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本保荐人”)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英杰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86,01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286,664.02元,其中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92,460,334.5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826,329.5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9,016.50元,募集资金余额
115,576,274.25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4,543,069.09元,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51,205.80元,理财收益净额1,518,818.0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63,003,228.99元,实有余额22,615,210.20元,与应有差异40,388,018.79元,主要系: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投入金额40,000,000.00元;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2023年8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时已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的税额、公司通过募集账户直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对应的税额,上述共计388,018.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理财及利息收入 | 合计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1137239 | 14,663,416.36 | 2,519,696.66 | 17,183,113.02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1137224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1138307 | 5,321,149.01 | 110,948.17 | 5,432,097.18 |
合计 | — | 19,984,565.37 | 2,630,644.83 | 22,615,210.20 |
注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39账户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40,000,000.00元;注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24账户于2024年9月10日销户,该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88,395.50元,作为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入金额;注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8307系公司之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已经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余额40,000,000.00元,系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息日为2024年12月11日、到期日为2025年3月13日,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为1.05%至2.30%,本年理财收入净额为1,518,818.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有40,000,000.00元仍在进行资金管理,余下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CDAA3B0115)。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询问等多种方式,对英杰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311.3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54.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82.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 | 否 | 17,500.00 | 17,500.00 | 5,413.60 | 11,501.54 | 65.72 | 2024.09.30 | -360.56 | 否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811.39 | 6,811.39 | 40.70 | 6,781.43 | 99.5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311.39 | 24,311.39 | 5,454.30 | 18,282.97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4,311.39 | 24,311.39 | 5,454.30 | 18,282.9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1)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产能逐步释放阶段,项目产线运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充电桩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35,826,329.52元,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有40,000,000.00元进行资金管理,余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杜 柯 | 余 姣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