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498.7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6.60万股,股份已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至765,828,04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65,828,0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此次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77.454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582.8040万元。 |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077.454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582.804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情况紧急,需要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情况紧 |
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 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经董事同意可以缩短通知时限或灵活采用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