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于2024年度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程序和相关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内容 |
1 | 2024年4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 |
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2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2024年6月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3、《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4 | 2024年6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7、《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5 | 2024年7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6 | 2024年8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2024年10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8 | 2024年12月2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目前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
责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5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二)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三)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好监事会日常工作议事活动,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履职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将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在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