910166)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0月注销。注2: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招商银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账号:110908904910899)、招行银行北京东方长安街支行(账号:110944759510703)、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账号:
321340100100209951、321340100100210523)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3,587.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2,66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40.00万元。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
未到期。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113.5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200.69万元。
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2,200.6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公
告编号:2022-009)。2024年度,发生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8,181.88万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将“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状态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以前年度调整及变更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200,000.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185,473.69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1 |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 47,181.00 | 47,000.00 | 42,066.58 |
2 |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47,218.36 |
3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23,000.00 | 23,000.00 | 20,639.39 |
4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0 | 80,000.00 | 75,549.37 |
合计 | 200,181.00 | 200,000.00 | 185,473.69 |
(二)变更募投项目情况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其中,公司拟调整“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投资金额,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新增建设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1 |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 33,222.60 | 12,274.20 | 21,863.00 | 34,137.20 |
2 |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33,267.80 | 7,000.82 | 27,000.00 | 34,000.82 |
3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620.49 | 620.49 | 620.49 | |
4 |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 12,000.00 | 7,000.00 | 7,000.00 | |
5 | 原永久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75,549.37 | 75,250.00 | 299.37 | 75,549.37 |
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5,813.43 | 35,813.43 | 35,813.43 | |
合计 | 190,473.69 | 95,145.51 | 91,975.80 | 187,121.31 |
注:上述“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含原募投项目专户利息,“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与“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主要由于专户利息及“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拟自有投入部分导致,上表“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与本表“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主要由于专户利息导致,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10A010080号)。报告认为,精进电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精进电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进电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春楠 | 柴奇志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表
: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7,121.31(见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51.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1,676.4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587.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8.9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 是 | 47,000.00 | 34,137.20 | 34,137.20 | 5,877.37 | 29,151.54 | 4,985.66 | 85.4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50,000.00 | 34,000.82 | 34,000.82 | 9,773.65 | 32,113.56 | 1,887.26 | 94.45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已结项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是 | 23,000.00 | 620.49 | 620.49 | - | 620.49 | -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已终止 |
补充营运资 | 是 | 80,000.00 | 111,362.80 | 111,362.80 | - | 111,701.50 | -338.70 | 100.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 否 |
金项目 | 用 | |||||||||||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 是 | - | 7,000.00 | 7,000.00 | - | - | 7,0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已暂缓实施 |
合计 | 200,000.00 | 187,121.31 | 187,121.31 | 15,651.02 | 173,587.09 | 13,534.22 | 92.7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聚焦,更加审慎、严谨、科学,将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人员的扩充等工作放缓,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进展缓慢。同时,为了降本增效、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公司加强了在低成本的菏泽基地的研发能力建设、资源投入,放慢了在相对高成本基地(主要为北京、上海)的研发能力建设、资源投入。以上措施未负面影响公司研发工作的进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同意将“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状态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北美仓储物流项目:“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立项后,公司对项目展开了积极的推动工作。由于公司在北美的客户的工厂分散在美国多个州和墨西哥、加拿大,为同时考虑现有、潜在新客户和项目优化选址,公司就北美仓储物流中心的选址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调研。公司聘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潜在的选址地区和政府招商政策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并对潜在的具体设施进行了评估。调研和考察的地区分别涉及美国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南卡莱罗纳州和阿拉巴马州。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和政策不确定性问题,出于审慎和保护投资的原则,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对本项目暂缓实施。鉴于北美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会继续评估投资方式和地区,包括对 |
潜在设施进行租赁。如果公司评估并决定改变投资方式,将按照公司章程、交易所、证监会和相关法律及规定,制度履行流程对项目进行优化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受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的影响,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对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百思特生产经营和供应链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严重影响了精进百思特的项目实施。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时地将部分精进百思特的产品转产到其他生产基地,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和减少对客户的影响。由于产品转产,公司压缩了精进百思特的厂房使用面积,减少了租用的厂房。同时,公司通过加大对内部管理力度,优化公司现有管理流程,在其他子公司实施了部分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因此,公司整体上对该项目的投入一直保持谨慎,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资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
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66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200.69万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本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剩余。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2,113.5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200.69万元。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已将2,200.6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公告编号:2022-009)。2024年度,发生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8,181.88万元。 |
注
:“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