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高国垒
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国垒,上海章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职业导师、EMBA入学复试考官,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理事,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资金评审专家,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入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上市公司年度人物”。现兼任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爱尔眼科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参会0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 (次) |
高国垒 | 13 | 13 | 0 | 0 |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出席 (次) | 实际出席 (次) | 应出席 (次) | 实际出席 (次) | 应出席 (次) | 实际出席 (次) |
4 | 4 | 5 | 5 | 0 | 0 |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 (次) |
高国垒 | 2 | 2 | 0 | 0 |
5、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每次会议本人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
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人员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独立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爱尔眼科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4年,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查了爱尔眼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以及3批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后续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相关事项
2024年,公司未提名、任免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核实,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年报审计事项充分关注,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线上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总体安排,确认的重要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本人发表了意见并被采纳。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9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三期),完成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学习,进一步了解改革新标准和新要求,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履职质效,深入了解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与责任。
3、2024年10月30日,公司举办第六届“全国爱尔眼科医院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本人高度关注,积极参与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4、2024年12月26日,本人对上海爱尔进行了走访和考察,在医院CEO陈胜蓝的陪同下,与医院主要科室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访谈交流,实地了解科室布局及诊疗服务流程,讨论了2024年患者到院数量、手术满意度、患者服务等相关
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情况及2025年年度经营规划。
(五)在爱尔眼科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本人在爱尔眼科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与公司管理层、医院经营层保持常态化沟通。
(六)爱尔眼科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恪守诚信独立原则,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有效发挥法定职能,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爱尔眼科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爱尔眼科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深交所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高国垒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