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5-013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65,828,04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4,980,001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4,980,001股后的股本760,84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7,824,450.9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093,221.78元;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56,650,078.2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55,018,155.0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256,650,078.2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65,828,04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4,980,001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80,001股后的股本760,84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824,450.9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80,001股,股份回购金额为63,943,727.13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2024年度股份回购金额共计121,768,178.09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2.74%。
2、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7,824,450.96 | 182,306,270.32 | 249,322,539.59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4,093,221.78 | 600,237,388.82 | 846,569,056.67 |
研发投入(元) | 346,288,192.44 | 379,532,490.58 | 332,848,006.52 |
营业收入(元) | 5,010,142,452.91 | 5,641,696,443.40 | 5,469,426,362.1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055,018,155.0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56,650,078.2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9,453,260.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46,966,555.7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 0.00 |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058,668,689.5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57%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