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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磁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朗磁塑本持续督导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将现场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7日和18日,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人员马辉、许先锋、沈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现场检查人员根据制定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万朗磁塑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并核对了相关公告;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公司上市以来的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对账单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募集资金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根据各实施主体实际情况,升级门封及磁条生产线全部或部分设备,相应调整门封生产线投资结构,总投资金额调减至7,795.90万元;将“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18,950.74万元用于“新建泰国门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收购国太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部分实施地点;“信息化建设项目”范围变更为覆盖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以及未来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并将项目延期至2027年1月。上述调整系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朗磁塑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

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内控制度中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查阅了三会决议、信息披露文件、相关合同等,并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朗磁塑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均根据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了解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万朗磁塑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备查资料,协调相关人员参与访谈并积极配合其他现场工作的开展,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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