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5]0011003070号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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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070号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大唐电信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070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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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唐电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大唐电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大唐电信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大唐电信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胡红康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解风梅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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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839,69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5.24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6.56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减不含税额的承销费人民币3,773,584.91元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996,226,411.65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账号为63404906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2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9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作为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以借款形式取得首笔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家单位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项目未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 20,000.00 | 10,497.925405 | 9,502.074595 | 18.245354 | 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000.00 | 13,703.966161 | 16,296.033839 | 25.914525 | 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
49,999.999656 | 49,702.393957 | 297.605699 | 1,401.372769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本次交易相关发行费用等 | |
合计 | 99,999.999656 | 73,904.285523 | 26,095.714133 | 1,445.532648 |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有22,000万元2024年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2025年3月25日全部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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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778,167.49元,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5,412,467.81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12月2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996,226,411.65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20,180,153.0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09,163,069.48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6,429,410.09 |
减:本期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
本期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62,774,312.01 |
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3,855.48 |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00.00 |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 | |
加:本期利息收入金额 | 1,761,225.21 |
归还前次临时补流资金 | 300,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 55,412,467.81 |
注: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3,773,584.9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6,226,411.6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12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5G特通行业专网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两个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也增加了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开立了支行账号为637254724、637244851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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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账号 | 存款性质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 634049068 | 活期存款 | 53,552,720.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 637254724 | 活期存款 | 1,658,761.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 637244851 | 活期存款 | 200,986.65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739,042,855.23元,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新型高性能系列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特通行业专网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000.00元(含)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起12个月内。2025年3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