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19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4.2.23 |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1.07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4.4.18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4.4.25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4.8.26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2.9 | 1.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2024.12.27 | 1.审议《关于在美国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
二、监事会2024年度其他工作情况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审议定期报告等形式,认真地监督、检查和审核了公司财务状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及运作规范。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赛得利(铜陵)无纺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4038.4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 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在进行编制定期报告和筹划股权激励计划时及时登记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相关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