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胡凤兴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燕金元先生所作《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治理结构日臻完善,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经营目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独立董事薛俊东、杨振新、冉茂良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许薇女士向董事会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2A01660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4.13万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302.7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045.06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527.35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核心业务健康发展及战略规划的实施,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8票,回避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燕金元、梁瑾、廖伟、唐文普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同意5票,回避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表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0票,回避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燕金元、梁瑾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7票,回避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宝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原”)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成本,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对深圳宝原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具体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调整至2027年4月30日,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详情如下: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担保额度(调整前) | 担保额度(调整后) |
深圳宝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深圳宝原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深圳宝原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裁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的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机构名称 | 授信额度(调整前)(万元) | 授信额度(调整后)(万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 | 30,000 | 3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3000 | 0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35,000 | 30,000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 | 10,000 |
5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5,000 | 15,000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21,500 | 21,500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5,000 | 5,000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 | 10,000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0,000 | 5,000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0 | 10,000 |
合计 | 139,500 | 136,500 |
上述银行授信最终融资金额仍需和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融资事宜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该额度项下的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和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 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7年6月30日止。(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6日下午14: 30在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号宝莱特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