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
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0)。
6、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6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合计作废处理上述76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1720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720万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作废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作废事项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