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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此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皓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德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召开两次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安排、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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