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矜)
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秉持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聚焦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所提各项议案,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陈矜,1971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兼任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履职期间召开的10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情况。经对相关议案认真研判,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扎实履行委员职责。在履职期间,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审计机构聘任、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等关键事宜,展开了严谨的审议工作。通过密切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效能、外部审计工作质量以及重大风险管理事项等核心领域,切实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于2024年4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予以细化完善。在履职期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7 | 7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5 | 5 | 0 | 0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审议相关议案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履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员工持股计划、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均投了同意的表决票。
本人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审工作计划、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询问和交流。另一方面,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问题及公司业务情况也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高度关注审计过程,提前召开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会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方式,听取广大投资者意见,督促公司针对投资者所关注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重大决策等各类问题,积极、及时地予以回应,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现场办公等方式,与董事长及管理层保持高频且有效的沟通,与公司进行充分且富有成效的意见交换,为公司长远发展与高效管理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营造了必要条件,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的现场考察与交流活动,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相关业务需求形成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为,该项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减少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远发展,开拓更大市场空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诚信状况良好,且不具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情形,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可以做到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五)提名董事情况
履职期间,一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董事会提名了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审议后认为该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相关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贡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确定;独立董事报酬参考行业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及员工持股计划制定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员工持股进展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经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均合法合规,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履职期间秉持忠实、勤勉的工作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审慎运用广大股东赋予的权利,严格遵循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积极践行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义务。
2025年,本人将持续保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助力公司提升决策水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矜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