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海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3,516,76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5,545,05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19,608,726.7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6%。2024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111,64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8,720,369.2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4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关于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的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文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集团、本公司或母公司 | 指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旗滨 | 指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醴陵旗滨 | 指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河源旗滨 | 指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绍兴旗滨 | 指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平湖旗滨 | 指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长兴旗滨 | 指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旗滨 | 指 | 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宁波物流 | 指 | 宁波旗滨物流有限公司 |
沙巴物流 | 指 | 沙巴旗滨物流服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浙江节能 | 指 | 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广东节能 | 指 |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节能 | 指 |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湖南节能 | 指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节能 | 指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长兴节能 | 指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绍兴智能 | 指 | 绍兴旗滨智能玻璃有限公司 |
绍兴电子 | 指 | 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旗滨电子 | 指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电子 | 指 | 四川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绍兴轻质 | 指 | 绍兴旗滨轻质玻璃有限公司 |
福建药玻 | 指 |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药玻 | 指 |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药玻 | 指 | 四川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旗滨光能 | 指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旗滨 | 指 | 旗滨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旗滨实业 | 指 | 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漳州光伏 | 指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沙巴光伏 | 指 | 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绍兴光伏 | 指 | 绍兴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光伏 | 指 | 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光电 | 指 | 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宁海新能源 | 指 | 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昭通光伏 | 指 | 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溪光伏 | 指 | 本溪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光伏 | 指 | 鄂尔多斯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光伏 | 指 | 内蒙古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长兴光电 | 指 | 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光电 | 指 | 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醴陵光电 | 指 | 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郴州光电 | 指 | 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沙巴砂矿 | 指 | 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彝良砂矿 | 指 | 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永昌矿电 | 指 | 彝良永昌矿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醴陵砂矿 | 指 | 醴陵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资兴砂矿 | 指 | 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砂矿 | 指 | 旗滨矿业(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宁波建设 | 指 | 宁波旗滨建设有限公司 |
沙巴建设 | 指 | 沙巴旗滨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深圳新旗滨 | 指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新材料 | 指 | 深圳市旗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旗滨高新 | 指 |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新加坡旗滨 | 指 | 旗滨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 |
新沂旗滨 | 指 | 徐州新沂旗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长兴供应链 | 指 | 长兴旗滨供应链有限公司 |
湖南新材料 | 指 | 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绍兴贸易 | 指 | 绍兴旗滨贸易有限公司 |
湘鑫气体 | 指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深圳鹤裕 | 指 | 深圳市鹤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励珀保理 | 指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福建旗滨 | 指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旗滨 | 指 | 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或报告期 | 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旗滨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uzhou Kibing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无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柏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凌云 | 文俊宇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
电话 | 0755-86353588 | 0755-86353588 |
传真 | 0755-86360638 | 0755-86360638 |
电子信箱 | lingyun.deng@kibing-glass.com | Junyu.wen@kibing-glass.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73 |
公司网址 | http://www.kibing-glass.com |
电子信箱 | info@kibing-glass.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秘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旗滨集团 | 601636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7106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志、李启有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5,649,216,718.88 | 15,682,741,264.36 | -0.21 | 13,312,679,939.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2,587,012.47 | 1,750,882,456.29 | -78.15 | 1,316,678,20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8,648,499.96 | 1,662,182,643.27 | -82.63 | 1,192,333,098.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820,379.66 | 1,543,166,035.51 | -40.91 | 567,578,450.2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342,271,341.47 | 13,549,441,532.99 | -1.53 | 12,598,523,900.46 |
总资产 | 34,627,926,670.90 | 31,915,246,100.52 | 8.50 | 24,437,098,111.2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35 | 0.6552 | -78.10 | 0.49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35 | 0.6437 | -77.71 | 0.48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82 | 0.6220 | -82.60 | 0.44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7 | 13.31 | 减少10.44个百分点 | 1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12.64 | 减少10.48个百分点 | 9.3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之变动原因说明。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月份) | (4-6月份) | (7-9月份) |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857,172,796.61 | 4,054,759,245.47 | 3,688,534,018.85 | 4,048,750,65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1,901,163.67 | 369,331,468.72 | -112,092,767.65 | -316,552,85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15,818,531.09 | 343,601,599.90 | -136,687,958.40 | -334,083,672.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069,207.66 | 265,418,665.55 | 350,169,786.51 | 613,301,135.2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040,519.46 | -13,823,453.70 | 3,000,611.6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877,445.89 | 168,057,267.15 | 129,649,862.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199,522.48 | 1,589,04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1,753,392.4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780,588.74 | 291,707.0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011,054.29 | -44,994,610.60 | 14,464,444.5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228,942.30 | 17,888,823.15 | 23,723,738.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85,136.15 | 2,942,273.68 | 635,111.17 | |
合计 | 93,938,512.51 | 88,699,813.02 | 124,345,108.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73,740.32 | 31,573,740.32 | 97,202.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9,780,366.22 | 280,203,101.42 | 50,422,735.20 | |
合计 | 229,780,366.22 | 311,776,841.74 | 81,996,475.52 | 97,202.36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浮法玻璃、节能建筑玻璃、光伏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的制造与销售。2024年,房地产周期下行,需求不足导致浮法玻璃、节能玻璃价格大幅下跌,光伏装机量增长放缓,供需失衡导致光伏玻璃价格大幅下跌,虽然报告期公司光伏玻璃业务产能释放,产销量增长,但两大核心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企业盈利能力受到显著影响。报告期,公司积极、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保持战略定力,深化治理改革,坚持市场导向,聚焦创新与提质增效,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质量提升”与“稳健经营”。报告期,公司生产各种优质浮法玻璃原片10,881万重箱,同比减少154万重箱;销售各种优质浮法玻璃原片10,676万重箱,同比减少726万重箱。生产光伏玻璃加工片45,741万平方米,销售光伏玻璃加工片43,472万平方米,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64,922万元,同比减少3,352万元,减幅0.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59万元,同比减少136,830万元,降幅78.15%。报告期,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做实董事会,深入构建治理体系。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董事会治理变革,聘请全球顶尖管理咨询机构完成了董事会治理体系变革工作,借鉴和吸收百年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制定《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确定公司治理、业务治理基本精神,并配套建立健全治理、运行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高效、专业化的董事会治理体系。董事会以独立于管理层的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为主,围绕“定战略、做决策、抗风险”的定位,打造“结构优化、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运行高效”的新型董事会、管理层关系,围绕八大核心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引领、战略决策和独立监督作用,有效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优化董事会构成,建立专职董事制度,专职董事躬身入局,深度参与战略决策和监督,持续开展产业评估,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赋能管理层;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功能前置,强化其辅助决策、专业议事和咨询职能,助力价值创造;完善董事会运行组织架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董事履职保障能力;推进董事会运作流程信息化建设,搭建并应用项目管理模块,提升治理效率与透明度,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审计监察与运营监督机制,持续产业评估与问题预警,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稳健发展筑牢坚实的防线。报告期,董事会治理变革初见成效,并逐步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
(二)坚持战略引领,保持定力坚定发展信心。报告期,是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公司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充分发挥和巩固比较优势,完善产业格局,增强创新发展动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支持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和加快发展,推动主导产业做强做优;加强战略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产业评估,及时调整产业发展战略及经营策略;加速延链补链,不断强链提质,聚焦技术革新和品牌塑造,提升创新驱动力、产业竞争力,持续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资源获取、市场拓展、项目投资;完善项目融资机制,压实融资主体责任,加强银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分类匹配融资方式,提高融资工作质效,多措并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深化精益管理,持续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产业评估与对标分析,强化对标找差距和奋力追赶,坚持动态比较的原则,始终保持“对”的积极性和“标”的先进性,深入推动营运管理优化,持续提升产业做强能力;持续精益化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与生产效率,稳定生产运行,量化降低生产环节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市场研判,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浮法差异化产品销售比例,并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灵活调整产品出货策略,保障经营效益;拓展多元市场,根据不同市场需求及不同国家贸易政策,制定对应的营销策略,深化合作,稳步提升产品市占率;强化国内外资源整合,加大力度推进集团集采,打破内部壁垒,加强协同,全面降低采购与物流成本,实现供应链资源高效利用;加强动态财务分析与资金风险管理,优化票据管理流程,强化应收账款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创新人才战略,充分激发团队活力。强化职能建设,以专业化、扁平化为导向,积极推动运营架构优化调整,构建人力资源体系管理“集团-业务板块-子公司”三级管控模式,充分赋能,提升管理效能;推进职级薪酬体系改革,明确各岗位职业发展路径,打通职级发展通道,营造重视技术、专业、技能的良好氛围,加紧储备后备人才;聚焦企业愿景与发展目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核心团队、业务骨干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组织活力,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构建人才地图,确立海外项目“人才本地化”战略,积极拓展海外招聘和高级人才引进,满足不同区域业务发展需求;密切关注后备人才培训、培养及成长,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广搭平台、塑培一体、固本夯基等举措,让后备人才快速成长成才,为集团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加大科研投入,驱动科技创新发展。坚持做强科技创新“硬支撑”,聚焦平台化建设,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重塑大研发体系,组建研究总院,建设深圳中心实验室,打造多个研发中心,集中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攻关突破重点项目、重点技术、重点产品,实现研发模式和效率的提升突破,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化工厂与智能制造”项目落地。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5.85亿元,同比增加2.21%,研发费率3.74%。玻璃工艺设计优化、环保自主设计、超白硅砂加工工艺提升、电子及药用玻璃配方研发、微晶玻璃市场导入及二代微晶玻璃料方研发、TCO玻璃研发与应用、镀膜新产品研发等取得成效。2024年共提交专利申请259件,新获专利授权168项,其中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11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科技创新引领公司转型升级。
(六)强化风险管理,提高发展与经营质量。围绕合规、运营、资产、报告与战略核心目标,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控测试、流程优化等手段,持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健全“全员、全面和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开展产业评估与问题预警,践行董事会、管理层“背靠背”论证机制,围绕控制重大经营风险、规范工艺技术及提升经营管理质量等目标,全面加强审计与运营监督,及时揭示各产业运营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紧抓发现的各类问题的跟踪、落实、整改,实现管理闭环;持续开展财务与资金分析,强调现金流管理优先原则,审核投融资计划,动态评估集团资金供需情况;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反舞弊制度体系,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干部履职监察,强化事中控制,预先防范风险,为企业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注重市值管理,多维度推动价值回归。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1,818.45万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及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780.37万股;派发现金红利8.77亿元(含税)。自2011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2年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78.01亿元,年均现金分红比例52.57%;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支付资金9.25亿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支付资金4.12亿元。持续以真金白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企业价值信心,稳步推进市值管理与股东回报协同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浮法玻璃行业
浮法玻璃作为建筑、汽车、家具及家电等领域的重要材料,其传统需求长期依赖房地产行业周期。
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浮法玻璃行业向“低碳化、高端化”转型,加快推动行业去产能与结构优化,促进浮法玻璃行业减污降碳,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窑炉控制等装备和技术,但行业去产能不及预期,行业年均产能利用率仍处于高位。国家陆续出台措施稳楼市,但房地产行业关键指标仍呈现下行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3%,竣工面积同比下降27.7%,房地产需求不足导致浮法玻璃价格持续下行。
报告期末,全国浮法玻璃生产线共计287条(剔除部分僵尸及搬迁产线),在产225条,日熔量共计157,965吨。报告期,全国平板玻璃产量10.93亿重量箱,同比增长3.07%。
图1:2024年1-12月份全国浮法玻璃日均价格走势 图2:2024年1-12月份全国浮法玻璃产能(吨/日)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2、节能建筑玻璃行业
节能建筑玻璃是通过对浮法玻璃原片进行复合工艺深加工,旨在提升建筑的节能性、安全性及视觉美感,最终生产出兼具安全与美学效果的建筑节能玻璃产品。其主要类型包括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等,广泛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国家高度重视绿色建材的推广与应用,陆续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强调“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建材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推广应用,提升全产业链内生力、影响力、增长力、支撑力”,强调“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到2025年底,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进一步推动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市场化应用,助力绿色建材加快市场开拓。同时,通过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促进绿色消费,在全社会营造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和监管的不断趋严,以及消费者对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建筑节能与安全标准及品质要求逐步提高。这些趋势为注重产品品质、技术创新以及产业供应链稳定的优势企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24年,受房地产行业周期下行影响,玻璃深加工行业供需矛盾加剧,行业呈现出需求疲软、竞争加剧、订单周期同比缩短等多重挑战,玻璃深加工企业经营压力凸显。报告期,全国中空玻璃累计产量14,138.1万平方米,累计下降6.1%,夹层玻璃累计产量15,765.1万平方米,累计增长5.0%。
3、光伏玻璃产业
光伏玻璃为光伏组件重要组成部分,指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价值。作为光伏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其需求量与光伏组件装机量呈高度正相关性,市场增长直接受下游装机规模驱动。
报告期,光伏行业增速放缓。供给端方面,国家出台《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并修订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优化产能结构,规范市场秩序,缓解内卷竞争,拓展应用场景,扩大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求端方面,受政策调整、补贴退坡、并网消纳、土地资源限制、贸易壁垒以及光伏产业链阶段性、结构性产能过剩影响,2024年光伏产业由快速增长向平稳发展过渡,装机增速放缓。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增速达到148%,2024年新增装机增速仅27.80%;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增速76%,2024年全球新增装机增速仅35%。
报告期,受光伏行业新增装机量增速放缓、光伏玻璃产能集中释放等影响,光伏玻璃供需失衡,导致下半年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光伏玻璃行业陷入亏损。报告期末,国内超白压延玻璃在产基地51个,窑炉98座,生产线434条,日熔量92,490吨,同比减少7.07%。报告期,全国光伏超白压延玻璃累计产量2,860.96万吨,同比增长14.64%。
图3:2024华东市场光伏玻璃(2mm镀膜)日度市场价 图4:2024华东市场光伏玻璃(3.2mm镀膜)日度市场价
4、高性能电子玻璃行业
高性能电子玻璃一般是指0.1~2mm厚度的超薄玻璃,以其高透过率、超薄状态下高强度、可靠稳定的耐候性、加工便利性等独特的性能优势,已成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不可或缺的触控模组基板和视窗保护材料。随着智能交互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除传统消费电子领域外,在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物联家居、工业4.0智能工厂、数字医疗教育等新兴领域,其人机交互界面增量需求,给电子玻璃产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市场空间。目前国内高端电子玻璃市场仍被海外企业所垄断,随着国内电子市场和玻璃企业的快速崛起,产品逐步向高附加值市场渗透,市场地位有所提高,国产替代有望在电子玻璃领域加速实现。2024年,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消费电子需求疲软,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乏力,虽然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及车载显示面积扩大,电子玻璃需求潜力提升,但实际订单释放速度不及预期,而电子玻璃行业产能持续扩张,行业整体呈现供过于求的趋势。在国产替代加速的背景下(技术突破和市场拓展逐步取得进展),竞争压力引发价格战,行业毛利率持续下降。未来,电子玻璃企业未来需通过技术升级、绑定头部客户及优化产能节奏,才能实现破局。
5、中性硼硅药用玻璃行业
中性硼硅5.0玻璃是一种高性能的药用玻璃材料,具有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广泛应用于医药包装领域。国外医药行业已广泛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玻璃作为药用包装材料。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生活品质提升、保健意识增强,以及“健康中国2030”战略及一致性评价、关联审批制度的推进,中国药用包装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不断提高,加之国家产业政策引导,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高质量药用玻璃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从国外药用玻璃行业的发展轨迹来看,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未来将逐步替代低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首选材料,特别是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等领域,中硼硅玻璃成为首选存放容器,发展空间巨大。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正加速中性硼硅玻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2024年,药用玻璃行业呈现“高端紧缺、低端竞争”的格局,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推动了药用玻璃国产替代进程加快,与此同时国内行业产能扩张迅速,短期内低端产品出现区域性过剩,而高端产品(如高精度拉管、预灌封注射器)仍依赖进口。中性硼硅玻璃素管产品竞争加剧,产品价格继续下降,受良品率低、规模效应未充分显现等因素影响,国内企业并未能取得有效的成本优势,整体毛利率下降,经营较为被动。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优质浮法玻璃及深加工玻璃、光伏光电玻璃、高性能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是国内建筑玻璃原片、深加工玻璃、光伏光电玻璃、高性能电子玻璃等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产品有1.1-19mm优质浮法玻璃、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浮法玻璃等玻璃原片,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在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节能建筑玻璃,光伏光电高透基板玻璃,高、中铝超薄电子玻璃,微晶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等。
公司产品体系
报告期,绍兴旗滨搬迁超白浮法生产线(1,200吨/日)进入商业化运营,云南昭通旗滨1条(1,200吨/日)、马来沙巴旗滨1条(1,200吨/日)超白光伏玻璃生产线相继建成点火。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4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16,600吨/日)、9条光伏玻璃生产线(10,600吨/日)、4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345吨/日)、2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65吨/日)、11条镀膜节能玻璃生产线(年产能5,280万平方米)、33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年产能910万平方米),在建2条光伏玻璃生产线(2,400吨/日)。浮法玻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二位,光伏玻璃、节能玻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三位,电子玻璃、药用玻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生产基地分布在湖南醴陵、湖南郴州、福建漳州、广东河源、浙江绍兴、浙江长兴、浙江平湖、浙江宁波、云南昭通、天津、马来西亚森美兰州及沙巴州等地,并且在湖南郴州、湖南醴陵、福建漳州、云南昭通、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沙巴州配套建设有普通硅砂矿或超白硅砂矿、超白硅砂加工厂。
2、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进行产品定位,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根据产品的特性,浮法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玻璃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以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工程镀膜大板产品为主。光伏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向光伏组件厂直销方式为主。电子玻璃根据不同的产品(如盖板玻璃、车载玻璃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及渠道销售。中性硼硅药用玻璃以向制瓶企业直销玻管产品方式为主。
(2)采购供应。玻璃产品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纯碱和燃料等,依托强大的企业规模,公司建立了稳定而优质的资源渠道,并享有直接供应天然气的成本和数量优势。通过集中采购、战略性采购、全球采购策略,以及竞价和分级供应机制,确保能够准时、按量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保证原材料质优价廉。节能建筑玻璃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部分就近采购,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玻璃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近20年的持续耕耘和快速发展,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1、成本优势
公司成本优势来源于三方面:规模优势;硅砂自给优势;原材料采购优势。
(1)规模优势。报告期末,公司浮法玻璃产能为16,600吨/日、光伏玻璃产能13,000吨/日,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有效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构筑了明显的低成本竞争力。
(2)硅砂资源优势。报告期末,公司剩余可采硅砂资源储量超过2亿吨,硅砂矿及硅砂加工厂产能规模、剩余可采硅砂资源储量、硅砂自给率位居行业前列,报告期自产硅砂生产成本持续降低。硅砂资源既保障了供应链安全和产品质量,又能有效控制成本,保证了可持续经营能力以及长期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3)原燃料采购优势。依托强大的企业规模,公司建立了稳定而优质的资源渠道,并享有直接管道供应天然气的成本和数量优势。通过集中采购、战略性采购、全球采购策略,以及竞价和分级供应机制,确保能够准时、按量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保证原材料质优价廉。“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产能规模更是进一步提高了集采成本优势。
2、管理优势
公司从2005年开始,专注玻璃主业,持续紧盯运营管控关键点精益改善,并以点带面快速推进转化为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环节在内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流程,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积累了大量丰富且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构筑了浮法玻璃产业显著的竞争优势,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提升、迭代完善,并充分运用到光伏玻璃产业等其他产业板块,推进精益化管理,助力业务发展和产业升级。
报告期,公司推进新一轮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坚持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路线,做强做优玻璃主业。(1)浮法玻璃产业在持续扩大成本优势的同时,加快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优化产能结构,重点增加高附加值的着色玻璃、镀膜玻璃、超白玻璃等产品产能,强化FTO玻璃研发优势,积极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形成周期内相对稳定的盈利模式;(2)光伏玻璃产业在规模发展的同时,对标标杆企业,找差距、定措施、补短板,提高运营能力,持续降本提质,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不断提高市场份额,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3)节能玻璃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继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提升产品品牌形象;(4)精密玻璃产业(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推动战略转变,快速提升技术水平,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为抓手,加速技术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为集团创新发展与可持续增长筑牢根基。
3、治理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百年旗滨”顶层目标,2016年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2019年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搭建“共创、共担、共享”的事业合伙人平台,保持核心管理团队个人职业理想、公司愿景和全体股东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在世界顶级咨询顾问的指导下,深度研究、完整借鉴西方优秀百年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的治理实践,并结合公司实际积极创新董事会治理。制定治理长期纲领性文件《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确定公司治理、业务治理基本精神,并配套建立健全治理、运行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高效、专业化的董事会治理体系。报告期,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治理架构变革,实现了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的相互分离、补充、制衡,构建了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清晰授权、议行分离、协同高效、有效监管”的治理关系,确定了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及管理层“抓落实、谋利润、受监督”的职责定位,董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积极探索做实董事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运行专委会,强化其辅助决策、专业议事和咨询职能,助力价值创造,持续开展董事会履职评价,提高董事会及专职董事履职能力,赋能管理层,搭建并应用项目管理模块,推进董事会运作流程信息化建设,提升治理效率与透明度,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审计监察与运营监督机制,持续产业评估与问题预警,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坚实的防线。报告期,董事会治理变革初见成效。
4、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建立了大研发体系,组建研究总院,适应创新研发、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多业务板块技术工艺提升及新产品开发需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产品开发体系,拥有完整的玻璃产品工艺配套实施技术,具备从实验室产品研究到工业试生产再到商业化应用的一体化研发实施能力,实现技术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快速转化,在行业规模化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培养了一批长期从事玻璃行业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队伍,具有丰富的玻璃研发与生产经验及技术能力;装备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玻璃基础材料制备、性能测试、缺陷诊断与质量检测等仪器与设备;建设了玻璃行业用耐火材料检测中心、玻璃深加工产品实验线等,基本构筑了玻璃材料新品种、新工艺及其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撑体系,为优化改进现有生产工艺、制定产品标准、开展新产品研究等提供完整保障。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5.85亿元,同比增加2.21%,研发费率3.74%。在玻璃工艺设计优化、环保自主设计、超白硅砂加工工艺提升、电子及药用玻璃配方研发、微晶玻璃料方研发及技术迭代、TCO玻璃研发与应用、镀膜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成效;积极推进《数字化工厂与智能制造》项目落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交专利申请259件,新获专利授权168项(同比增加12.75%),其中发明专利52项(同比增加62.50%),实用新型专利11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5、产业多元化及国际化布局优势
公司在巩固单一优质浮法玻璃业务的基础上,纵深拓展节能玻璃、光伏玻璃、电子玻璃和药用玻璃等业务,横向有序推进产品生产线规模化建设,实现产业多元化,同时通过布局上游原材料石英砂,延伸深加工产业链,成为玻璃全产业链一体化企业,兼具规模优势和成本领先的战略优势。公司深耕东南亚市场,建立全球营销中心,获得了海外资源供应和项目配套的政策扶持,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光伏玻璃国际化发展,提升海外产能比重和优势奠定了良好基础。
6、积极打造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创新玻璃技术、拓展销售渠道,为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提供人才支持,实现了技术、人才、市场的协同整合。积极推进《数字化工厂与智能制造》项目落地,促进生产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研发资源整合,为智能制造技术在研发中的应用提供了基础。加快人才与技术结合,持续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并注重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既懂玻璃制造又懂数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打通技术人才职级和晋升的数字通道,为人才搭建“成长阶梯”。
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与风险挑战。实现营业总收入1,564,921.67万元,同比减少0.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58.70万元,同比减少78.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182.03万元,同比减少40.9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6.28亿元,同比增长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42亿元,同比减少1.53%;资产负债率58.43%,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649,216,718.88 | 15,682,741,264.36 | -0.21% |
营业成本 | 13,222,456,817.50 | 11,763,048,564.01 | 12.41% |
销售费用 | 189,727,287.97 | 171,221,857.10 | 10.81% |
管理费用 | 797,521,612.59 | 841,543,953.32 | -5.23% |
财务费用 | 329,442,691.23 | 163,000,558.50 | 102.11% |
研发费用 | 584,885,306.84 | 572,234,074.39 | 2.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820,379.66 | 1,543,166,035.51 | -4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1,560,483.09 | -5,389,061,995.05 | 42.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592,050.10 | 4,210,619,603.77 | -58.9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价格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玻璃产能逐步释放,产品产销量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玻璃产能逐步释放,相应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润下降,绩效薪酬计提相应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玻璃生产线陆续投入运营,借款增加、费用化利息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保持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光伏产线投入运营,相应增加铺底营运资金,且2024年下半年以来,浮法玻璃需求下降及光伏玻璃需求增速放缓,价格出现明显下滑,
毛利走低相应带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主要系购置和支付固定资产款项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产线陆续投入运营,筹建资金需求减少,银行借款净额同比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1.01%,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加11.29%。详见下表及相关附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玻璃生产及加工 | 15,342,734,568.35 | 13,021,927,876.05 | 15.13 | -0.99 | 11.31 | -9.38 |
物流业 | 12,110,303.02 | 8,391,855.24 | 30.70 | -19.77 | -16.06 | -3.07 |
合计 | 15,354,844,871.37 | 13,030,319,731.29 | 15.14 | -1.01 | 11.29 | -9.38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优质浮法玻璃 | 6,861,261,674.20 | 5,434,415,591.46 | 20.80 | -24.32 | -17.67 | -6.40 |
节能建筑玻璃 | 2,426,482,465.09 | 1,972,256,977.99 | 18.72 | -12.76 | -10.55 | -2.01 |
超白光伏玻璃 | 5,753,190,180.43 | 5,234,973,049.35 | 9.01 | 68.64 | 95.59 | -12.54 |
其他功能玻璃 | 301,800,248.63 | 380,282,257.25 | -26.00 | 27.23 | 75.78 | -34.80 |
物流 | 12,110,303.02 | 8,391,855.24 | 30.70 | -19.77 | -16.06 | -3.07 |
合计 | 15,354,844,871.37 | 13,030,319,731.29 | 15.14 | -1.01 | 11.29 | -9.38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南 | 2,302,294,658.28 | 1,812,123,588.59 | 21.29 | -31.02 | -21.34 | -9.69 |
华东 | 9,162,962,574.24 | 7,781,105,520.18 | 15.08 | 5.46 | 18.50 | -9.34 |
华中 | 795,498,607.34 | 690,662,257.05 | 13.18 | -26.39 | -16.73 | -10.07 |
华北 | 726,240,083.69 | 630,332,867.57 | 13.21 | 37.14 | 54.81 | -9.90 |
西南 | 477,268,876.09 | 408,423,424.56 | 14.42 | 60.67 | 85.05 | -11.28 |
西北 | 69,144,168.43 | 56,864,878.31 | 17.76 | -12.03 | -5.15 | -5.97 |
海外 | 1,821,435,903.30 | 1,650,807,195.04 | 9.37 | 21.47 | 24.96 | -2.52 |
合计 | 15,354,844,871.37 | 13,030,319,731.29 | 15.14 | -1.01 | 11.29 | -9.38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玻璃销售 | 15,342,734,568.35 | 13,021,927,876.05 | 15.13 | -0.99 | 11.31 | -9.38 |
物流服务 | 12,110,303.02 | 8,391,855.24 | 30.70 | -19.77 | -16.06 | -3.07 |
合计 | 15,354,844,871.37 | 13,030,319,731.29 | 15.14 | -1.01 | 11.29 | -9.38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说明:报告期,随着光伏玻璃产能不断释放,光伏玻璃产品同比产量和销量大幅增加,光伏玻璃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较快。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优质浮法玻璃 | 万重箱 | 10,881 | 10,676 | 447 | -1.39 | -6.36 | 84.61 |
节能建筑玻璃 | 万平米 | 3,134 | 3,127 | 94 | -18.44 | -20.20 | 7.85 |
超白光伏玻璃 | 万平米 | 45,741 | 43,472 | 3,616 | 129.28 | 123.99 | 168.4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光伏玻璃云南昭通、马来西亚沙巴生产线相继建成进入商业化运营,光伏玻璃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玻璃生产加工 | 直接材料 | 10,897,994,339.90 | 83.69 | 10,032,938,488.66 | 85.76 | 8.62 | |
玻璃生产加工 | 直接人工 | 781,870,727.89 | 6.00 | 560,101,652.44 | 4.79 | 39.59 | |
玻璃生产加工 | 制造费用 | 1,342,062,808.26 | 10.31 | 1,105,344,757.41 | 9.45 | 21.42 | |
玻璃生产加工 | 小计 | 13,021,927,876.05 | 100.00 | 11,698,384,898.52 | 100.00 | 11.31 | |
物流业 | 直接人工 | 1,347,611.33 | 16.06 | 1,590,440.10 | 15.91 | -15.27 | |
物流业 | 制造费用 | 7,044,243.91 | 83.94 | 8,406,947.55 | 84.09 | -16.21 | |
物流业 | 小计 | 8,391,855.24 | 100.00 | 9,997,387.65 | 100.00 | -16.06 | |
合计 | 13,030,319,731.29 | 100.00 | 11,708,382,286.17 | 100.00 | 11.2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优质浮法玻璃 | 直接材料 | 4,434,781,753.62 | 81.61 | 5,620,897,154.53 | 85.16 | -21.10 | |
优质浮法玻璃 | 直接人工 | 309,991,073.63 | 5.70 | 266,808,652.03 | 4.04 | 16.18 | |
优质浮法玻璃 | 制造费用 | 689,642,764.21 | 12.69 | 712,898,868.21 | 10.80 | -3.26 | |
优质浮法玻璃 | 小计 | 5,434,415,591.46 | 100.00 | 6,600,604,674.77 | 100.00 | -17.67 | |
节能建筑玻璃 | 直接材料 | 1,558,761,702.69 | 79.03 | 1,862,337,901.28 | 84.46 | -16.30 | |
节能建筑玻璃 | 直接人工 | 242,056,495.09 | 12.27 | 200,262,036.59 | 9.08 | 20.87 | |
节能建筑玻璃 | 制造费用 | 171,438,780.21 | 8.69 | 142,321,385.93 | 6.45 | 20.46 | |
节能建筑玻璃 | 小计 | 1,972,256,977.99 | 100.00 | 2,204,921,323.79 | 100.00 | -10.55 | |
超白光伏玻璃 | 直接材料 | 4,667,201,759.91 | 89.15 | 2,397,897,409.93 | 89.59 | 94.64 |
超白光伏玻璃 | 直接人工 | 195,892,819.49 | 3.74 | 101,466,303.47 | 3.79 | 93.06 | |
超白光伏玻璃 | 制造费用 | 371,878,469.95 | 7.10 | 177,157,494.22 | 6.62 | 109.91 | |
超白光伏玻璃 | 小计 | 5,234,973,049.35 | 100.00 | 2,676,521,207.62 | 100.00 | 95.59 | |
其他功能玻璃 | 直接材料 | 237,249,123.68 | 62.39 | 131,081,697.52 | 60.59 | 80.99 | |
其他功能玻璃 | 直接人工 | 33,930,339.68 | 8.92 | 20,413,901.09 | 9.44 | 66.21 | |
其他功能玻璃 | 制造费用 | 109,102,793.89 | 28.69 | 64,842,093.74 | 29.97 | 68.26 | |
其他功能玻璃 | 小计 | 380,282,257.25 | 100.00 | 216,337,692.34 | 100.00 | 75.78 | |
物流 | 直接人工 | 1,347,611.33 | 16.06 | 1,590,440.10 | 15.91 | -15.27 | |
物流 | 制造费用 | 7,044,243.91 | 83.94 | 8,406,947.55 | 84.09 | -16.21 | |
物流 | 小计 | 8,391,855.24 | 100.00 | 9,997,387.65 | 100.00 | -16.06 | |
合计 | 13,030,319,731.29 | 100.00 | 11,708,382,286.17 | 100.00 | 11.2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之“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89,373.5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4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3,204.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1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8,972.73万元,同比增加1,850.54万元;管理费用79,752.16万元,同比减少4,402.23万元;研发费用58,488.53万元,同比增加1,265.12万元;财务费用32,944.27万元,同比增加16,644.21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本期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光伏玻璃产能逐步释放,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本期管理费用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利润下降,相应业绩奖金计提减少所致。
本期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保持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
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 主要系光伏玻璃生产线陆续投入运营,费用化利息增加。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84,885,306.8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584,885,306.8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5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6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34 |
本科 | 617 |
专科 | 671 |
高中及以下 | 24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3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9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4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97 |
60岁及以上 | 2 |
(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820,379.66 | 1,543,166,035.51 | -4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1,560,483.09 | -5,389,061,995.05 | 42.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592,050.10 | 4,210,619,603.77 | -58.90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部分光伏产线投入运营,相应增加铺底营运资金,且2024年下半年以来,浮法玻璃需求下降及光伏玻璃需求增速放缓,价格出现明显下滑,毛利走低相应带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购置和支付固定资产款项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光伏产线陆续投入运营,筹建资金需求减少,银行借款净额同比减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73,740.32 | 0.09 | 主要系本期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125,672,669.76 | 0.36 | 290,273,987.77 | 0.91 | -56.71 | 主要系加强票据管理,减少信用较低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收账款 | 1,956,710,221.28 | 5.65 | 1,355,792,982.60 | 4.25 | 44.32 | 主要系光伏玻璃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8,562,452,906.77 | 53.61 | 11,985,362,330.14 | 37.55 | 54.88 | 主要系光伏玻璃与电子玻璃业务新建项目按进度筹建陆续完成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3,394,063,989.18 | 9.80 | 6,210,759,167.31 | 19.46 | -45.35 | 主要系光伏玻璃与电子玻璃业务新建项目按进度筹建陆续完成转固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8,093,945.77 | 1.24 | 1,710,396,410.69 | 5.36 | -74.97 | 主要系部分光伏玻璃项目建设预付账款按进度结算所致。 |
短期借款 | 954,867,756.70 | 2.76 | 352,911,296.56 | 1.11 | 170.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光伏玻璃产业产能释放,营运资金需求导致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980,435.54 | 0.96 | 485,890,745.40 | 1.52 | -31.26 | 主要系公司因报告期本年利润下降,相应绩效工资计提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76,955,548.64 | 0.51 | 276,549,267.15 | 0.87 | -36.01 | 主要系报告期经营业绩下滑,本报告期应交所得税等税费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94,399,312.89 | 6.05 | 922,744,914.53 | 2.89 | 126.97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53,429,798.88 | 0.15 | 31,149,234.03 | 0.10 | 71.53 |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3,774,832.99 | 0.04 | 21,579,530.37 | 0.07 | -36.17 | 主要系支付租赁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35,167,034.17 | 0.10 | 19,796,001.55 | 0.06 | 77.65 | 主要系砂矿产业根据复垦方案预提复垦费用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1,419,178.08 | 0.35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回购了小米基金所持旗滨电子少数股权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51,170,921.05 | 0.15 | 1,388,716.38 | 3,584.76 | 主要系报告期马币兑人民币增值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5.96(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0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 |||||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 | 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 | 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54.74MW | / | 127.07MW | 127.07MW | / | /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光伏电站累计运营情况:
区域
区域 | 装机容量(MW)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收入 | 补贴 |
分布式:
分布式: | |||||||
郴州 | 26.60 | 2,226.83 | 0.00 | 0.00 | / | 0.00 | / |
醴陵 | 50.99 | 2,420.27 | 258.20 | 258.20 | 0.3972 | 102.56 | / |
长兴 | 30.00 | 2,842.10 | 426.48 | 426.48 | 0.3922 | 167.27 | / |
漳州 | 7.49 | 345.14 | 0.00 | 0.00 | / | 0.00 | / |
天津 | 11.99 | 1,098.44 | 235.68 | 235.68 | 0.3206 | 75.56 | / |
合计 | 127.07 | 8,932.78 | 920.36 | 920.36 | / | 345.38 | / |
公司光伏电站主要是利用自身生产基地屋面资源进行分布式发电项目投资,主要是提升自发电水平,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降低能源消耗及用电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 光伏产品信息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玻璃 | 45,741万㎡ | 85.85% | 压延、浮法 | 274,600.00 | 71,159.27 | 2,400T/D | 2025年 | 压延线 |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玻璃 | 95.04 | 490,817.99 | 84,501.02 | 8.62 | 11.26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玻璃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包括中国) | 66,738.39 | 9.33 |
其他 | 17,762.63 | 18.49 |
合计 | 84,501.02 | 11.26 |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战略发展规划,稳中求进,稳步发展,积极、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施工,加速延链补链,不断强链提质,聚焦技术革新和品牌塑造,提升创新驱动力、产业竞争力,促进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报告期,公司控股孙公司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原厂区投资筹建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1,200吨/日光伏高透基材三线项目(以下简称“沙巴三线项目”),项目计划投资约人民币14.5亿元。为此,公司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对沙巴光伏增资6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沙巴光伏的股东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44,000万元增加至209,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沙巴光伏1,200吨/日光伏高透基材三线项目投资及进展情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新建光伏玻璃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沙巴光伏在马来西亚沙巴州亚庇工业园沙巴光伏原厂区投资新建1,200吨/日光伏高透基材三线项目,项目计划投资约14.5亿元,项目由沙巴光伏负责建设与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41)。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2、沙巴光伏增资情况。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以自有资金65,000万元人民币对沙巴光伏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旗滨光能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44,000万元增加至209,000万元(根据马来西亚当地工商注册手续,沙巴光伏目前的注册资本为102,106.6万马来西亚林吉特,折合人民币149,000万元)。增资后旗滨光能仍持有沙巴光伏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054)。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9.72 | 39.11 | 48.83 | |||||
信托 | 108.55 | 108.55 | ||||||
其他 | 453,000.00 | 450,000.00 | 3,000.00 | |||||
合计 | 9.72 | 453,147.66 | 450,000.00 | 3,157.38 |
说明:其他指公司自银行购入结构性存款。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002482 | 广田集团 | 39.11 | 重组抵债 | 9.72 | 39.11 | 48.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39.11 | / | 9.72 | 39.11 | 48.83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排,2024年2月8日,公司下属企业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分别受让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82)178,289股、47,763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为1.73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为2.16元/股。
2、其他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银行等金融机构购入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少数股东持有的旗滨光能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1、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和其他上网文件。本次交易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28.78%的股权。
(2)交易对方
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3)标的资产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5)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作为支付对价的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全部交易对方,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8)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暂定为4.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9)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11)锁定期
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就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上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就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12)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13)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4)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①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本次发行股份可进行价格调整的期间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前。
④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向下调整:上证指数(000001.SH)或申万玻璃制造指数(857121.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跌幅超过2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20%。
向上调整:上证指数(000001.SH)或申万玻璃制造指数(857121.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2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超过20%。
⑤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20个交易日内,若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80%。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⑦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不变,向重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即价格调整后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⑧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柏忠、凌根略、张国明、杨立君、左川、吴贵东因参与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跟投,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宜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
2、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时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每月及时进行了披露。
3、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草案,与之前披露的交易预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项目 | 调整前交易方案 | 调整后交易方案 |
业绩补偿信息和减值补偿信息 | 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尚未签署,业绩补偿信息和减值补偿信息尚未明确 | 1、业绩承诺 分别以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硅业”)、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兴硅业”)两家公司作为业绩测算、未来实际盈利数计算及业绩承诺所针对的主体,本次收购针对标的公司的采矿权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以业绩测算主体于补偿期间内各期预测的净利润数作为当期承诺的净利润数。 2、业绩补偿 (1)业绩补偿义务 |
(2)业绩补偿公式 针对彝良硅业的业绩补偿金额=(彝良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彝良硅业累计实现净利润)/彝良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乙方就奎香采矿权及松林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经计算,乙方就奎香采矿权及松林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951.53万元); 针对资兴硅业的业绩补偿金额=(资兴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资兴硅业累计实现净利润)/资兴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乙方就州门司采矿权及鳌鱼塘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经计算,乙方就州门司采矿权及鳌鱼塘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761.47万元)。 乙方应补偿股份数=业绩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3、减值补偿 (1)业绩承诺资产的减值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及要求,对彝良硅业、资兴硅业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经减值测试,如彝良硅业、资兴硅业的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金额,则乙方应另行对甲方进行补偿。 乙方另行补偿金额、另行补偿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针对彝良硅业的另行补偿的金额=彝良硅业的期末减值额—乙方针对彝良硅业业绩承诺已补偿金额; 针对资兴硅业的另行补偿的金额=资兴硅业的期末减值额—乙方针对资兴硅业业绩承诺已补偿金额。 乙方另行补偿股份数=另行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2)其他承诺资产的减值补偿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整体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情况下,标的公司部分资产采用了基于市场法进行评估定价,经计算,乙方就该部分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8,368.06万元。 针对该部分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依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则及要求,对该等其他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经减值测试,如其他承诺资产中存在单项或多项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大于0,则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补偿;单项资产期末未发生减值的,减值额按0取值;各单项资产的期末减值额的合计数即为其他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补偿金额即为其他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 乙方针对其他承诺资产股份数=其他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4、补偿上限 各方同意,乙方针对彝良硅业向甲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向乙方购买的奎香采矿权及松林采矿权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格(即951.53万元)。 各方同意,乙方针对资兴硅业向甲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向乙方购买的州门司采矿权及鳌鱼塘采矿权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格(即761.47万元)。 各方同意,乙方针对其他承诺资产向甲方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向乙方购买的其他承诺资产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格(即8,368.06万元)。 | ||
锁定期安排 |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 | (1)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上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
2、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 2、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1)本企业就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8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如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
业绩补偿信息和减值补偿信息 | 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尚未签署,业绩补偿信息和减值补偿信息尚未明确 | 1、业绩承诺 分别以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硅业”)、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兴硅业”)两家公司作为业绩测算、未来实际盈利数计算及业绩承诺所针对的主体,本次收购针对标的公司的采矿权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以业绩测算主体于补偿期间内各期预测的净利润数作为当期承诺的净利润数。 2、业绩补偿 (1)业绩补偿义务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两家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其各自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方式分别针对两家公司对甲方进行补偿。 (2)业绩补偿公式 针对彝良硅业的业绩补偿金额=(彝良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彝良硅业累计实现净利润)/彝良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乙方就奎香采矿权及松林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经计算,乙方就奎香采矿权及松林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951.53万元); 针对资兴硅业的业绩补偿金额=(资兴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资兴硅业累计实现净利润)/资兴硅业累计承诺净利润×乙方就州门司采矿权及鳌鱼塘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经计算,乙方就州门司采矿权及鳌鱼塘采矿权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761.47万元)。 乙方应补偿股份数=业绩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3、减值补偿 (1)业绩承诺资产的减值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及要求,对彝良硅业、资兴硅业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经减值测试,如彝良硅业、资兴硅业的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金额,则乙方应另行对甲方进行补偿。 乙方另行补偿金额、另行补偿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针对彝良硅业的另行补偿的金额=彝良硅业的期末减值额—乙方针对彝良硅业业绩承诺已补偿金额; 针对资兴硅业的另行补偿的金额=资兴硅业的期末减值额—乙方针对资兴硅业业绩承诺已补偿金额。 乙方另行补偿股份数=另行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2)其他承诺资产的减值补偿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整体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情况下,标的公司部分资产采用了基于市场法进行评估定价,经计算,乙方就该部分资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为8,368.06万元。 |
经减值测试,如其他承诺资产中存在单项或多项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大于0,则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补偿;单项资产期末未发生减值的,减值额按0取值;各单项资产的期末减值额的合计数即为其他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补偿金额即为其他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 乙方针对其他承诺资产股份数=其他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4、补偿上限 各方同意,乙方针对彝良硅业向甲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向乙方购买的奎香采矿权及松林采矿权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格(即951.53万元)。 各方同意,乙方针对资兴硅业向甲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向乙方购买的州门司采矿权及鳌鱼塘采矿权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格(即761.47万元)。 各方同意,乙方针对其他承诺资产向甲方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向乙方购买的其他承诺资产对应的全部交易价格(即8,368.06万元)。 | ||
锁定期安排 |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上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 | (1)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上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鉴于本企业与上市公司签署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协议》(下称“《业绩补偿协议》”),本企业同意,在《业绩补偿协议》确定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前及本企业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如涉及)履行完毕之日前,本企业不得交易或转让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1)本企业就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8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如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仅涉及锁定期的调整,并补充了业绩补偿安排,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涉及交易对象变更、标的资产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3、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了《旗滨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因城市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等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
2023年6月,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交易协议”)关于付款条款的相关约定,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资产交易协议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的总收购款的50%,即44,676.41万元。
2023年11月,绍兴旗滨新厂区生产线按计划点火,2024年2月进入商业化运营。2023年12月,绍兴旗滨老厂区生产线在新厂区项目建成后按计划关停,新、老厂区生产线产能转移及产线、产能接替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平稳过渡;浙江节能的玻璃深加工设备于2024年6月完成搬迁。
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约定,2024年,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资产处置的部分进度款,合计金额为17,700万元,占交易总额的19.81%。截至报告期末,绍兴旗滨、浙江节能累计已收到资产处置款62,376.41万元,占交易总额的69.81%。
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21日,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交易进度款18,041.13万元。截至目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累计收到资产处置款80,417.54万元,占本次交易款总额的90%,本次交易剩余待收款项为8,935.28万元。
2025年2月21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共同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2日、2023年6月22日、2023年7月6日、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2022-144、2023-066、2023-077、2025-016)。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1年1月设立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浮法玻璃原片、在线LOW-E镀膜玻璃及基片、石英砂,期末总资产81,688万元,净资产59,760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67,746万元,净利润6,431万元。
2、公司于2012年7月设立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浮法玻璃原片、在线TCO镀膜玻璃,期末总资产273,296万元,净资产182,085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50,418万元,净利润11,667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要生产浮法玻璃原片、在线LOW-E镀膜玻璃及基片、新型高强厚玻璃基片,绍兴旗滨期末总资产264,790万元,净资产48,651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74,220万元,净利润-1,604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设立,注册资本90,000万元,主要生产浮法玻璃原片、在线LOW-E镀膜玻璃及基片、新型高强厚玻璃基片,期末总资产160,324万元,净资产122,959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136,507万元,净利润14,066万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要生产浮法玻璃原片、在线LOW-E镀膜玻璃及基片、新型高强厚玻璃基片,期末总资产60,988万元,净资产47,955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44,667万元,净利润5,520万元。
6、公司于2016年10月设立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注1),注册资本11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支持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及柔性基材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期末总资产660,960万元,净资产511,313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489,993万元,净利润51,602万元。
7、公司于2016年11月设立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注2),注册资本321,826万元,持股比例71.2156%,主要生产光伏玻璃及深加工,期末总资产1,649,441万元,净资产343,553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581,140万元,净利润-27,096万元。旗滨光能于2019年1月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8、公司于2016年11月设立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等深加工节能建筑玻璃,期末总资产29,152万元,净资产14,014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20,488万元,净利润209万元。
9、公司于2016年11月设立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690.5万马来西亚林吉特,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等深加工节能建筑玻璃,期末总资产32,824万元,净资产12,637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26,632万元,净利润978万元。
10、公司于2019年4月设立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和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等深加工节能建筑玻璃,期末总资产33,975万元,净资产12,109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39,330万元,净利润1,155万元。
11、公司于2020年1月设立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和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等深加工节能建筑玻璃,期末总资产74,466万元,净资产27,814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76,312万元,净利润4,536万元。
12、公司于2020年2月设立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主要生产和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等深加工节能建筑玻璃,期末总资产56,601万元,净资产18,170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31,363万元,净利润-2,337万元。
注1:深圳新旗滨合并数据主要包含:深圳新旗滨、漳州旗滨、马来西亚旗滨、广东节能、马来西亚砂矿、新加坡旗滨、徐州新沂、长兴供应链、绍兴贸易、湖南新材料。其中漳州旗滨、马来西亚旗滨主要产品为:优质浮法玻璃、在线LOW-E镀膜玻璃及基片;马来西亚砂矿主要产品为:
石英砂。
注2:旗滨光能合并数据主要包含:湖南光能、漳州光伏、绍兴光伏、宁波光伏、宁海新能源、昭通光伏、彝良硅业、永昌矿电、资兴砂矿、资五砂矿、沙巴光伏、沙巴砂矿、漳州光电、醴陵光电、长兴光电、郴州光电、天津光电、香港旗滨、沙巴建设。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行业
(1)行业发展趋势。在国家“双碳”战略驱动与节能标准持续升级的背景下,浮法玻璃行业正加速向“高端化、绿色化”方向演进,呈现需求结构转变、技术创新加速和绿色转型深化的态势。2024年,浮法玻璃行业面临了更严格的能耗与排放限制,绿色转型成为企业突围的必由之路,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成为竞争核心,企业通过高端产品的迭代突破,推动行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升级。需求端受地产影响较大,传统建筑玻璃需求从增量转向存量,企业需通过产品升级和挖掘更新改造市场来维持增长;预计二手房交易活跃,家装需求将保持小幅增长;汽车、家电领域需求韧性凸显,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智能家居、电子显示等新兴领域将为行业带来一定的增量空间,复合型隔热玻璃、电致变色玻璃等创新产品将加速实现商业化规模应用,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性能提升和生产效率提高。在此过程中,环保政策收紧与市场需求分化将加速行业整合,具备核心技术壁垒、资源整合能力及全球化供应链布局的头部企业,有望通过兼并重组与产业链协同进一步扩大优势,主导未来市场格局的重塑。同时,环保政策趋严将倒逼企业
从“高耗能”向“绿色智造”转型,企业要更加注重节能减排技术及循环利用系统的建设,通过引入高效节能的熔窑技术、废气回收再利用技术等手段,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
(2)行业竞争格局。当前,浮法玻璃行业仍处于结构性产能过剩,行业继续呈现供需双弱的格局,行业竞争将越来越激烈,玻璃价格或继续承压运行,浮法玻璃行业竞争格局将呈现“分化加剧、技术驱动、政策引导”的特点,大型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如Low-E玻璃、新型隔热浮法玻璃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主导市场,中小企业因产能过剩、环保成本上升及价格竞争压力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浮法玻璃行业将在供需弱平衡中向高端化、集约化方向演进,政策与技术创新成为企业突围的核心驱动力。公司依托浮法玻璃规模优势、区域优势、资源整合以及多元化的生产线优势,致力于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通过优化市场策略,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升级产品品质,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产业转型,积极开拓新应用领域和市场,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加快ITO和FTO玻璃的研发进程,以适应新的应用需求,扩大非建筑玻璃的生产规模,通过多品类拓展和产业链整合巩固竞争力,确保产业盈利能力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2、节能建筑玻璃行业
(1)行业发展趋势。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普及和建筑行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减碳政策指导下,以及《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政策的推动下,市场对建筑能效的要求日益严格。高效节能的建筑玻璃因其显著的节能减排和环保特性,正逐渐成为建筑项目中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材料。同时,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智能化和多功能化的节能玻璃逐渐成为市场的新宠。预计未来高性能节能建筑玻璃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大,需求将稳步提升,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2)行业竞争格局。节能建筑玻璃市场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仍集中于普通Low-E玻璃生产,区域市场高度重叠,主要聚焦于华东、华南两大核心区域,加之房地产行业周期下行带来的需求不足,行业竞争格局持续恶化,价格战频发,不仅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节能建筑玻璃企业需通过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绿色生产等策略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
公司节能玻璃拥有一定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将加大研发投入,发挥镀膜技术优势,挖掘潜在需求,探索智能建筑、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开发高性能、智能化、多功能的节能玻璃产品,开辟业务新增长点,满足市场对智能化产品的需求,并以此稳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围绕品牌升级与能力建设,通过持续优化生产运营流程、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运营质量,以保证产品高品质交付;在产品结构优化上提升复合度、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增强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在市场拓展方面将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加大东南亚市场布局和海外推广宣传力度,通过参加展会、建营销网络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取得先机。
3、光伏玻璃行业。
(1)行业发展趋势。在中国落实“双碳”战略,能源结构加速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以及全球对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攀升的背景下,光伏行业市场需求将保持增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为531-583GW。光伏玻璃行业2025年将呈现需求增长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双玻组件渗透率的提升以及BIPV的加速推广,将推动超薄玻璃需求增长;同时,光伏玻璃行业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以满足市场对高效能、高透光率的需求;此外,薄型化与轻量化趋势明显,智能化与透光率优化技术逐步应用。技术创新是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研发重点应聚焦于薄型化、轻量化以及透光率和耐久性的提升,并着力降低生产成本、加速生产效率提升、推进组件性能优化。同时,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的重要方向,光伏玻璃企业更加注重绿色生产,减少环境污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发展。此外,企业加速全球化布局,通过在海外建厂降低运输成本、规避贸易壁垒,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然而在结构性产能过剩与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企业需面对高投资门槛和技术、资金门槛等挑战。
(2)行业竞争格局。光伏玻璃行业集中度高,成本竞争力分化,龙头企业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凭借规模和技术优势主导市场;新进入者面临多重壁垒,存在技术、资金、认证和能评环评审批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突破,故光伏玻璃市场格局相对稳定。短期来看,如去年下半年,由于供需失衡,行业盈利承压,冷修加速,部分企业通过保窑运行或阶段性堵窑口等方式缓解市场压力;中期来看,供给增长有限且可控,供需关系逐步改善,价格弹性较大;长期而言,在政策红利和
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光伏玻璃行业将保持较高景气度,具备大窑炉、高自供比例资源、技术领先性、成本控制能力及全球化布局的头部企业将进一步主导行业格局,推动行业向高效化、低碳化方向持续升级。中国和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玻璃市场,印度、中东等其他市场也在快速发展,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市场需求和成本结构等因素,将对光伏玻璃企业的竞争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绿色制造、成本控制等策略应对行业竞争,持续实施精益生产策略,优化生产工艺,从而增强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力求在光伏玻璃行业中树立成本效益的标杆;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利用光伏组件产能海外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强全球营销中心的布局,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密切关注光伏制造前沿技术,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性能、智能化产品,引入智能化制造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将科技创新作为新的增长动力。
4、电子玻璃行业
(1)行业发展趋势。在国家政策对电子等基础产业的大力支持以及国内玻璃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推动下,电子玻璃行业的进口替代进程显著提速。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迭代不断催生新需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拉动了电子玻璃的需求增长。同时,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也促使电子玻璃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未来,电子玻璃市场将迎来更广阔的增长空间,尤其是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的潜在需求有望进一步扩大。
(2)行业竞争格局。电子玻璃行业在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持续发展,竞争格局由国际巨头主导,但随着国内部分电子玻璃企业在技术上的突破,其产品逐渐切入中高端市场,市场地位显著提升。然而,电子玻璃行业国内企业数量众多,产能扩张迅猛,同质化竞争现象日益加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报告期内,电子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毛利率大幅下滑。同时因产品价格下降等原因计提减值准备增加影响,公司电子玻璃业务亏损加大。面对挑战,公司将通过创新经营机制,加快核心人才的引进,加快构建科研创新体系和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新产品的研发、迭代和储备,丰富产品种类,构建核心产品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产品应用市场开拓,在稳固消费电子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汽车市场、ITO镀膜基板,以及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等新兴领域。
5、药用玻璃行业
(1)行业发展趋势。随着国家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要求的不断提升,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以其卓越的化学稳定性、良好的热稳定性以及出色的性能,正逐步取代低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首选材料。从市场前景来看,中性硼硅玻璃在药用包装领域的应用比例持续攀升,未来发展空间广阔。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正加快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2)行业竞争格局。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中硼硅玻璃生产企业的数量、产能呈稳步上升趋势,行业竞争格局日趋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降。
报告期,随着国内行业产能的扩张,中性硼硅玻璃素管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毛利率大幅下降,同时因产品价格下降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药用玻璃业务亏损加大。公司将坚持产品高端市场定位,攻坚高端(如预灌封)中硼硅玻管产品,持续推进精益化生产,优化提升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成品率,降低生产成本,利用高品质、低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市场导向、人才为本、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理念,聚焦主业和优势领域,持续治理创新,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市场机遇,通过产品领先、技术领先、成本领先的方式构建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产业链一体化与优化区域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深化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践行绿色制造与社会责任,致力于成为产业技术龙头和产业创新龙头,引领行业发展,实现各业务在盈利能力、管理水平、行业竞争力上的国内领先水平,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回报。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新一轮的发展战略规划,全面落实技术突破创“新”与产业升级增“质”共同塑造新质生产力,稳健经营,稳步发展,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5年争取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主要工作如下:
1、完善顶层设计,深化治理创新。对标行业百年优质企业,积极推进董事会治理创新,完成换届,平稳过渡,强化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充分发挥新晋董事、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经验,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履职效率和决策质量。同时持续引领推进公司业务层面的治理变革,优化经营管理结构,打破内部壁垒,促进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2、推进生产革新,增强技术实力。推进精益化管理与数字化转型,利用AI、智慧工厂等新技术、新工具,赋能生产效率与质量的提升,降低成本。落实集团开发研究总院建设方案与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研发体系效能,打破分散管理壁垒,强化核心技术攻坚能力,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加速研发成果向市场转化,驱动开发研究总院成为集团技术突破的核心引擎。
3、优化产能布局,积极拓展市场。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分析国内外经济贸易、关税、外汇、大宗材料价格等相关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做好预判及应对策略,优化资产和产能布局,加快拓展海外新兴市场,积极对冲风险。深化核心客户合作,优化高附加值产品供应,提升高品质交付能力,依靠优秀的营销团队、过硬的产品质量与服务,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4、强化资源保障,稳固发展根基。加快获取新矿权,推动砂矿营运降本,优化码头物流,确保资源稳定供应,提升运营效率。通过持续推进“资源优先、资源保障”战略,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坚实支撑,稳固企业发展根基。
5、加强人才建设,激发团队活力。人才培养是保障集团人才供应、践行集团人才战略的核心引擎。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系统性构建技术人才“选育用留”全链管理体系,开展集团关键人才盘点与发展规划,同时内外部双管齐下,多渠道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完善薪酬考核制度,深化组织优化,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6、优化财务管控,增强业务稳健性。加快构建“战略导向、精准施策、风险可控”的分层财务管控机制,强化与业务适配性;对标先进企业在资金收支、成本效率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管控经验,推进精细化核算;持续优化资本结构,完善融资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保预算目标达成。
7、规范采购与项目建设,提升资源效益。加强集中采购,继续提高主材直采比例,降低采购成本,引入第三方验收,杜绝渎职舞弊。高效整合集团内工程建设资源,成立集团工程建设事业部,以“设计-采购-施工-交付”全链条集约化管控为核心,全面统筹集团内工程建设项目,实现资源高效整合与价值最大化。
8、强化内控审计,筑牢发展防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控测试、流程优化等手段,加快适应公司深化治理要求,持续提升内控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完善“全员、全面和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聚焦业务全链条覆盖、关键领域专项核查、干部履职监察及反舞弊审计,将廉政建设深度融入治理流程,形成“风险防控-合规审查-监督问责”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潜在合规风险,持续提升规范运作能级。通过内控审计的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协同发力,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或产业政策波动带来的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若对房地产行业、光伏行业、消费电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面临玻璃产品需求或价格、采购成本的较大波动风险。若国家(或相关国家)发布对于玻璃产品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也将造成公司相关产品所处行业市场供需失衡,导致经营出现较大波动、甚至出现经营风险。
为有效避免或减少上述政策风险,公司坚持战略遵从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导向,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的敏感性和前瞻性研究,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节奏变化,提前开展预研预判,认真进行对策研究,及时调整战略或经营策略;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努力开拓新市场,加强成本控制,以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2、竞争关系变化影响供求关系打破平衡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建筑玻璃行业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在房地产行业周期下行趋势下,如浮法玻璃产能不能有效出清,将影响市场供需关系,将导致浮法玻璃产品价格下降;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市场对光伏玻璃关注度不断提升,资本进入光伏玻璃领域的速度加快,若光伏玻璃产能扩张速度过快,光伏新增装机量增速放缓,供需失衡不能有效改善,将导致光伏玻璃产品价格下降。
为了减少上述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将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加大资源要素整合,加快产业链延伸,完善产业链布局,推进产业协同及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推进重点项目达产达效;持续挖掘管理潜力,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建立全面成本控制体系,持续强化成本管控效能,提升供应链管控水平,打造低成本核心竞争力;做好人才培养队伍建设,通过深加工、增加出口、拓宽应用渠道等措施积极消化产能,提高对价格下跌风险的抵抗能力。
3、原燃料价格上涨风险
玻璃产品的主要原燃料包括燃料、纯碱和硅砂等,原燃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若未来上述原燃料价格上涨将带来成本上升的风险,如无法通过产品涨价来化解原燃料价格上涨压力的情况下,公司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为尽量减少原燃料成本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一是优化改进燃烧与生产工艺,改善燃料经济配比,保障生产线达产达标并竭力降低燃料成本;二是提高供应链管控能力,密切关注大宗商品的市场变化以及国家产业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强化对主要原燃料市场分析和价格走势研究,加强与重要供应商开发与合作,利用规模、资金优势提高采购议价能力,深入开展大宗材料战略采购管理,拓宽供应体系,运用好期货等辅助手段降低风险,优化供应渠道与运输渠道,合理选择采购时机,低价时继续实施集中采购和战略储备采购,调整公司主要原燃料的安全库存量,以减轻原燃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环保标准提高及双碳目标、能耗双控要求导致环保及成本增加的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玻璃行业将面临环保管理要求越来越严、督查措施越来越细,排放标准越来越高的趋势,企业将面临环保责任风险,以及环保设施投入和日常运行成本逐渐增加的压力。
公司将努力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新材料应用和环保设施投入等,推进生产线升级、燃料改进等技术手段,不断推进绿色生产和节能降耗,满足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新项目建设和运行严格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针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同时,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定期开展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宣贯和培训,严格内部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环保工作的各项措施和目标。
5、海外经营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治安环境风险
公司响应“一带一路”政策,积极布局投资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然而国外与国内经营环境存在巨大差异,境外相关政策、法规也随时存在调整的可能,因此随着公司海外拓展的步伐不断加大,面临的风险也在加大,包括在文化差异、法律体系差异、劳资矛盾、沟通障碍以及管理海外业务等方面的困难,境外收入征税或限制利润汇回的风险,非关税壁垒或其它进出口限制的风险,所在国政治或经济状况发生变动、市场变化以及工人罢工等风险。上述风险均可能对公司海外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高度重视海外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培养和引进国际化的人才队伍,提高经营管理团队的综合能力,加快推进本地化经营,梳理和完善管控流程,防范海外经营风险。
6、外汇及利率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投资加大,日常建设及运营中涉及外币种类和金额逐步增加,境外产品销售、采购绝大部分以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境外业务的毛利水平(采购成本)和汇兑损益。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汇率应对措施,则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境外业务的毛利率下降(成本上升)和汇兑损失增加,从而降低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幻莫测,国际金融市场形势和地缘政治局势依然复杂严峻,具有较大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加剧。
公司将加强对国际金融市场汇率的变动跟踪和分析研判,必要时公司将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运用一系列的金融衍生品工具或业务来进行保值避险,力求减少对财务费用和采购成本的潜在不利影响。
7、规模扩张带来的风险
公司持续推进中长期战略规划做强做大玻璃主业。如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战略方向失误、调研不充分、投资环境或技术方案缺陷、整合不力、管理能力不匹配等,可能影响经营效率和业绩,削弱市场竞争力,导致扩张战略风险。此外,资金不足需通过负债或资本市场融资,可能引发财务风险。项目建设中不可控因素可能导致项目进度延迟、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效益低于预期等。公司将认真做好市场分析调研,审慎评估投资利弊,获取全面信息,控制扩张规模和速度,循序渐进实施项目;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现场管控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密切关注市场和技术变化,及时进行项目优化和调整;全面梳理投资项目,优化投资结构,在稳健经营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竞争力;扎实抓好新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加强风险管控,确保投资效果;建立健全项目立项责任机制管理,坚持实事求是,重视可行性研究,切实提升决策科学性精准性,加强内部决策管理,严格考核,确保投资管理科学有效。加强战略培训,提升管理团队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决策、开拓、管理、创新和执行能力,以适应战略扩张带来的变化。
8、客户信用和应收账款风险
国内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公司下游客户的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信用风险加大的可能。
公司将进一步改进公司信用政策,完善信控流程,加强客户资信审查、细化信用控制方案,加强对客户动态跟踪、实时监控货款回笼,强化清欠回款措施,严格考核兑现,努力降低客户信用风险和减少坏账损失。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起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各业务工作制度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体系,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关系。各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董事会治理变革,聘请全球顶尖管理咨询机构完成了董事会治理体系变革工作,借鉴和吸收百年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高效、专业化的董事会治理体系,做实董事会。董事会以独立于管理层的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为主,围绕“定战略、做决策、抗风险”的定位,打造“结构优化、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运行高效”的新型董事会、管理层关系,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独立监督作用,有效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治理初见成效,逐步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治理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和监管部门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变革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制定治理纲领性文件《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确定的公司治理、业务治理基本精神,并配套制定或修订《旗滨集团董事会流程体系及决策指引》《旗滨集团权限指引(2024版)》《总裁工作细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初步完成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很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履职意识、履职能力。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1、关于股东和股东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和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董事均能认真、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和股东会负责。报告期,公司创新董事会治理,建立专职董事制度,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其辅助决策、专业议事和咨询职能,推进董事会运作流程信息化建设,搭建并应用项目管理模块,提升治理效率与透明度。董事会围绕8大核心职责积极履职,做实董事会取得初步成效。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独立董事与独董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要求,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对自身兼职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严格按照最新监管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由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治理及人力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权限、职责等作了相应的约束。
7、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为,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公司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131份各类临时公告及592份挂网及报备文件(其中挂网文件77份)的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开、公正,保障了所有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报告期,公司再次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为“A”。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1-12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1-1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21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5-2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3个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0-15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10-1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25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12-2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47),并于2024年1月9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张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会议由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并于2024年5月16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张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有:《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本次会议由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2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并于2024年10月11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张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有:《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本次会议由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5),并于2024年12月20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张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有:《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会议由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柏忠 | 董事长 | 男 | 59 | 2023-12-27 | 2025-05-09 | 6,000,000 | 6,000,000 | 0 | 无 | 757.18 | 否 |
凌根略 | 董事 | 男 | 44 | 2023-12-2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否 | |
张国明 | 董事 | 男 | 46 | 2017-04-20 | 2025-05-09 | 3,750,000 | 3,750,000 | 0 | 无 | 552.51 | 否 |
杨立君 | 董事 | 男 | 65 | 2023-12-2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344.10 | 否 |
左川 | 董事 | 男 | 42 | 2023-12-2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555.02 | 否 |
吴贵东 | 董事 | 男 | 56 | 2023-12-27 | 2025-05-09 | 580,000 | 580,000 | 0 | 无 | 174.79 | 否 |
郜卓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19-04-1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15.00 | 否 |
包新民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2-05-10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15.00 | 否 |
胡家斌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2-05-10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15.00 | 否 |
郑钢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6 | 2016-10-14 | 2025-05-09 | 250,000 | 250,000 | 0 | 无 | 15.00 | 否 |
陈锋平 | 监事 | 男 | 42 | 2013-04-08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是 | |
王立勇 | 监事 | 男 | 53 | 2018-03-15 | 2025-05-09 | 138,000 | 138,000 | 0 | 无 | 31.59 | 否 |
凌根略 | 总裁 | 男 | 44 | 2023-12-27 | 2025-05-09 | 4,300,000 | 4,300,000 | 0 | 无 | 753.54 | 否 |
李向阳 | 副总裁 | 男 | 51 | 2024-08-2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146.58 | 否 |
刘斌 | 副总裁 | 男 | 47 | 2024-09-29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167.03 | 否 |
杜海 | 财务总监 | 男 | 38 | 2023-12-2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343.64 | 否 |
邓凌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2023-12-27 | 2025-05-09 | 0 | 0 | 0 | 无 | 177.20 | 否 |
周军 | (离任) | 男 | 53 | 2023-12-27 | 2024-07-11 | 3,395,000 | 3,395,000 | 0 | 无 | 261.8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8,413,000 | 18,413,000 | 0 | / | 4,324.9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柏忠 | 张柏忠,男,1965年2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兼工程玻璃事业部总裁、副总裁兼平板玻璃事业部总裁,旗滨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
凌根略 | 凌根略,男,1980年9月生,本科学历,历任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南玻集团工程玻璃事业部副总裁,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旗滨集团董事兼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 |
张国明 | 张国明,男,1978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审师、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历任顺达电脑厂物控员,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集团审计部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集团审计部项目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风险控制部顾问、高级顾问、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控部经理、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旗滨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杨立君 | 杨立君,男,1959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哈尔滨玻璃厂副厂长,中国南玻集团二级公司总经理,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旗滨集团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左川 | 左川,男,1982年4月生,悉尼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律师,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曼彻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历任华为公司英国全球内审能力中心总监、集团内审质量运营部部长、集团内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美洲内审部助理总监、亚太内审部部长,旗滨集团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吴贵东 | 吴贵东,男,1968年1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株洲玻璃厂财务部会计、综合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厂副总会计师,株洲新光明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旗滨集团区域财务总监、证券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郜卓 | 郜卓,男,1963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特聘教授、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旗滨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包新民 | 包新民,男,1970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宁波海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胡家斌 | 胡家斌,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结构设计工程师,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房屋事业部部长,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兼深圳市凯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郑钢 | 郑钢,男,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1983年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机械专业,2004年结业于湖南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1975年至2006年就职于湖南株洲玻璃厂(株洲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浮法玻璃分厂厂长、经营副厂长;株洲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株洲光明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06年至2015年任公司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株洲事业部总经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审计总部副总经理兼任玻璃审计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
陈锋平 | 陈锋平,男,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2002-2008年历任宁波永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宁波永大集团泰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9-2010年历任漳州旗滨置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室副总工、漳州区域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区域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王立勇 | 王立勇,男,1971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6月至2006年11月任株洲玻璃厂会计、财务部长;2006年11月至2010年6月任株洲旗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主管,2010年6月至2016年4月任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区域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旗滨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资兴佳泰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福建旗滨财务总监;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任旗滨集团财务主任;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任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旗滨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李向阳 | 李向阳,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旗滨集团总裁助理、战略资源事业部总裁;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
刘斌 | 刘斌,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恩智浦半导体全球大客户销售总监;康宁公司大猩猩玻璃事业部大客户销售总监、北中国区销售总监、中国区销售总监、中国区总经理等职位;科迪华集团全球首席执行官;现任公司副总裁。 |
杜海 | 杜海,男,198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分析师、财务主任,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16年11月加入旗滨集团,历任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旗滨集团能源管理办能源总监,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邓凌云 | 邓凌云,男,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旗滨集团财务部会计、经理、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证券管理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旗滨集团开发研究院院长助理,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周军 | 周军,男,1971年9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原株洲玻璃厂技术员、班长,中国南玻集团二级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兼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24年7月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锋平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1-01-01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柏忠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2/12 | 2024/1/31 |
张柏忠 | 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5/24 | 2024/1/30 |
凌根略 | 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12/14 | 2024/2/2 |
凌根略 | 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12/31 | 2024/1/26 |
凌根略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1/11/25 | 2024/2/8 |
凌根略 | 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12/14 | 2024/2/8 |
凌根略 | 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12/30 | 2024/1/17 |
凌根略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4/1/31 | 至今 |
凌根略 | 绍兴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12/28 | 2024/2/26 |
凌根略 | 旗滨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9 | 2024/1/18 |
凌根略 | 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11/29 | 2024/1/18 |
凌根略 | 内蒙古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3/4/6 | 2024/2/2 |
凌根略 | 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2/8 | 2024/2/22 |
凌根略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1/11/15 | 2024/2/2 |
凌根略 | 鄂尔多斯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8/19 | 2024/3/1 |
凌根略 | 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1/5 | 2024/2/20 |
凌根略 | 本溪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4/29 | 2024/1/23 |
张国明 | 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6/7 | 至今 |
张国明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6 | 至今 |
张国明 | 长兴旗滨供应链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9/8 | 至今 |
张国明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25 | 2024/2/8 |
张国明 | 徐州新沂旗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3/30 | 至今 |
张国明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0/2/18 | 至今 |
张国明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2/12 | 2024/1/31 |
张国明 |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8/14 | 2024/1/30 |
张国明 | 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27 | 2024/1/13 |
张国明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6/1 | 2024/2/2 |
张国明 | 宁波旗滨建设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4/2/29 | 至今 |
张国明 |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12/14 | 至今 |
左川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1/19 | 至今 |
左川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2/8 | 至今 |
左川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2/8 | 至今 |
左川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1/31 | 至今 |
左川 |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1/30 | 至今 |
左川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1/31 | 至今 |
左川 | 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27 | 2024/1/13 |
左川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2/5 | 至今 |
左川 | 宁波旗滨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2/4 | 至今 |
左川 |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1/17 | 至今 |
左川 | 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1/30 | 至今 |
左川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9/22 | 2025/1/14 |
左川 | 宁波旗滨建设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2/29 | 至今 |
左川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4/1/24 | 至今 |
杨立君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6 | 2024/1/19 |
杨立君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5/7 | 2024/2/8 |
杨立君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1/17 | 2024/1/24 |
杨立君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1/19 | 2024/1/31 |
杨立君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1/24 | 2024/2/5 |
杨立君 | 宁波旗滨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2/24 | 2024/2/4 |
杨立君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1/16 | 2024/1/24 |
吴贵东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3/27 | 2024/2/8 |
吴贵东 | 旗滨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9 | 2024/1/18 |
吴贵东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2/30 | 2024/2/2 |
郜卓 | 深圳市东方中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3/29 | 至今 |
郜卓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7 | 至今 |
郜卓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0/10 | 2024/7/3 |
包新民 | 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12/28 | 至今 |
包新民 | 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0/1/19 | 至今 |
包新民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5/8 | 2024/5/20 |
包新民 |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9/18 | 至今 |
包新民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1/29 | 2024/5/20 |
包新民 | 宁波弘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7/11 | 至今 |
包新民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15 | 至今 |
包新民 | 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3/11/23 | 至今 |
包新民 | 江阴市惠尔信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0/30 | 2024/1/8 |
王立勇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6/6 | 至今 |
王立勇 | 深圳市鹤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3/7 | 至今 |
王立勇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3/2 | 至今 |
王立勇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6/6 | 至今 |
王立勇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3/28 | 至今 |
李向阳 | 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26 | 至今 |
李向阳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4/2/8 | 2024/3/3 |
李向阳 | 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2/8 | 至今 |
李向阳 | 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17 | 至今 |
李向阳 | 绍兴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2/26 | 至今 |
李向阳 | 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18 | 2025/3/10 |
李向阳 | 内蒙古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2/2 | 2024/9/6 |
李向阳 | 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2/22 | 至今 |
李向阳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4/2/2 | 2024/9/29 |
李向阳 | 鄂尔多斯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3/1 | 至今 |
李向阳 | 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2/20 | 至今 |
李向阳 | 本溪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23 | 2024/9/5 |
李向阳 | 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18 | 至今 |
李向阳 | 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11/4 | 至今 |
李向阳 | 彝良永昌矿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9/21 | 至今 |
李向阳 | 醴陵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0/14 | 至今 |
李向阳 | 旗滨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18 | 2025/2/6 |
杜海 |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4/1/30 | 至今 |
杜海 | 内蒙古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4/6 | 2024/2/2 |
杜海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2/2 | 至今 |
杜海 | 鄂尔多斯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8/19 | 2024/3/1 |
杜海 | 本溪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4/29 | 2024/1/23 |
邓凌云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6/7 | 2025/1/14 |
刘斌 | 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12/19 | 至今 |
刘斌 | 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12/25 | 至今 |
周军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11/22 | 至今 |
周军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4/12/12 | 至今 |
周军 | 四川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3/13 | 至今 |
周军 | 四川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3/13 | 至今 |
周军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12/16 | 至今 |
周军 |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9/21 | 至今 |
周军 | 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1/30 | 2024/12/19 |
周军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5/13 | 2025/1/14 |
周军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9/29 | 至今 |
周军 |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12/16 | 至今 |
周军 | 绍兴旗滨轻质玻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5/30 | 至今 |
周军 | 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2/6 | 2024/12/25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提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治理及人力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填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监高人员2024年度薪酬结合了公司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计提发放,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确认;并同意公司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将上述人员薪酬对外披露。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范围、重要性及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所披露的“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税前报酬共计4,324.9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周军 | 副总裁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李向阳 | 副总裁 | 聘任 | 工作原因 |
刘斌 | 副总裁 | 聘任 | 工作原因 |
1、2024年7月11日,因工作变动,周军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周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分管浮法玻璃事业部。
2、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李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2024-086、2024-100)。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01-30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02-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04-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6个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05-24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06-28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08-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09-18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09-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议案》《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10-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11-0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19个相关议案以及《关于修订<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12-0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4-12-2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柏忠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凌根略 | 否 | 12 | 12 | 1 | 0 | 0 | 否 | 4 |
张国明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杨立君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左川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吴贵东 | 否 | 12 | 12 | 2 | 0 | 0 | 否 | 4 |
郜卓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4 |
包新民 | 是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4 |
胡家斌 | 是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及风险委员会 | 郜卓、包新民、胡家斌、左川、吴贵东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张柏忠、张国明、杨立君、左川、吴贵东、郜卓、包新民、胡家斌 |
治理及人力委员会 | 胡家斌、郜卓、包新民、杨立君、吴贵东 |
财务及预算委员会 | 张国明、吴贵东、郜卓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1-18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审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的议案》《关于提交2023年度审计工作<督促函>的议案》 | 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未审财务会计报告基础上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关于审计工作的督促函》。 | 审阅未审报表,同意审计机构进场审计。 |
2024-03-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初审后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的议案》《关于<年报审计沟通意见暨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第二次督促函>的议案》 | 同意对公司2023年度初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书面的《审阅意见》;同意出具《关于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督促函》,再次督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及时与审计机构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确保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推进。 |
2024-04-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等20个议案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出具了《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担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募投项目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
2024-08-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审计内控工作情况、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
2024-10-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 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审计内控工作情况。 | ||
2024-11-0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19个议案 | 同意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 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以及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的修订。 |
2024-12-3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的议案》 | 同意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认真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确定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
(三) 报告期内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十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1-30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3个月(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内,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即2024年5月6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 |||
2024-02-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 同意公司对旗滨电子少数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旗滨电子全部权益(持股比例8.3333%)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2,493,151元。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59.7463%增加至68.0796%。 | 认真审查本次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包括股份转让协议、回购价格定价依据等。 |
2024-04-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孙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光伏玻璃生产线的议案》 |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认真审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认真审查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募投项目变更、股权内部转让、投资新建光伏玻璃生产线等事项。 |
2024-05-24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 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3个月(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8月26日)内,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8月2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 | 认真审查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原因和依据,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司以自有资金65,000万元人民币对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
2024-08-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方案的议案》 | 同意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事项;同意公司本次开展以正常生产经营为依托,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资金总额度由不超过8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2亿元。 |
认真审查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修订《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等事项。
2024-09-18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内,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1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认真审查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原因和依据,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认真审查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024-09-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 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旗滨电子少数股东天津旗滨聚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家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或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20.7856%,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17,663.5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8,956.45万元;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福建药玻少数股东宁海俱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合伙企业持有的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7.0368%, | 认真审查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包括股权定价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等内容。 |
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2,871.0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2,054.74万元。 | |||
2024-11-0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20个议案 | 同意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 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
2024-12-0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同意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 认真审查公司本次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和依据,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2024-12-2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同意董事会将“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由11.43元/股向下修正为6.16元/股。本次修正后的“旗滨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旗滨转债”于2024年12月26日停止转股,2024年12月27日起恢复转股。 | 认真审查公司本次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和依据,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四) 报告期内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认真审查公司董监高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情况等。 |
2024-06-28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 | 同意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3,767,745.7份;同意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层面 | 认真审查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具体内容,以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 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成归属条件,全体持有人可归属权益份额总数为0份。 | 权益归属的具体情况。 | |
2024-08-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公司修订《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同意聘任李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认真审查修订《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查李向阳先生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的资格。 |
2024-09-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议案》《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旗滨电子、福建药玻少数股东权益;同意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 认真审查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包括股权定价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等内容;认真审查刘斌先生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的资格。 |
2024-11-0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20个议案 | 同意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 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以及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的修订。 |
2024-12-0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 认真审查《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修订的具体内容。 |
2024-12-2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 认真审查公司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
(五) 报告期内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2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17个议案 |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认真审查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担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募投项目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 |
2024-08-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方案的议案》 |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认真审查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等事项。 |
2024-10-29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 认真审查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所有内容。 |
2024-11-05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19个议案 | 同意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 认真审查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40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72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548 |
销售人员 | 544 |
技术人员 | 1,927 |
财务人员 | 249 |
行政人员 | 1,456 |
合计 | 14,72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2,883 |
大专 | 2,954 |
高中/中专及技校 | 5,580 |
初中及以下 | 3,307 |
合计 | 14,724 |
注:母公司期末在职员工数量包含了旗滨集团管理总部员工数量。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业绩导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了公平合理、共创共享的企业股权激励和薪酬激励机制,确保员工薪酬按时足额发放,并保障员工收入的合理增长。为契合战略需求,公司报告期推进职位薪级套改方案,全面升级职级、薪级体系。新体系引入数字职级概念,实现职位精细化分类,涵盖5大职类、10个序列、31个职级,进一步拓宽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这一变革营造了尊重技术、崇尚专业、鼓励技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集团高级职位的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薪酬管理方面,公司优化了薪酬总额预算管理,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对已投产运营的子公司实行薪酬总额计提方案。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现状和组织架构,采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将岗位对应不同等级,并参考外部人力资源市场行情与同行业薪酬水平,实现职级与薪酬的精准匹配,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发薪方案。公司现有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季度奖金、年终奖金、加班工资及社会保障(含津补贴)。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岗位等级及相关因素确定;月度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季度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等级情况按季度发放;年终奖金按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核定总额,视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差异化分配;加班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此外,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商业意外险,并设置工龄工资、中夜班补贴、高温补贴、探亲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餐补等津贴。为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通过实施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配套的长效激励机制,包含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推动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使中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人员、其他关键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持一致。这一举措有效调动了核心团队、业务骨干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了企业内在活力,促进核心管理团队、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战略价值的紧密融合,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干部队伍建设、梯队管理和培训工作视为核心战略之一,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人才队伍。围绕集团“做强做优”的战略目标和“铸造经典品牌,成就百年企业”的愿景,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并配套年度培训计划及员工职业发展路径,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构建了系统化、全面化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在培训体系方面,公司根据员工岗位、能力及胜任力的差异,采取分层分类、分阶段、分课程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紧密结合。同时,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与管理,通过科学的反馈机制,确保培训成果能够有效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的培养,公司以战略性和前瞻性为核心,紧密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展开。通过高管“领旗班”等专项培训项目,重点提升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战略的理解与执行能力,赋能其在“建班子、带队伍、抓执行、出业绩”等关键领导力技能上的突破。通过系统化的培训,确保高层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全局视野,还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带领团队实现战略目标。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则注重实战性与落地性,结合员工个人发展需求与岗位实际要求,设计了中层“传旗班”和基层“鸿旗班”两大核心培训项目。通过“以教促学、以战代练”的方式,将管理职责与培训带教相结合,帮助中基层管理人员提升影响力与执行力,确保其在日常管理中能够有效推动团队目标的实现。
在后备管理干部梯队建设方面,公司进一步细化了人才选拔标准,通过日常培养、考试评估、实战项目等多种形式,确保后备人才的能力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通过系统的培养机制,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确保在关键岗位出现空缺时能够迅速填补,保障业务的连续性。
在校招生培养方面,公司从招聘环节开始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出具备高潜力的优秀人才。通过“职前保温”与“入职后500天全链条培养机制”,结合岗位培训与实践锻炼,帮助校招生快速融入公司文化并胜任岗位要求。入职培训采用集团统筹与分产业强化赋能相结合的形式,涵盖军训拓展、理论培训、户外团建等多个环节,确保校招生在短时间内完成角色转换,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公司采用部门直线培训与内部工程师沙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研讨深化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基层操作人员,公司开展了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及技能盘点等提升活动,从操作技术、绩效产出等多个维度全面评估员工业务能力,并通过技能比武等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在全员培养方面,集团内部打造了“职场旗行”项目,外部则与多家知名培训机构合作,推动内外部交流与学习。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在线学习平台的使用,依托两大内部在线学习平台,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确保员工能够随时随地获取所需的知识与技能。
通过全员覆盖、全过程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培训管理和人才培养体系,公司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这一体系不仅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也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培训体系,确保人才培养与公司战略发展同步,助力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0,882,456.2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20,669,182.6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2,066,918.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56,866,682.16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669,324,399.5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76,144,547.07元。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3,501,9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360,5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3,126,656.39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50.4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9、2024-048)。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2,683,514,26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回购股份25,545,0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7,129,839.6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11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3,516,76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5,545,0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608,726.7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6%。2024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111,64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8,720,369.2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4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4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9,608,726.73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2,587,012.47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1.2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19,111,642.5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38,720,369.23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2.40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666,062,965.8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10,729,64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676,792,615.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150,049,225.3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45.8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2,587,012.4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3,051,637,262.93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
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
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
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份额为5,319.90775万份(折股1,027.0092万股),加上被取消份额2,270.11202万份(折股438.2456万股),第一个解锁期届满(2023年12月5日)后合计可以处置的股份数量为14,652,548股。截止2024年3月11日,上述1,465.25万股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所得金额共计10,707.86万元。上述已处置股份的税后权益已于2024年3月向持有人及公司完成了分配和支付。
(2)2024年5月24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3名持有人,因离职已不符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共计1,610,716.00份取消并收回。
(3)2024年11月22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35名持有人,因离职已不符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共计2,448,954.30份取消并收回。
(4)2024年12月6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3名持有人,因离职已不符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共计157,866.10份取消并收回。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第二批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4个月,即2022年12月6日-2024年12月5日)届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可解锁比例为50%(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可归属份额对应的股票,不含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被取消收回的份额对应的股票),股份合计9,455,896股,可解锁的持有人为616人,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可解锁股份为15,711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在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被取消收回的份额4,217,536.40份,对应标的股票权益(814,196股)不得解锁,由管委会在第二批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对应标的股票,以持有人初始认购金额为限(即初始认购金额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下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综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届满后可出售股票(第二批解锁的公司股票以及第一批解锁已被取消收回份额对应的股票)合计为10,270,092股。管委会同意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情况择机进行出售上述股票。
(5)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授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第二批解锁及解锁后出售股票以及组织制定、批准并实施具体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6)2024年12月12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名持有人,因离职已不符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共计163,063.60份取消并收回。
因此,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参与对象)共712人,最终符合第二批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614人(持有份额48,818,477.50份额),对应的可解锁股份合计9,424,417股,该部分股票解锁出售后权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归持有人所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在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被取消收回的份额4,380,600.00份,对应标的股票(845,675股)不得解锁,由管委会在第二批锁定期(2022年12月6日-2024年12月5日)届满后择机出售对应标的股票,以持有人初始认购金额为限(即初始认购金额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下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届满后可出售股票(第二批解锁的公司股票以及第一批解锁已被取消收回份额对应的股票)已完成出售1,026.80万股,所得金额6,592.83万元。上述已处置股份的税后权益已于2024年12月向持有人及公司完成了分配和支付。
2、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4年4月11日,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资金账户事宜。
(2)2024年6月28日,按照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以及考核办法规定,公司分别组织召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因26名持有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同意取消上述持有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因7名持有人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同意取消上述持有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33名持有人被取消并收回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共计3,767,745.7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2024-066、2024-068)。
(3)2024年6月28日,按照公司《持股计划(草案)》以及考核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按决策程序,公司分别组织召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确认。经考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达成《持股计划(草案)》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系数为0%;参与本次考核的参与对象779人(参与对象805人,26人被取消资格),经考核,其中5名参与对象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下,不符合归属条件;剩余774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上,符合归属条件,但因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成归属条件,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权益份额总数为0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113,882,891.9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3,767,745.7份),由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法定锁定期满后由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2024-066、2024-069)。
(4)2024年11月22日,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法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即将届满。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未能达成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可归属权益份额为0份,未能归属的份额为113,882,891.9份;前期离降职人员已被取消的份额为3,767,745.7份,故第五期持股计划被取消的份额共计117,650,637.6份,对应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8,555,980股。因此,在法定锁定期满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可出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8,555,980股。同意公司将上述股票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情况择机进行出售。
截至报告期末,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的股份数量为2,855.19万股,所得金额17,377.70万元。上述已处置股份的权益已于2024年12月向持有人及公司完成了退还和分配的支付。
3、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1)2024年7月11日,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事业合伙人计划进行收益分配的议案》,同意事业合伙人计划对2023年度现金分红
695.52万元进行收益分配。
(2)2024年9月29日,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议案》。同意将新增的4名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列入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对于部分事业合伙人因晋级、降职、离职、退休等任职或岗位发生调整变动的,同意相应收回取消或调增其事业合伙人的持有份额(6人被调增份额、11人被收回取消部分份额)。调整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56人,持有份额标准数量合计7,562.320万份,剩余的预留份额为2,437.68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3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2024-097、2024-101)。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治理及人力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工作情况开展评价和进行考核,根据评价及考核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主要与公司战略目标及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关联,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考核导向,提高科技创新、价值创造的考核权重,确保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稳步提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并推行差异化分类考核,根据所属企业战略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深入推进分类考核,进一步提高业绩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同时,为进一步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积极进取,扛稳抓牢主业主责不松劲,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坚持考核与激励并行的工作机制,继续实行薪酬激励和长期股权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有效性,进一步调动了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发内在活力,促进核心管理团队与公司战略的紧密融合,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2024年,治理及人力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履职情况审查,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紧密挂钩,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作用。报告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机制达到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持续强化制度建设,筑牢治理根基。报告期,公司根据最新法规政策,结合自身治理、业务实际,深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与完善。经过系统梳理,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12项治理制度,上述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制度落地环节,公司着重加强了执行情况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各单位对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通过夯实治理制度依据,有效提升了企业决策效率,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资产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推动了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2、深化风险评估体系,提升防控能力。公司始终秉持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持续推进风险评估工作。一方面,对主要业务流程开展全面审阅,深度参与招投标、议价及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的事中监督,有效防范过程风险,充分实现审计内控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开展风险评估与风险教育活动,大力宣贯风险管理理念,显著提高了全员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报告期,公司从集团、子公司及业务三个层级出发,定期对风险评估体系进行更新迭代,不断强化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通过预先管理与提前预警,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各类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为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3、狠抓内控审计整改,完善监督闭环。报告期内,公司内控部将审计问题的跟踪整改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审改结合,力求实现管理闭环。通过严格落实审计问责,充分发挥审计的威慑作用,
有效促进了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同时,内控部持续优化投诉与建议收集处理机制,将利益冲突事项纳入日常监管范畴,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反腐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内控环境。通过上述举措,公司确保了全年内控体系的整体有效运行,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以及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子公司实施内部管理和规范经营。依据整体战略目标,公司将其细化并分解至各子公司,借助经营计划与全面预算这两大关键手段,充分激发子公司管理层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鉴于不同业务经营模式存在差异,公司针对子公司的行业特性与业务状况,量身定制差别化权限指引,详细规定各板块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流程,以此强化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所确立的公司治理、业务治理根本精神,修订完善了《旗滨集团权限指引(2024版)》,通过制度建设、流程设计、授权审批以及绩效考核等一系列举措,对子公司运营展开全方位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持续开展宣导培训与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子公司各项流程设计科学合理且执行到位,进而提升子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与内控管理的有效性,推动公司总部与子公司实现协同发展。
公司对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委派或推荐制,确保核心管理层与公司战略保持一致。子公司在重要岗位人事变动、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均需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审核与备案。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针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部门,开展对口管理与指导工作,确保子公司运营符合公司整体规范。
公司高度重视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着力提升财务预警能力。通过强化财务数据分析,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同时,公司借助财务报表、经营会议、干部述职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公司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构建了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和子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通过风险预警和积极响应机制,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影响。此外,公司强化内部审计与考核监督,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估优化的管理闭环。从管理层面到业务层面,建立起系统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内控监督机制,为子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报告期,公司对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控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构建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且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重大问题。公司将持续巩固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成果,加强内部控制,严格规范运作,认真梳理完善制度体系,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将坚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治理自查,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履职意识与责任担当;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通过完善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向高标准、高水平迈进。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7,733.9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的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其有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包括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及颗粒物。在环保工作上,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从2024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公司积极响应,主动提前至2024年1月开始全面推行新排放标准。报告期,公司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及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较2023年均有明显下降;具体排放浓度及总量情况详见下表1-1,表1-2;排污口情况详见下表2。表1-1:2024年1-12月国内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标准(mg/Nm3) | (吨/年) | (吨/年) |
1 | SO2 | 78.38 | 400/200 | 1853.85 | 5733.14 |
2 | NOx | 251.52 | 700/400 | 5683.48 | 12700.86 |
3 | 颗粒物 | 5.22 | 50/30 | 97.76 | 581.72 |
其中,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按照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限值控制污染物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表1-2:2024年1-12月宁波光伏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标准(mg/Nm3) | (吨/年) | (吨/年) |
1 | SO2 | 54.39 | 100 | 114.04 | 385.44 |
2 | NOx | 101.71 | 150 | 207.9 | 578.16 |
3 | 颗粒物 | 4.41 | 8.2 | 9.07 | 31.54 |
表2:排污口情况
子公司 | 排污口位置 | 排污口数量 | 排污口高度 | 是否有在线监测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厂区东部 | 2 | 105/90米 | 是 |
厂区西部 | 6 | 90/95米 | 是 |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厂区东部 | 2 | 99米 | 是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厂区中部 | 5 | 200米 | 是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厂区北部 | 1 | 98米 | 是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厂区北部 | 2 | 150米 | 是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厂区西部 | 2 | 80/95米 | 是 |
湖南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 厂区西部 | 2 | 160米 | 是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东侧 | 1 | 100米 | 是 |
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南部 | 1 | 110米 | 是 |
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西部 | 1 | 162.5米 | 是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要求,重视环保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防治污染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排污口设置与监测:公司依法合规设置排污口,按照规范要求安装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对大气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并联网上传至相关监管部门网站,确保了排放数据的公开透明与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有组织废气治理:所有窑炉均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不同污染物采用了针对性的处理工艺:氮氧化物(NOx)采用SCR脱硝工艺进行处理,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二氧化硫(SO2)处理依据实际情况,采用干法脱硫、半干法脱硫及湿法脱硫等工艺进行处理;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及高温陶瓷管除尘等工艺进行处理;镀膜丝印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进行处理。针对平板玻璃熔窑的烟气特性,优化改进处理工艺,使各烟气处理设施能完全满足不同时期环保排放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始终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要求。熔窑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及高压蒸汽发电系统,既满足了烟气处理系统对运行温度的要求,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余热总发电量约4.33亿度。废水处理:公司实行雨污分流机制,并采取措施提高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妥善处理后回用或纳入市政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或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噪声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通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此外,还为接触噪声的岗位员工提供降噪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原料粉尘治理:为减少原料粉尘污染,公司对原料、块料、粉料的运输与储存实施严格管控。运输过程中,采取封闭或覆盖等抑尘措施;储存时,将其存放、储存于封闭或半封闭料场内。并且在原料产尘点设置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半干法脱硫灰、湿法脱硫石膏、污水处置污泥等,目前主要用于路基铺设、水泥配料等领域,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再利用。危险废弃物主要有废脱硝催化剂、废工业油脂等,集中存放在规范的危废仓库内,并由专人进行日常管理。按照危废处置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合规转移与处置,确保危险废弃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均依法取得环评批复,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努力打造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编制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与环境风险因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为切实提升相关人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公司多次组织涵盖应急处置流程、环境风险识别、防护设备使用等内容的培训活动,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提升相关人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熟练程度与协同配合能力。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更新,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物资,确保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
公司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明确不同级别预警下应采取的具体减排措施,根据地方政府重污染天气的管控要求进行落实。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HJT988-2018)》要求编制废气、废水及噪声排放的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审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依监测方案进行监测,所有结果均符合标准。窑炉废气排气筒设有自动连续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依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湖南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旗滨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均为非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进行管控。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及颗粒物,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废气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可确保达标排放。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管理要求与重点排污单位一致。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坚定不移地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通过多维度的行动持续推进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升级,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1. 明确产业升级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节能玻璃、光伏玻璃等绿色玻璃产业,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升级和战略调整。
2.做好设施升级和提前适标,确保排放合规。公司充分利用备用环保系统以及生产线冷修契机,加快对脱硫脱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规范意识,加强环保工作主动性,提前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确保《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正式实施时,公司排放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3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公司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节能降耗”活动,通过实施精益管理,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与操作水平。在燃烧系统改进方面,致力于减少燃料
消耗;在生产设备管理上,强化对电耗和水耗的管控。同时,积极推进平板玻璃生产线配套建设余热发电系统,提高余热利用效率。
4. 强化环保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规范运行。公司进一步组建了专业的环保运行团队,通过规范化管理,实现环保设施与玻璃熔窑100%同步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此外,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并持续加快设施的优化升级,多措并举持续提升环保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5. 打造花园式工厂,营造优质工作环境。公司着力打造花园式工厂,积极开展厂区绿化管理工作。通过提升厂容厂貌,不仅改善了作业环境,更为员工营造了舒心的工作氛围。如今,花园式工厂已成为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一张亮丽名片,彰显了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与员工利益的高度重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89,680.9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醴陵旗滨、长兴旗滨等公司部分窑炉适时进行冷修,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绍兴旗滨产线升级搬迁,由两条600T/D生产线提级为一条1200T/D生产线,单位能耗降低,燃料由石油焦升级为天然气;长兴旗滨、漳州旗滨共2条生产线燃料由石油焦升级为天然气;郴州光伏、醴陵旗滨、长兴旗滨、漳州旗滨等公司通过屋顶光伏太阳能发电,减少外购电力使用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方位、多维度积极推进节能降耗与清洁生产工作,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企业。
1、优化能源结构,深入推进清洁能源使用。2024年,公司积极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天然气清洁能源在生产中的应用。2024年,漳州旗滨一条生产线、绍兴旗滨新生产线以及长兴旗滨一条生产线成功实施天然气能源结构调整,这一举措实现了明显的减碳目标,为公司绿色低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化余热回收,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提高能源利用率,下属各制造基地充分挖掘生产过程中的余热资源。通过自行投资、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进窑炉高温烟气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有效回收余热,并将其转化为电能,既减少了能源浪费,又增加了能源供应,大幅提升了公司能源综合利用的效率。
3、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燃料消耗。一是过改进燃烧工艺,不断提升燃烧效率,减少燃料的不必要损耗;二是大力推广富氧燃烧技术,使燃料燃烧更加充分,进一步降低燃料使用量。三是推进空压机节能技改以及节能型空分设备技改等工作,从设备源头降低能耗,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生产的能源效益。
4、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资源浪费。一是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与维护,确保设备高效运行,降低设备能耗。二是从空调、压缩气、照明等日常能耗细节入手,加强管控,严禁任何形式的资源浪费行为,切实将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到企业生产运营的每一个环节。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2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13年均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94.46 | 当地乡村振兴、扶贫扶困、关爱老人、慈善捐助以及其他社会责任工作。 |
其中:资金(万元) | 181.70 | |
物资折款(万元) | 12.76 | |
惠及人数(人) | 1,204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62.42 | 无 |
其中:资金(万元) | 247.68 | |
物资折款(万元) | 14.74 | |
惠及人数(人) | 1,80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当地扶贫扶困、就业扶贫、乡村振兴。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在努力追求经济效益、回馈股东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多个领域展现企业担当,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在扶贫、扶困,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及贡献爱心方面投入资金共计262.42万元。主要工作如下:一是聚焦扶贫帮困,助力乡村振兴。公司将扶贫扶困作为一项长效举措,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汇智聚力。通过走访慰问、捐赠爱心物资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切实的帮助与支持。积极响应当地乡村振兴号召,重点帮扶企业周边薄弱村的困难群众,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并参与乡镇建设扶困工作。二是关注下一代,积极扶持当地教育体育事业。公司认识到教育体育事业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扶持当地教育体育事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弘扬爱老敬老,传递社会温暖。公司重视对孤寡老人的关心和救助,积极汇聚爱心力量,弘扬爱老敬老风尚。组织志愿者团队定期探访孤寡老人,为他们送去生活物资和关怀,开展各类关爱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以实际行动诠释企业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关爱,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强化人才培养,赋能企业发展。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工作,致力于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组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在岗培训则依托岗位实践,有针对性地安排实操和理论培训,有效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素养。此外,还开展上岗就业持证取证培训和岗位认证培训。通过持续推进各类培训,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管理提升以及人才梯队搭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后续,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和路径继续实施扶贫帮困,提高扶贫质量和效率,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帮扶工作精准、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扶贫质量和效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旗滨集团 | 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2010年1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则福建旗滨集团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被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2010年度以前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则福建旗滨集团将无条件支付所有罚款款项,保证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0-12-01 | 是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俞其兵 | 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2010年1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则福建旗滨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被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2010年度以前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则福建旗滨将无条件支付所有罚款款项,保证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0-12-01 | 是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建旗滨集团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福建旗滨集团不从事与旗滨集团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与旗滨集团进行任何的直接或间接地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福建旗滨集团确保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从事与旗滨集团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与旗滨集团进行任何的直接或间接地同业竞争。(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旗滨集团已进行投资或拟投资的项目,福建旗滨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的选择上,避免与旗滨集团相同或相似,避免与旗滨集团产生同业竞争。(4)因福建旗滨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违背了上述承诺给旗滨集团造成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均由福建旗滨承担。 | 2010-11-28 | 是 | 至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俞其兵 |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目前没有在与旗滨集团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进行投资和任职,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旗滨集团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与旗滨集团进行任何的直接或间接地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确保本人不会在与旗滨集团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进行投资和任职,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从事与旗滨集团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与旗滨集团进行任何的直接或间接地同业竞争。(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旗滨集团已进行投资或拟投资的项目,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的选择上,避免与旗滨集团相同或相似,避免与旗滨集团产生同业竞争。(4)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背了上述承诺给旗滨集团造成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 2010-11-28 | 是 | 至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俞其兵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俞其兵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述禁售承诺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11-28 | 是 | 至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 是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旗滨集团 | 1、绍兴旗滨现系福建旗滨的子公司,平湖旗滨、长兴旗滨是绍兴旗滨的子公司。目前,该三家公司有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我公司将敦促该三家公司尽快完成产权证的申领。2、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绍兴旗滨的股东后,如因上述建筑物无产权证之原因给该三家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并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均愿意相应向该三家公司全额予以赔偿。 | 2013-11-28 | 是 | 至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公司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高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 2023-04-24 | 是 | 2023年-2025年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1、对励珀保理等现有类金融业务的投资业务,通过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股权转让等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退出(具体时间将受诉讼进程影响);2、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 2020-12-31 | 是 | 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 | 是 | -- | -- | |
其他 | 俞勇 | 1、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后,增持股份比例在12个月内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2024-01-15 | 是 | 2024-07-11 | 是 | -- | -- | |
其他 | 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 | 1、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后,增持股份比例在12个月内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2024-01-15 | 是 | 2024-07-11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执行解释17号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准则解释18号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志、李启有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陈志(3)、李启有(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5 |
财务顾问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 32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提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
详见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48)。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严格履行承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不存在失信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旗滨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6) |
旗滨集团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3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旗滨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及股权转让实施进展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4) |
旗滨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1) |
旗滨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2) |
旗滨集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3) |
旗滨集团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114) |
旗滨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关于独立财务顾问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出具重组预案核查意见和承诺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及独立财务顾问无需出具核查意见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性的说明 | 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监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
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方为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
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007、2025-008、2025-009、2025-010、2025-011)。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了《旗滨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42,216.0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927,120.0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927,120.0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4.4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61,2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260,006.47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21,206.4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4年担保总额为1,927,120.04万元,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签署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金额汇总数;2024年末,公司上述担保合同项下实际使用的融资授信额度为1,350,643万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1-04-15 | 150,000.00 | 148,700.09 | 148,700.09 | 0 | 150,208.27 | 0 | 101.01 | 0 | 11,746.58 | 7.90 | 11,488.29 |
合计 | / | 150,000.00 | 148,700.09 | 148,700.09 | 0 | 150,208.27 | 0 | 101.01 | 0 | 11,746.58 | 7.90 | 11,488.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235万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1,142.81 | 208.12 | 41,495.03 | 100.86 | 2024年5月 | 是 | 是 | / | 3,200.67 | 3,200.67 | 否 | 341.68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7,596.43 | 0 | 48,008.14 | 100.87 | 2024年5月 | 是 | 是 | / | -1,375.63 | -1,375.63 | 否 | 1.82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 | 3,764.52 | 50.17 | 4,216.81 | 112.01 | 不适用[注3] | 是 | 否 | 注3 | [注3] | 是 | 11,093.28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4,708.04 | 0 | 45,000.00 | 100.65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1.51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1,488.29 | 11,488.29 | 11,488.29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合计 | / | / | / | / | 148,700.09 | 11,746.58 | 150,208.27 | 101.01 | / | / | / | / | 1,825.04 | / | / | 11,488.29 |
注1:各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控制在其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额度内,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的原因系支出发行费用1,299.91万元影响。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计划投资总额,以及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的原因:系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取得的利息收入,其中“湖南节能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占比较高。
注3:鉴于宏观环境及区域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对募投项目“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予以终止。报告期,公司将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及湖南节能二期项目终止等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节能二期项目已实施部分相关资产未能构成独立生产经营的业务系统,也无法独立计算其经营效益,单独考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和“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计算依据不充分。注4:“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指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节能玻璃项目本报告期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时间段(2024年6-12月),效益指标为净利润。长兴节能玻璃项目、天津节能玻璃项目,本报告期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一是当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筑底阶段,房地产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下降致使玻璃深加工订单不足,产品销售价格下滑致使毛利率不及预期;二是募投项目为新建企业,前期品牌建设和产品推广不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较低,整体市场份额有待提升,特别是在京津冀及山东周边区域的渠道拓展、营销策略不够积极,未能充分挖掘潜市场需求,导致中空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的订单不足,生产线产能未完全发挥,单位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产品在价格上未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力。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24-04-25 | 取消项目 | 15,000.00 | 4,216.81 | / | 宏观环境及区域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及根据公司节能玻璃产业、产能布局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 “湖南节能玻璃二期项目”予以终止。公司将湖南节能二期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及其他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21日分别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39、2024-048、2024-049)。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下同)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1]0124号)。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235万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终止“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实施。以上三个募投项目在结项或终止后,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为11,466.90万元。同意公司对上述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11,466.9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21日分别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39、2024-048、2024-04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11,488.29万元(含利息,结转及注销时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余额)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按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和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及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于2024年1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数量801万股,增持金额为5,391.898万元。俞勇先生及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俞其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宁波旗滨”)计划自2024年1月15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4亿元(含首日2024年1月15日俞勇已增持金额5,391.898万元)。
截至2024年7月11日收盘,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俞勇先生本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71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10%,累计增持金额为89,988,695.00元;宁波旗滨本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9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51%,累计增持金额为83,943,230.00元;俞勇先生及宁波旗滨合计本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803,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361%,累计增持金额为173,931,925.00元,超过了其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亿元的承诺,增持主体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的约定。
本次增持后,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381,423,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2136%;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3836%;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35,726,22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313%;俞其兵先生一致行动人宁波旗滨持有公司A股股份14,09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51%。俞其兵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包括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俞勇先生及宁波旗滨在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413,10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1.4536%。
2、旗滨电子分拆上市事宜及进展情况。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编制并披露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2022年11月28日,上述事宜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2022-141、2022-151)。
2022年11月28日,旗滨电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提交了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甬兴证券。经湖南证监局确认,旗滨电子于2022年11月29日正式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期。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分拆旗滨电子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承诺在终止分拆旗滨电子至创业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经与甬兴证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辅导协议,甬兴证券于2024年9月9日向湖南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的申请材料,湖南证监局于2024年9月9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3、收购控股子公司旗滨电子少数股东权益。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旗滨电子少数股东天津旗滨聚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家员工跟投平台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或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20.7856%,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17,663.5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8,956.45万元。股权转让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充分考虑了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以及员工跟投现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68.0796%增加至88.8652%,员工跟投平台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26.4905%减少至5.7049%。2024年10月15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2024-108)。
4、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药玻少数股东权益。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收购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药玻”)少数股东宁海俱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的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
7.0368%,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2,871.00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2,054.74万元。股权转让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充分考虑了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以及员工跟投现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91.9608%增加至98.9976%,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将由8.0392%减少至1.0025%。2024年10月15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4-108)。
5、参股子公司退出事宜
鉴于参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2019年8月以来已经停止营业),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励珀保理。一案获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前海法院”)受理,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9206号。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前海法院一审判决书(2021)粤0391民初4858-4859号,支持解散励珀保理;2021年12月,励珀保理提起上诉;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2022)粤03民终2149-2150号,维持原判。2022年9月20日,励珀保理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解散清算事项;2022年10月20日,励珀保理清算组成立。2023年2月,清算组接管励珀保理财产、清算材料,制作《公司财产/清算材料移交清单》;2023年2月至3月,清算组开展打印部分银行流水、注销税控盘、处理未缴销发票等工作;2023年4月18日,清算组登报公告清算事项和债权人公告;2023年7月13日,励珀保理召开股东会,同意清算组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华”)作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三好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税务清算机构,同意变更清算组成员,并明确清算组工作机制;2023年7月24日,励珀保理召开股东会决议,决议变更税务清算机构为深圳市国安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国安泰”);2023年7月24日,中审华、国安泰进场启动工作。报告期,励珀保理清算组依法推进清算相关事宜。因励珀保理财务资料保管在该公司的实控人李*手里,现对方不提供相关财务资料且已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清算工作受阻,至今尚未完成清算工作。鉴于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鹤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2019年8月以来已经停止营业),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提起诉讼,要求解散鹤裕供应链。一案获前海法院受理,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9208号;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前海法院一审判决书(2021)粤0391民初4858-4859号,支持解散鹤裕供应链;2021年12月,鹤裕供应链提起上诉;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2022)粤03民终2149-2150号,维持原判。2022年9月20日,鹤裕供应链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解散清算事项。2022年10月14日,鹤裕供应链成立清算组。2023年2月,清算组接管鹤裕供应链财产、清算材料,制作《公司财产/清算材料移交清单》;2023年2月至3月,清算组开展打印部分银行流水、注销税控盘、处理未缴销发票等工作;2023年4月18日,清算组登报公告清算事项和债权人公告;2023年7月13日,鹤裕供应链召开股东会,同意清算组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华”)作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三好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税务清算机构,同意变更清算组成员,并明确清算组工作机制;2023年7月24日,鹤裕供应链召开股东会决议,决议变更税务清算机构为深圳市国安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国安泰”);2023年7月24日,中审华、国安泰进场启动工作。报告期,鹤裕供应链清算组依法推进清算相关事宜。因鹤裕供应链财务资料保管在该公司的实控人李*手里,现对方不提供相关财务资料且已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清算工作受阻,至今尚未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683,501,941 | 100 | 14,822 | 14,822 | 2,683,516,763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83,501,941 | 100 | 14,822 | 14,822 | 2,683,516,763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83,501,941 | 100 | 14,822 | 14,822 | 2,683,516,763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发行的“旗滨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171,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4,8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5518%,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16,763股的0.00055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10月9日、2025年1月3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70、2024-105、2025-001)。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根据有关规定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前次回购剩余股份2,823,592股实施注销、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且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至6.16元/股,自2024年12月27日起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1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21日、2023年6月30日、2024年7月4日、2024年12月2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2022-074、2022-104、2023-069、2024-072、2024-131)。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171,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4,8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
0.0005518%,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16,763股的0.0005523%。上述旗滨转债2024年转股事宜未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8,36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28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0 | 681,172,979 | 25.3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俞其兵 | 0 | 381,423,500 | 14.2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俞勇 | 13,713,300 | 35,726,222 | 1.3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0 | 27,582,700 | 1.03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998,333 | 27,158,028 | 1.01 | 无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335,439 | 23,298,672 | 0.87 | 无 | 其他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0 | 21,076,500 | 0.79 | 无 | 其他 | ||
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 | 14,090,400 | 14,090,400 | 0.53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8,543,600 | 10,948,800 | 0.41 | 无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549,975 | 10,812,272 | 0.40 | 无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681,172,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81,172,979 |
俞其兵 | 381,42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423,500 |
俞勇 | 35,726,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26,222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7,58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82,7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7,158,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58,02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298,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98,672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21,07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76,500 |
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 | 14,09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90,4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0,94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48,8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812,2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12,27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初持有公司股份7,360,558股,期末持有公司股份25,545,058股,占比0.95%。报告期,该股东持股变动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8,184,500股所致。该账户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账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股东俞其兵系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股东俞勇系股东俞其兵的直系亲属;3、股东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期初持有公司股份为0股,期末持有公司股份14,090,400股,占比0.53%,系股东俞其兵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俞其兵、俞勇、宁波旗滨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4、股东俞其兵、俞勇、宁波旗滨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5、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6、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 (%)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963,233 | 0.33 | 2,614,700 | 0.10 | 23,298,672 | 0.87 | 0 | 0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初未在公司前10名股东之列。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俞其兵 |
成立日期 | 2009-02-25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俞其兵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2005年7月至2010年3月任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2011年8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12月5日从公司离任,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05-26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不低于2,5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93%-1.86% |
拟回购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2023-05-26至2024-05-25 |
回购用途 |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50,000,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175.09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1、回购总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公司共计回购股份18,1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76%。支付的金额为119,111,642.5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6.55元/股。2024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数量上限,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63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19元/股,回购均价为7.80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6.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0,123,651.9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回购股份使用情况说明。公司实施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股份数量为28,555,980股,并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了过户手续。报告期期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5,545,058股。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亿元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可转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进行了延期;2021年4月7日,公司结合实际及市场情况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进一步明确,确定了初始转股价格(13.15元/股)和申购日(2021年4月9日)等内容,披露了发行公告;2021年4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亿元;本次发行15亿元可转换债券,其中原股东配售97,682.40万元,配售比例为65.1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50,933.9万元,认购比例为33.96%,中签率为0.00706166%;最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为1,383.70万元,包销比例0.92%。2021年4月15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2021年4月26日,公司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2021年5月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旗滨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5,61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 | 107,000,000 | 7.1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130,000 | 5.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4,595,000 | 4.3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713,000 | 3.7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572,000 | 3.31 |
工银瑞信瑞享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767,000 | 2.99 |
国寿安保基金-建设银行-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混合型组合 | 36,719,000 | 2.45 |
工银瑞信添丰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675,000 | 2.2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9,324,000 | 1.96 |
易方达安盈回报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170,000 | 1.88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旗滨转债 | 1,498,623,000 | 171,000 | 4,000 | 1,498,448,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旗滨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71,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4,822 |
累计转股数(股) | 123,415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4594 |
尚未转股额(元) | 1,498,448,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896533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说明 |
2021-06-18 | 12.80 | 2021-06-11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13.15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 |
2022-05-27 | 12.00 | 2022-05-20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 |
2022-07-22 | 12.01 | 2022-07-21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转股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2.01元/股。 |
2023-07-07 | 11.76 | 2023-06-30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12.01元/股调整为11.76元/股。 |
2024-07-11 | 11.43 | 2024-07-04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11.76元/股调整为11.43元/股。 |
2024-12-27 | 6.16 | 2024-12-26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转股价格由11.43元/股向下修正为6.16元/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6.16 |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旗滨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调整为11.43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因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于2024年12月25日获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将“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由11.43元/股向下修正为6.16元/股。新的转股价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1、资信变化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资信”)对公司2021年4月发行的“旗滨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新世纪资信出具的《2021年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4)100191],评级结果如下:通过对旗滨集团主要信用风险要素及影响旗滨转债偿付安全性相关因素的跟踪分析与评估,本评级机构认为其跟踪期内信用质量无实质性变化,决定维持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并维持旗滨转债AA+信用等级。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2、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结构合理,资信、资金情况良好。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已有1,548,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23,415股,累计转股数量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594%,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16,763股的
0.004599%。其中:报告期转股金额为171,000元,转股数为14,822股。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448,000.00元(其中因本年度实施可转债回售记减“旗滨转债”的金额为4,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896533%。
2、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做出了3次暂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决定,并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将“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由11.43元/股向下修正为6.16元/股,新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00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触发了“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024年1月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3个月(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内,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5月6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2)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00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触发了“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3个月(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8月26日)内,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8月2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3)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2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触发了“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02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内,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1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4)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2元/股),已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由11.43元/股向下修正为6.16元/股。本次修正后的“旗滨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
3、可转债付息情况。2024年4月9日,公司支付了“旗滨转债”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899.21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三年付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6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6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21日分别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235万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予以终止;同意将已结项的募投项
目及湖南节能二期项目等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11,466.90万元(含利息,结转及注销时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余额合计)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21日分别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5、可转债回售情况。因涉及可转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旗滨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旗滨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并分别于2024年5月25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旗滨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旗滨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旗滨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4-057、2024-058)。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旗滨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旗滨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3047”,转债回售价格为100.13元/张(含当期利息)。“旗滨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4年6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本次“旗滨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40张,回售金额为4,005.20元(含利息)。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6月7日。
6、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11,488.29万元(含利息,结转及注销时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余额合计)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后,公司和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7、可转债转股停牌情况。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旗滨转债”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3日)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期间停止转股,并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由11.43 元/股向下修正为 6.16 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 2024 年 12 月 26 日停止转股,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恢复转股。
8、受托管理报告及披露。2024年1月2日,甬兴证券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总裁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2024年4月29日,甬兴证券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2024年6月13日,甬兴证券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机密*
审 计 报 告
CAC审字[2025]0416号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旗滨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旗滨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认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四)所述,旗滨集团本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535,484.4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01%。由于收入是旗滨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故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为:
(1)了解了管理层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性,测试并评价其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风险转移相关合同条款和条件,评价旗滨集团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和发货清单,针对外销收入,取得了装船单及报关单,检查上述单据的一致性,关注发货清单或出库单是否经客户签收确认,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旗滨集团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营业收入进行了月度毛利、产品毛利分析、年度对比分析,查询玻璃行业信息网站公布的行业价格,分析价格是否存在异常;
(5)对本期新增重要客户,向管理层了解并查询全国工商登记信息网站,核查是否为关联方;
(6)结合银行大额收款检查,核对收款银行回单的付款人是否与销售业务结算客户一致;
(7)选取样本对客户销售额及往来余额实施函证,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程序;
(8)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实施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旗滨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旗滨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旗滨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旗滨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旗滨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旗滨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旗滨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志 |
(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 天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启有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202,961,064.34 | 3,691,678,131.9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1,573,740.32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5,672,669.76 | 290,273,987.77 |
应收账款 | 七、5 | 1,956,710,221.28 | 1,355,792,982.6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80,203,101.42 | 229,780,366.22 |
预付款项 | 七、8 | 215,900,172.67 | 224,028,532.2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6,381,798.89 | 56,174,210.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072,866,794.81 | 2,013,055,432.8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212,036,014.66 | 1,192,963,228.70 |
流动资产合计 | 9,154,305,578.15 | 9,053,746,873.2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5,370,806.02 | 45,386,975.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562,452,906.77 | 11,985,362,330.14 |
在建工程 | 七、22 | 3,394,063,989.18 | 6,210,759,167.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油气资产 | 七、24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91,292,075.24 | 173,239,837.02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47,924,207.59 | 2,112,467,918.39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998,190.02 | 2,998,190.0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24,413,956.46 | 199,616,320.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77,011,015.70 | 421,272,077.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28,093,945.77 | 1,710,396,410.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473,621,092.75 | 22,861,499,227.31 | |
资产总计 | 34,627,926,670.90 | 31,915,246,100.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54,867,756.70 | 352,911,296.5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59,804,666.64 | 439,015,553.31 |
应付账款 | 七、36 | 2,996,614,814.14 | 2,906,161,199.21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7,414,893.36 | 93,025,911.0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33,980,435.54 | 485,890,745.4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6,955,548.64 | 276,549,267.1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44,305,093.06 | 1,213,624,178.96 |
其中:应付利息 | 15,774,000.5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094,399,312.89 | 922,744,914.5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3,429,798.88 | 31,149,234.03 |
流动负债合计 | 8,331,772,319.85 | 6,721,072,300.2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677,802,141.63 | 8,062,616,628.23 |
应付债券 | 七、46 | 1,376,728,789.88 | 1,315,709,632.3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774,832.99 | 21,579,530.37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5,167,034.17 | 19,796,001.55 |
递延收益 | 七、51 | 571,919,232.44 | 466,210,186.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4,299,764.39 | 260,938,056.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11,419,178.0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02,691,795.50 | 10,261,269,213.48 |
负债合计 | 20,234,464,115.35 | 16,982,341,513.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83,516,763.00 | 2,683,501,94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250,522,419.80 | 250,572,221.4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44,527,935.94 | 2,471,052,219.20 |
减:库存股 | 七、56 | 183,476,587.74 | 246,553,841.98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1,170,921.05 | 1,388,716.38 |
专项储备 | 七、58 | 1,195,641.46 | 123,201.81 |
盈余公积 | 七、59 | 1,279,742,244.24 | 1,207,228,626.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615,072,003.72 | 7,182,128,448.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342,271,341.47 | 13,549,441,532.9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1,191,214.08 | 1,383,463,053.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393,462,555.55 | 14,932,904,586.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627,926,670.90 | 31,915,246,100.52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74,629.61 | 114,669,199.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020,882,305.90 | 930,751,055.24 |
其中:应收利息 | 5,564,498.69 | 3,451,322.01 | |
应收股利 | 159,900,000.00 | 300,000,000.00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4,156,935.51 | 1,045,420,255.2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61,210,185.26 | 775,577,986.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0,994,671,850.22 | 10,450,070,645.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808.38 | 32,392.4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803.07 | 41,722.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437,049.09 | 94,990,652.1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32,373,696.02 | 11,320,713,399.18 | |
资产总计 | 12,756,530,631.53 | 12,366,133,654.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39,756,957.37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6,789,951.32 | 233,610,231.49 | |
应交税费 | 10,855,981.03 | 1,369,540.39 | |
其他应付款 | 803,958,068.13 | 393,084,732.97 | |
其中:应付利息 | 6,578,617.76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82,926.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32,586,926.99 | 667,821,462.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76,728,789.88 | 1,315,709,632.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433,127.83 | 45,728,341.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07,161,917.71 | 1,361,437,974.23 | |
负债合计 | 2,339,748,844.70 | 2,029,259,436.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83,516,763.00 | 2,683,501,94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50,522,419.80 | 250,572,221.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04,674,725.47 | 3,235,815,764.29 | |
减:库存股 | 183,476,587.74 | 246,553,841.9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09,907,203.37 | 1,137,393,586.09 | |
未分配利润 | 3,051,637,262.93 | 3,276,144,547.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416,781,786.83 | 10,336,874,217.9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756,530,631.53 | 12,366,133,654.38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5,649,216,718.88 | 15,682,741,264.36 |
其中:营业收入 | 15,649,216,718.88 | 15,682,741,264.3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15,294,734,676.92 | 13,690,691,195.30 |
其中:营业成本 | 13,222,456,817.50 | 11,763,048,564.0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70,700,960.79 | 179,642,187.98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9,727,287.97 | 171,221,857.10 |
管理费用 | 七、64 | 797,521,612.59 | 841,543,953.32 |
研发费用 | 七、65 | 584,885,306.84 | 572,234,074.39 |
财务费用 | 七、66 | 329,442,691.23 | 163,000,558.50 |
其中:利息费用 | 358,739,478.37 | 233,904,261.71 | |
利息收入 | 46,008,688.33 | 71,340,188.9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3,660,360.88 | 200,877,979.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785,901.17 | 3,726,834.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02,992.31 | 3,152,108.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7,202.3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2,091,075.09 | -18,140,806.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6,525,778.88 | -153,160,110.8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43,359.82 | -13,823,453.7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2,152,012.22 | 2,011,530,512.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714,420.48 | 18,935,882.3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8,126,833.52 | 58,478,509.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0,739,599.18 | 1,971,987,885.38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271,241.94 | 250,110,299.5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七、61 | 264,010,841.12 | 1,721,877,585.8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4,010,841.12 | 1,721,877,585.8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2,587,012.47 | 1,750,882,456.2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576,171.35 | -29,004,870.4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9,782,204.67 | -15,452,142.4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9,782,204.67 | -15,452,142.4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782,204.67 | -15,452,142.4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9,782,204.67 | -15,452,142.4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13,793,045.79 | 1,706,425,443.3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2,369,217.14 | 1,735,430,313.8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8,576,171.35 | -29,004,870.4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35 | 0.655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35 | 0.643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73,391,515.10 | 96,205,726.6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
税金及附加 | 1,078,710.97 | 859,735.7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88,554,490.54 | 154,024,900.2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61,750,223.37 | 58,177,612.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052,693.95 | 59,993,743.42 | |
利息收入 | 4,325,195.87 | 1,884,897.14 | |
加:其他收益 | 5,865,708.29 | 3,561,197.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801,471,041.57 | 1,445,620,195.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02,992.31 | 3,525,484.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490.61 | -165,990.5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9,050.1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8,384,280.50 | 1,332,158,880.96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705.4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8,384,280.50 | 1,332,133,175.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48,107.73 | 11,463,992.8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5,136,172.77 | 1,320,669,182.6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5,136,172.77 | 1,320,669,182.6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25,136,172.77 | 1,320,669,182.6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87,638,873.24 | 12,432,756,426.1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3,732,723.38 | 385,834,048.4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84,404,416.55 | 328,865,421.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05,776,013.17 | 13,147,455,896.2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52,029,902.35 | 8,461,317,946.7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67,782,751.75 | 1,733,603,466.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9,522,290.59 | 1,002,602,233.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14,620,688.82 | 406,766,213.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93,955,633.51 | 11,604,289,860.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820,379.66 | 1,543,166,035.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833,366.33 | 7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0,268,762.62 | 67,723,926.6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4,535,382,374.07 | 185,717,879.0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3,484,503.02 | 254,141,805.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31,676,648.07 | 5,376,931,745.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4,823,368,338.04 | 264,272,055.4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55,044,986.11 | 5,643,203,800.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1,560,483.09 | -5,389,061,995.0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96,139,354.77 | 6,404,731,204.1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54,540,145.68 | 1,256,936,135.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0,679,500.45 | 7,661,667,339.4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98,489,909.04 | 2,095,005,041.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15,031,305.34 | 897,075,879.1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606,566,235.97 | 458,966,815.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20,087,450.35 | 3,451,047,735.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592,050.10 | 4,210,619,603.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584,506.23 | 8,986,057.3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6,732,559.56 | 373,709,701.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59,638,399.15 | 3,185,928,697.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52,905,839.59 | 3,559,638,399.15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009,995.93 | 100,376,102.7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28,465.28 | 26,506,076.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338,461.21 | 126,882,179.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270,383.52 | 130,213,828.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24,859.77 | 9,989,899.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50,075.78 | 19,459,843.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345,319.07 | 159,663,571.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06,857.86 | -32,781,392.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46,783,56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38,668,049.26 | 1,349,522,758.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8,668,049.26 | 2,396,306,318.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2.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1,393,277.43 | 396,430,392.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1,394,170.25 | 396,430,392.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273,879.01 | 1,999,875,926.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1,422,738.97 | 3,232,051,554.6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1,422,738.97 | 3,232,051,554.6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80,416,589.77 | 675,319,259.2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0,667,740.70 | 4,459,053,516.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1,084,330.47 | 5,134,372,775.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661,591.50 | -1,902,321,221.1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1,394,570.35 | 64,773,312.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669,199.96 | 49,895,887.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4,629.61 | 114,669,199.96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83,501,941.00 | 250,572,221.46 | 2,471,052,219.20 | 246,553,841.98 | 1,388,716.38 | 123,201.81 | 1,207,228,626.96 | 7,182,128,448.16 | 13,549,441,532.99 | 1,383,463,053.84 | 14,932,904,586.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3,501,941.00 | 250,572,221.46 | 2,471,052,219.20 | 246,553,841.98 | 1,388,716.38 | 123,201.81 | 1,207,228,626.96 | 7,182,128,448.16 | 13,549,441,532.99 | 1,383,463,053.84 | 14,932,904,586.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22.00 | -49,801.66 | 173,475,716.74 | -63,077,254.24 | 49,782,204.67 | 1,072,439.65 | 72,513,617.28 | -567,056,444.44 | -207,170,191.52 | -332,271,839.76 | -539,442,031.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782,204.67 | 382,587,012.47 | 432,369,217.14 | -118,576,171.35 | 313,793,045.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22.00 | -49,801.66 | 173,475,716.74 | -63,077,254.24 | 236,517,991.32 | -213,695,668.41 | 22,822,322.9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822.00 | -49,801.66 | -34,979.66 | -34,979.6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927,473.83 | 172,927,473.83 | 172,927,473.83 | ||||||||||||
4.其他 | 548,242.91 | -63,077,254.24 | 63,625,497.15 | -213,695,668.41 | -150,070,171.26 | ||||||||||
(三)利润分配 | 72,513,617.28 | -949,643,456.91 | -877,129,839.63 | -877,129,839.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2,513,617.28 | -72,513,617.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7,129,839.63 | -877,129,839.63 | -877,129,839.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72,439.65 | 1,072,439.65 | 1,072,439.65 | ||||||||||||
1.本期提取 | 7,192,441.02 | 7,192,441.02 | 7,192,441.02 | ||||||||||||
2.本期使用 | 6,120,001.37 | 6,120,001.37 | 6,120,001.3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3,516,763.00 | 250,522,419.80 | 2,644,527,935.94 | 183,476,587.74 | 51,170,921.05 | 1,195,641.46 | 1,279,742,244.24 | 6,615,072,003.72 | 13,342,271,341.47 | 1,051,191,214.08 | 14,393,462,555.55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83,499,506.00 | 250,585,017.11 | 2,501,864,881.41 | 162,077,839.76 | 16,840,858.85 | 12,458.52 | 1,075,161,708.69 | 6,232,234,098.99 | 12,598,120,689.81 | 326,734,464.37 | 12,924,855,154.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03,210.65 | 403,210.65 | 403,210.6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3,499,506.00 | 250,585,017.11 | 2,501,864,881.41 | 162,077,839.76 | 16,840,858.85 | 12,458.52 | 1,075,161,708.69 | 6,232,637,309.64 | 12,598,523,900.46 | 326,734,464.37 | 12,925,258,364.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35.00 | -12,795.65 | -30,812,662.21 | 84,476,002.22 | -15,452,142.47 | 110,743.29 | 132,066,918.27 | 949,491,138.52 | 950,917,632.53 | 1,056,728,589.47 | 2,007,646,222.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452,142.47 | 1,750,882,456.29 | 1,735,430,313.82 | -29,004,870.46 | 1,706,425,443.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35.00 | -12,795.65 | -30,812,662.21 | 84,476,002.22 | -115,299,025.08 | 1,085,733,459.93 | 970,434,434.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435.00 | -12,795.65 | -10,360.65 | -10,360.6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69,205.70 | 7,369,205.70 | 7,369,205.70 | ||||||||||||
4.其他 | -38,181,867.91 | 84,476,002.22 | -122,657,870.13 | 1,085,733,459.93 | 963,075,589.80 | ||||||||||
(三)利润分配 | 132,066,918.27 | -801,391,317.77 | -669,324,399.50 | -669,324,399.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2,066,918.27 | -132,066,918.2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69,324,399.50 | -669,324,399.50 | -669,324,399.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0,743.29 | 110,743.29 | 110,743.29 | ||||||||||||
1.本期提取 | 6,180,951.68 | 6,180,951.68 | 6,180,951.68 | ||||||||||||
2.本期使用 | 6,070,208.39 | 6,070,208.39 | 6,070,208.3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3,501,941.00 | 250,572,221.46 | 2,471,052,219.20 | 246,553,841.98 | 1,388,716.38 | 123,201.81 | 1,207,228,626.96 | 7,182,128,448.16 | 13,549,441,532.99 | 1,383,463,053.84 | 14,932,904,586.83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83,501,941.00 | 250,572,221.46 | 3,235,815,764.29 | 246,553,841.98 | 1,137,393,586.09 | 3,276,144,547.07 | 10,336,874,217.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3,501,941.00 | 250,572,221.46 | 3,235,815,764.29 | 246,553,841.98 | 1,137,393,586.09 | 3,276,144,547.07 | 10,336,874,217.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22.00 | -49,801.66 | 168,858,961.18 | -63,077,254.24 | 72,513,617.28 | -224,507,284.14 | 79,907,568.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5,136,172.77 | 725,136,172.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22.00 | -49,801.66 | 168,858,961.18 | -63,077,254.24 | 231,901,235.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822.00 | -49,801.66 | -34,979.6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8,858,961.18 | 168,858,961.18 | |||||||||
4.其他 | -63,077,254.24 | 63,077,254.24 | |||||||||
(三)利润分配 | 72,513,617.28 | -949,643,456.91 | -877,129,839.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2,513,617.28 | -72,513,617.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77,129,839.63 | -877,129,839.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3,516,763.00 | 250,522,419.80 | 3,404,674,725.47 | 183,476,587.74 | 1,209,907,203.37 | 3,051,637,262.93 | 10,416,781,786.83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83,499,506.00 | 250,585,017.11 | 3,206,059,519.01 | 162,077,839.76 | 1,005,326,667.82 | 2,756,866,682.16 | 9,740,259,552.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3,499,506.00 | 250,585,017.11 | 3,206,059,519.01 | 162,077,839.76 | 1,005,326,667.82 | 2,756,866,682.16 | 9,740,259,552.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35.00 | -12,795.65 | 29,756,245.28 | 84,476,002.22 | 132,066,918.27 | 519,277,864.91 | 596,614,665.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0,669,182.68 | 1,320,669,182.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35.00 | -12,795.65 | 29,756,245.28 | 84,476,002.22 | -54,730,117.5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435.00 | -12,795.65 | -10,360.6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56,245.28 | 29,756,245.28 | |||||||||
4.其他 | 84,476,002.22 | -84,476,002.22 | |||||||||
(三)利润分配 | 132,066,918.27 | -801,391,317.77 | -669,324,399.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2,066,918.27 | -132,066,918.2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69,324,399.50 | -669,324,399.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3,501,941.00 | 250,572,221.46 | 3,235,815,764.29 | 246,553,841.98 | 1,137,393,586.09 | 3,276,144,547.07 | 10,336,874,217.93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0号方大广场1.2号研发楼1号楼3601成立日期:2005年7月8日账面股本:268,351.6763万人民币营业执照股本:268,350.194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本公司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货运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定位于高档优质浮法玻璃、节能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及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等市场,目前生产和销售主要包含为0.33-19mm优质浮法玻璃、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玻璃等玻璃原片;各种在线镀膜玻璃、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等深加工节能玻璃;高铝超薄电子玻璃等等,主要劳务:提供普通货运、在港区内从事普通货运装卸、仓储、堆码、货运代理等服务。
(三)公司历史沿革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8日。2010年3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0年1月31日止原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照1:0.96729的比例折合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经株洲市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取得43020000003344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50,000.00万元,净资产与折合股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股权结构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原漳州旗滨置业有限公司)出资33,6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7.30%;俞其兵出资16,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20%;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5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16,8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66,800.00万股。已于201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12年5月,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66.30万元,由葛文耀等15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2,666.3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3.82元,变更后的股本为69,466.30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2】第010201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6月,根据201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47.63万元,股本人民币347.63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9,118.67万元,股本人民币69,118.67万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6月,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由93名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30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3.82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07.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69,425.67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4月,根据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万元,股本人民币37.00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9,388.67万元,股本人民币69,388.67万元;同时,根据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3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4年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545.00万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4,54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933.67万元,股本人民币83,933.67万元。本次减资、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4】第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2014年5月,根据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2.10万元,股本人民币22.10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3,911.57万元,股本人民币83,911.57万元;同时,根据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5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967.00万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7,967.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878.57万元,股本人民币101,878.57万元。本次减资、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5】第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6月,根据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61.39万元,股本人民币861.39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系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17.18万元,股本人民币101,017.18万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5】第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2015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按照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51,525.77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51,525.77万元,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2,542.95万股。本次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5】第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2016年7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128.975万元,股本人民币2,128.975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系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50,413.975万元,股本人民币250,413.975万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6】第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2016年8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由30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10,4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1.63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0,4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0,833.975万元,股本人民币260,833.975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6】第008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5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35.181万元,股本人民币335.181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系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0,498.794万元,股本人民币260,498.794万元;同时,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由9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7,9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2.28元,增加股本人民币7,945.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268,443.794万元。本次减资、增资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证验字【2017】第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84.5万元,股本人民币484.5万元,均系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959.294万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证验字【2017】第013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由83名激励对象认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291.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
2.46元,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1,291.7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269,250.994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证验字【2017】第014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12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二十九、三十五、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15.00万元,股本人民币415.00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835.994万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证验字【2018】第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12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5.7万元,股本65.7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770.294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9CSA1074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3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4.98万元,股本54.98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715.314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CSA106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7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74.33万元,股本74.33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640.984万元。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7.40万元,股本
17.40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623.584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CSAA1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2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89万元,股本1.89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621.6940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2CSAA1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该可转债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旗滨转债转股股数为71,125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旗滨转债”累计转股数为71,125股,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628.8065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68,628.8065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2CSAA1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2年7月7日,公司注销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剩余股份2,823,592 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已转股数量为 35,033 股。转股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628.8065万元变更为268,349.9506万元。以上股本变更事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3CSAA1B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 12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数量为2,435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349.9506万元变更为268,350.1941万元。以上股本变更事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4CSAA1B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自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 12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数量为14,822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350.1941万元变更为268,351.6763万元。以上股本变更事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5CSAA1B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2000 万元或者预计无法收回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大于500 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金额大于1000 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账款总额10%以上 |
重要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 | 当年实际发生减值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收到或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收到或支付的现金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总额≥50%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占合并营业收入或合并资产总额≥10%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当本公司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在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合并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将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①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②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③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④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②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③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④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①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②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之五、19之“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公
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收入的相关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3、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消。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力,且该种法定权力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转移及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7、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下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包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
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对象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应收对象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 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以根据逾期信息为例:
如果逾期超过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开始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应收对象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 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3)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4)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本公司应收账款相应的确定依据一致。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本公司应收账款相应的账龄计算方法一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与本公司应收账款相应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一致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计提、组合2、组合3之外的应收款项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组合3(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组合) | 光伏板块中因销售光伏玻璃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
组合4(信用证组合) | 款项性质为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信用证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 龄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1年以内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20% |
3至4年 | 30% |
4至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组合4(信用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和信用证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组合3(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 龄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账期内 | 1% |
逾期0-3月(含3月) | 5% |
逾期3-12月(含12月) | 30% |
逾期1年以上 | 1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中组合1及组合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应收款项融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考虑目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信息,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均无明显减值迹象, 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性质的其他应收款,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本公司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未来经济状况预测。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除以上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比照应收账款组合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该其他应收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
摊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不存在按照存货类别或者库龄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本公司应收账款相应确认依据一致。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本公司应收账款相应账龄计算方法一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与本公司应收账款相应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一致。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标准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划分条件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①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1)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将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认为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一部分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论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5% | 3.8-1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 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
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砂矿采矿权、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1)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按相关权证载明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2)专利权
专利权按合同约定或相关权证载明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3)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按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4)砂矿采矿权
砂矿采矿权按相关权证载明的使用年限或者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
(5)软件
软件按合同约定、相关权证载明的使用年限或者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③ 某项无
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④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 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离职后福利 -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
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例如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等)的合同,本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公司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公司将
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有权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根据内外销方式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1)国内销售: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由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
(2)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的相关要求,完成货物的发运、报关,在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后,公司凭经核准后的出口报关单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十)7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和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包括流动性折溢价、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东权益折价等,但不包括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致的折溢价。不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折价或溢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出价和要价的,以在出价和要价之间最能代表当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价格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执行解释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执行解释18号对公司期初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 |
马来西亚销售与服务税(SST) | 按应税商品销售额或应税服务收入计算缴纳 | 5%、8%、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的增值税之和计算缴纳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之和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之和计算缴纳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24%、17%、16.5%、15% |
资源税 | 按原矿或选矿销售额计算缴纳 | 1%-1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母公司 | 25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15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旗滨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 | 17 |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 |
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 |
旗滨矿业(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 |
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 |
沙巴旗滨物流服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 |
沙巴旗滨建筑有限公司 | 24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6.5 |
注:除上述公司外,本公司其他主要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均为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5001412,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2)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3001640,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2026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3)本公司一级子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13282,有效期三年,公司2023-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4)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001086,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2026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5)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0374,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6)本公司一级子公司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6427,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7)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3001215,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8)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1097,有效期三年,公司2023-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9)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3002527,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2026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0)本公司一级子公司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8804,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1)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5001338,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2024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2)本公司一级子公司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2003434,有效期三年,公司2023-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3)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3005236,有效期三年,公司2023-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4)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3000922,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2026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15)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3102216,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2026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85,182.55 | 30,181.53 |
银行存款 | 2,973,336,159.79 | 3,539,586,455.23 |
其他货币资金 | 228,239,722.00 | 152,061,495.1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合计 | 3,202,961,064.34 | 3,691,678,131.9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2,300,006.96 | 197,201,505.91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50,055,224.75 | 132,039,732.79 |
其他说明:
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等。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8,272.32 | / | |
其中: | |||
股票 | 488,272.32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085,468.00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 | 30,000,000.00 | ||
信托 | 1,085,468.00 | ||
合计 | 31,573,740.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5,247,691.44 | 273,388,811.15 |
商业承兑票据 | 447,345.60 | 17,229,150.73 |
小计 | 125,695,037.04 | 290,617,961.88 |
减:坏账准备 | 22,367.28 | 343,974.11 |
合计 | 125,672,669.76 | 290,273,987.7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1,946,081.77 |
商业承兑票据 | 447,345.60 |
合计 | 42,393,427.37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1,946,081.77 | |
商业承兑票据 | 447,345.60 | |
合计 | 42,393,427.37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695,037.04 | 100 | 22,367.28 | 0.02 | 125,672,669.76 | 290,617,961.88 | 100 | 343,974.11 | 0.12 | 290,273,987.7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5,247,691.44 | 99.64 | 125,247,691.44 | 273,388,811.15 | 94.07 | 273,388,811.15 | ||||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1) | 447,345.60 | 0.36 | 22,367.28 | 5.00 | 424,978.32 | 350,000.00 | 0.12 | 17,500.00 | 5.00 | 332,500.00 |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3) | 0.00 | 0.00 | 0.00 | 16,879,150.73 | 5.81 | 326,474.11 | 1.93 | 16,552,676.62 | ||
合计 | 125,695,037.04 | 100.00 | 22,367.28 | 0.02 | 125,672,669.76 | 290,617,961.88 | 100.00 | 343,974.11 | 0.12 | 290,273,987.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47,345.60 | 22,367.28 | 5.00 |
1~2年(含2年) | |||
2~3年(含3年) | |||
3~4年(含4年) | |||
4~5年(含5年) | |||
合计 | 447,345.60 | 22,367.2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3,974.11 | 22,367.28 | 343,974.11 | 22,367.28 | ||
合计 | 343,974.11 | 22,367.28 | 343,974.11 | 22,367.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2,006,559,034.66 | 1,369,203,767.17 | |
1年以内小计 | 2,006,559,034.66 | 1,369,203,767.17 |
1至2年 | 18,132,421.06 | 25,928,472.89 |
2至3年 | 8,659,346.94 | 4,468,918.80 |
3至4年 | 845,649.93 | 1,822,950.32 |
4至5年 | 1,713,960.22 | 44,529.04 |
合计 | 2,035,910,412.81 | 1,401,468,638.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406,796.43 | 0.61 | 12,406,796.43 | 100.00 | 0.00 | 8,911,255.28 | 0.64 | 8,911,255.28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23,503,616.38 | 99.39 | 66,793,395.10 | 3.30 | 1,956,710,221.28 | 1,392,557,382.94 | 99.36 | 36,764,400.34 | 2.64 | 1,355,792,982.60 |
其中: | ||||||||||
组合1(账龄组合) | 376,891,182.43 | 18.51 | 20,426,075.48 | 5.42 | 356,465,106.95 | 415,993,517.38 | 29.68 | 21,225,028.07 | 5.10 | 394,768,489.31 |
组合3(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组合) | 1,646,612,433.95 | 80.88 | 46,367,319.62 | 2.82 | 1,600,245,114.33 | 976,563,865.56 | 69.68 | 15,539,372.27 | 1.59 | 961,024,493.29 |
合计 | 2,035,910,412.81 | 100.00 | 79,200,191.53 | 3.89 | 1,956,710,221.28 | 1,401,468,638.22 | 100.00 | 45,675,655.62 | 3.26 | 1,355,792,982.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368,750.37 | 1,368,750.37 | 100.00 | 涉及项目逾期时间长,经评估回收难度大,存在回收风险 |
客户2 | 1,911,808.05 | 1,911,808.05 | 100.00 | 已胜诉,客户无力支付 |
客户3 | 1,164,069.00 | 1,164,069.00 | 100.00 | 已胜诉,客户无力支付 |
客户4 | 1,020,539.05 | 1,020,539.05 | 100.00 | 已胜诉,客户无力支付 |
客户5 | 874,838.23 | 874,838.23 | 100.00 | 已胜诉,客户无力支付 |
客户6 | 712,160.87 | 712,160.87 | 100.00 | 已胜诉,客户无力支付 |
其他客户 | 5,354,630.86 | 5,354,630.86 | 100.00 | 涉及项目逾期时间长,经评估回收难度大,存在回收风险 |
合计 | 12,406,796.43 | 12,406,796.4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56,055,384.15 | 17,768,381.39 | 5.00 |
1~2年(含2年) | 17,172,022.06 | 1,717,202.21 | 10.00 |
2~3年(含3年) | 2,803,017.14 | 560,603.42 | 20.00 |
3~4年(含4年) | 310,867.87 | 99,635.80 | 30.00 |
4~5年(含5年) | 549,891.21 | 280,252.66 | 50.00 |
合计 | 376,891,182.43 | 20,426,075.48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3(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组合)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期内 | 1,284,293,174.66 | 12,843,165.01 | 1.00 |
逾期 0-3 月(含 3 月) | 300,686,492.70 | 15,034,324.63 | 5.00 |
逾期 3-12 月(含 12 月) | 61,632,766.59 | 18,489,829.98 | 30.00 |
逾期 1 年以上 | |||
合计 | 1,646,612,433.95 | 46,367,319.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5,675,655.62 | 37,512,211.60 | 4,285,217.72 | 297,542.03 | 79,200,191.53 | |
合计 | 45,675,655.62 | 37,512,211.60 | 4,285,217.72 | 297,542.03 | 79,200,191.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系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人民币 297,542.03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285,217.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17,094,506.07 | 317,094,506.07 | 15.58 | 4,255,231.51 | |
客户2 | 199,684,539.07 | 199,684,539.07 | 9.81 | 2,596,678.21 | |
客户3 | 132,572,844.90 | 132,572,844.90 | 6.51 | 2,401,438.23 | |
客户4 | 127,066,146.12 | 127,066,146.12 | 6.24 | 1,270,661.46 | |
客户5 | 102,739,518.61 | 102,739,518.61 | 5.05 | 1,027,395.18 | |
合计 | 879,157,554.77 | 879,157,554.77 | 43.19 | 11,551,404.59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062,503.32 | 226,598,740.60 |
数字平台票据 | 4,023,332.48 | 3,181,625.62 |
信用证 | 160,117,265.62 | |
小计 | 280,203,101.42 | 229,780,366.22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280,203,101.42 | 229,780,366.2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292,912,856.19 | |
数字平台票据 | ||
信用证 | 29,745,268.29 | |
合计 | 4,322,658,124.4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0,203,101.42 | 100.00 | 280,203,101.42 | 229,780,366.22 | 100.00 | 229,780,366.2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062,503.32 | 41.42 | 116,062,503.32 | 226,598,740.60 | 98.62 | 226,598,740.60 | ||||
数字平台票据 | 4,023,332.48 | 1.44 | 4,023,332.48 | 3,181,625.62 | 1.38 | 3,181,625.62 | ||||
信用证 | 160,117,265.62 | 57.14 | 160,117,265.62 | |||||||
合计 | 280,203,101.42 | 100.00 | 280,203,101.42 | 229,780,366.22 | 100.00 | 229,780,366.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3,105,622.89 | 98.71 | 221,440,649.88 | 98.84 |
1至2年 | 2,360,771.16 | 1.09 | 2,246,985.20 | 1.00 |
2至3年 | 306,878.82 | 0.14 | 303,994.91 | 0.14 |
3年以上 | 126,899.80 | 0.06 | 36,902.28 | 0.02 |
合计 | 215,900,172.67 | 100.00 | 224,028,532.2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76,662,049.26 | 35.51 |
供应商2 | 28,806,403.46 | 13.34 |
供应商3 | 18,195,065.31 | 8.43 |
供应商4 | 17,860,750.84 | 8.27 |
供应商5 | 5,425,000.00 | 2.51 |
合计 | 146,949,268.87 | 68.06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6,381,798.89 | 56,174,210.90 |
合计 | 56,381,798.89 | 56,174,210.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账龄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2,710,971.70 | 47,110,262.08 | |
1年以内小计 | 42,710,971.70 | 47,110,262.08 |
1至2年 | 19,832,627.63 | 21,618,783.72 |
2至3年 | 9,462,968.79 | 1,241,978.75 |
3至4年 | 735,604.28 | 313,507.01 |
4至5年 | 50,510.00 | 224,732.26 |
5年以上 | 201,988.26 | 28,498.71 |
小计 | 72,994,670.66 | 70,537,762.53 |
减:坏账准备 | 16,612,871.77 | 14,363,551.63 |
合计 | 56,381,798.89 | 56,174,210.9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6,555,938.69 | 36,186,154.22 |
员工借款 | 1,500,000.00 | 2,339,480.62 |
代收代付款项 | 10,623,784.15 | 6,448,210.16 |
出口退税 | 451,968.03 | 126,080.13 |
其他 | 23,862,979.79 | 25,437,837.40 |
小计 | 72,994,670.66 | 70,537,762.53 |
减:坏账准备 | 16,612,871.77 | 14,363,551.63 |
合计 | 56,381,798.89 | 56,174,210.9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08,486.13 | 2,513,876.94 | 9,841,188.56 | 14,363,551.6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445,848.45 | 2,445,848.45 | ||
--转入第三阶段 | -201,988.28 | 201,988.2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11,321.97 | 3,999,523.19 | 6,510,845.16 | |
本期转回 | 1,572,069.14 | 38,305.70 | 1,610,374.8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6,893.95 | 3,146,818.35 | 3,213,712.30 | |
其他变动 | 562,562.12 | 562,562.1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073,959.65 | 3,118,774.02 | 11,420,138.10 | 16,612,871.7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二阶段为基于账龄按组合计提坏账,计提比例比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第三阶段为账龄5年以上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4,363,551.63 | 6,510,845.16 | 1,610,374.84 | 3,213,712.30 | 562,562.12 | 16,612,871.77 |
合计 | 14,363,551.63 | 6,510,845.16 | 1,610,374.84 | 3,213,712.30 | 562,562.12 | 16,612,871.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系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人民币562,562.12元。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213,712.3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期末余额 |
客户1 | 12,405,194.20 | 16.99 | 保证金/押金 | 1年内 | 620,259.71 |
客户2 | 9,881,949.19 | 13.54 | 其他 | 2-3年 | 9,881,949.19 |
客户3 | 6,983,600.00 | 9.57 | 保证金/押金 | 2-3年 | 1,396,720.00 |
客户4 | 3,492,660.79 | 4.78 | 其他 | 1-2年 | 349,266.08 |
客户5 | 3,068,900.55 | 4.20 | 保证金/押金 | 1年内 | 153,445.03 |
合计 | 35,832,304.73 | 49.08 | / | / | 12,401,640.01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60,876,898.20 | 86,597,005.82 | 974,279,892.38 | 1,317,019,966.81 | 40,768,821.76 | 1,276,251,145.05 |
在产品 | 6,471,524.23 | 6,471,524.23 | 14,821,311.20 | 14,821,311.20 | ||
库存商品 | 1,144,659,502.27 | 140,368,919.67 | 1,004,290,582.60 | 771,666,560.95 | 86,556,071.42 | 685,110,489.53 |
周转材料 | 2,480,808.53 | 2,480,808.53 | 3,190,153.08 | 3,190,153.08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85,663,959.64 | 319,972.57 | 85,343,987.07 | 33,682,333.95 | 33,682,333.95 | |
合计 | 2,300,152,692.87 | 227,285,898.06 | 2,072,866,794.81 | 2,140,380,325.99 | 127,324,893.18 | 2,013,055,432.81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0,768,821.76 | 52,992,751.46 | 7,108,623.32 | 55,944.08 | 86,597,005.82 | |
库存商品 | 86,556,071.42 | 181,083,945.59 | 127,271,097.34 | 140,368,919.67 | ||
发出商品 | 3,577,650.38 | 3,257,677.81 | 319,972.57 | |||
合计 | 127,324,893.18 | 237,654,347.43 | 137,637,398.47 | 55,944.08 | 227,285,898.0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包装物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货耗用/售出/领用耗出 |
库存商品、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货耗用/售出/领用耗出 |
项 目 | 期末原值 | 本期转销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 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
原材料 | 1,060,876,898.20 | 7,108,623.32 | 0.67 |
库存商品 | 1,144,659,502.27 | 127,271,097.34 | 11.12 |
发出商品 | 85,663,959.64 | 3,257,677.81 | 3.80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74,018,695.76 | 150,231,094.17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71,377,738.53 | 122,362,629.16 |
预缴税金 | 244,655,331.30 | 186,219,818.71 |
一年内摊销的费用 | 14,709,820.35 | 17,669,055.89 |
玻璃液和锡液 | 789,568,103.19 | 716,480,630.77 |
其他 | 17,706,325.53 | |
合计 | 1,212,036,014.66 | 1,192,963,228.7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19,050.19 | 1,019,050.19 | 10,588,754.79 |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91,300.57 | 1,387,114.35 | 17,378,414.92 |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908,643.23 | 1,433,616.60 | 21,342,259.83 |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67,869.91 | 82,261.36 | 4,650,131.27 |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1,900,111.34 | 1,900,111.34 | 10,007,299.26 | ||||||||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小计 | 45,386,975.24 | 2,902,992.31 | 2,919,161.53 | 45,370,806.02 | 20,596,054.05 | ||||||
合计 | 45,386,975.24 | 2,902,992.31 | 2,919,161.53 | 45,370,806.02 | 20,596,054.05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19,050.19 | 0.00 | 1,019,050.19 | 公允价值采用净资产法 | 净资产 | ①净资产: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账面余额、与被投资单位的诉讼情况、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和投资方股权占比确定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1,900,111.34 | 0.00 | 1,900,111.34 | 公允价值采用净资产法 | 净资产 | ①净资产: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账面余额、与被投资单位的诉讼情况、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和投资方股权占比确定 |
合计 | 2,919,161.53 | 0.00 | 2,919,161.53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298,497,968.80 | 11,772,648,844.15 |
固定资产清理 | 263,954,937.97 | 212,713,485.99 |
合计 | 18,562,452,906.77 | 11,985,362,330.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245,199,852.56 | 8,919,355,677.37 | 841,515,367.33 | 53,894,876.76 | 18,059,965,774.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0,445,585.12 | 5,144,827,703.34 | 238,851,823.79 | 10,094,274.78 | 8,604,219,387.03 |
(1)购置 | 38,502,442.29 | 113,289,290.28 | 62,126,888.24 | 8,467,470.75 | 222,386,091.56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65,911,411.08 | 4,950,371,656.23 | 151,892,427.99 | 1,623,178.36 | 8,269,798,673.6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6,031,731.75 | 81,166,756.83 | 24,832,507.56 | 3,625.67 | 112,034,621.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0,063,452.64 | 723,056,464.12 | 113,530,626.52 | 4,271,939.51 | 1,450,922,482.79 |
(1)处置或报废 | 96,513,724.69 | 293,613,132.38 | 45,519,243.24 | 3,803,918.53 | 439,450,018.84 |
(2)固定资产改良转入在建工程 | 427,238,036.07 | 429,443,331.74 | 55,944,186.35 | 912,625,554.16 | |
(3)其他 | 86,311,691.88 | 12,067,196.93 | 468,020.98 | 98,846,909.79 | |
4.期末余额 | 10,845,581,985.04 | 13,341,126,916.59 | 966,836,564.60 | 59,717,212.03 | 25,213,262,678.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10,607,869.95 | 2,986,678,141.57 | 529,705,295.73 | 37,723,888.55 | 6,064,715,195.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0,895,183.22 | 952,994,027.88 | 107,838,832.93 | 5,724,268.55 | 1,537,452,312.58 |
(1)计提 | 467,874,670.87 | 944,376,401.01 | 107,838,832.93 | 5,724,268.55 | 1,525,814,173.36 |
(2)非同一控制下并入 | |||||
(3)其他 | 3,020,512.35 | 8,617,626.87 | 11,638,139.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2,820,727.90 | 525,643,185.00 | 101,721,343.21 | 3,207,391.46 | 853,392,647.57 |
(1)处置或报废 | 21,448,226.61 | 233,151,856.49 | 38,572,571.24 | 3,054,328.38 | 296,226,982.72 |
(2)固定资产改良转在建工程 | 201,372,501.29 | 292,491,328.51 | 51,081,575.04 | 544,945,404.84 | |
(3)其他 | 12,067,196.93 | 153,063.08 | 12,220,260.01 | ||
4.期末余额 | 2,758,682,325.27 | 3,414,028,984.45 | 535,822,785.45 | 40,240,765.64 | 6,748,774,860.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3,938,576.41 | 86,865,525.20 | 1,725,953.73 | 71,678.73 | 222,601,734.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23,642.17 | 5,613,861.59 | 177,201.36 | 3,625.67 | 9,818,330.79 |
(1)计提 | 1,012,422.77 | 5,613,861.59 | 4,050.70 | 6,630,335.0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其他 | 3,011,219.40 | 173,150.66 | 3,625.67 | 3,187,995.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416,894.18 | 15,504,460.56 | 508,861.47 | 66,430,216.21 | |
(1)处置或报废 | 50,416,894.18 | 15,504,460.56 | 508,861.47 | 66,430,216.21 | |
4.期末余额 | 87,545,324.40 | 76,974,926.23 | 1,394,293.62 | 75,304.40 | 165,989,848.6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99,354,335.37 | 9,850,123,005.91 | 429,619,485.53 | 19,401,141.99 | 18,298,497,968.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00,653,406.20 | 5,845,812,010.60 | 310,084,117.87 | 16,099,309.48 | 11,772,648,844.1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64,826,762.50 |
合计 | 64,826,762.50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394,356.80 | 正在办理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5,384,825.64 | 正在办理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7,097.41 | 正在办理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31,485,273.80 | 正在办理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东山物流分公司 | 39,389,848.07 | 正在办理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462,058,443.56 | 正在办理 |
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130,998,258.95 | 正在办理 |
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83,144,797.95 | 正在办理 |
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186,796,975.87 | 正在办理 |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4,836,291.04 | 正在办理 |
合计: | 1,409,506,169.09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8,594,459.95 | 3,484,193.37 | 5,110,266.58 | 采用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 |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处置费用 | ①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等组成;②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
产有关的费用 |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
合计 | 8,594,459.95 | 3,484,193.37 | 5,110,266.58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 | 263,954,937.97 | 212,713,485.99 |
合计 | 263,954,937.97 | 212,713,485.99 |
其他说明:
本期固定资产清理主要系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因搬迁停产后的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账面价值转入所致。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土地尚未达到移交条件,暂未完成土地的正式交接确认手续。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62,372,971.74 | 5,970,144,818.22 |
工程物资 | 231,691,017.44 | 240,614,349.09 |
合计 | 3,394,063,989.18 | 6,210,759,167.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3,186,530,298.10 | 24,157,326.36 | 3,162,372,971.74 | 5,988,048,419.58 | 17,903,601.36 | 5,970,144,818.22 |
合计 | 3,186,530,298.10 | 24,157,326.36 | 3,162,372,971.74 | 5,988,048,419.58 | 17,903,601.36 | 5,970,144,818.2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漳州旗滨泊位建设工程 | 115,966,900.00 | 34,093,311.54 | 14,196,513.81 | 131,594.80 | 48,158,230.55 | 45.00 | 60.00 | 自筹 | ||||
漳州旗滨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 | 248,803,346.63 | 7,648,975.23 | 18,823,393.85 | 26,472,369.08 | 0.00 | 97.00 | 100.00 | 自筹 | ||||
漳玻八线冷修项目 | 118,763,265.00 | 60,814,239.61 | 926,881.56 | 59,887,358.05 | 5.00 | 自筹 | ||||||
宁波高透基板材料项目 | 2,988,000,000.00 | 599,133,266.01 | 49,349,945.86 | 643,291,689.85 | 643,938.04 | 4,547,583.98 | 88.00 | 99.92 | 31,050,076.37 | 864,643.82 | 3.02 | 自筹+贷款 |
光电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491,665,574.80 | 216,701,451.34 | 31,909,868.74 | 248,293,556.70 | 317,763.38 | 99.75 | 99.75 | 3,259,347.56 | 自筹+贷款 | |||
云南昭通高透基材项目 | 5,185,505,594.58 | 478,248,835.73 | 1,231,795,164.98 | 1,218,916,932.56 | 491,127,068.15 | 39.00 | 39.00 | 25,183,451.37 | 20,803,676.16 | 2.80 | 自筹+贷款 | |
沙巴高透基材项目 | 3,120,620,000.00 | 1,102,622,292.33 | 1,606,215,713.43 | 1,801,587,604.87 | 907,250,400.89 | 86.80 | 95.00 | 55,694,478.63 | 45,164,626.56 | 3.60 | 自筹+贷款 | |
沙巴砂厂建设 | 850,450,000.00 | 467,158,386.17 | 104,506,162.72 | 342,733,927.33 | 228,930,621.56 | 67.22 | 95.00 | 11,907,644.11 | 7,205,171.45 | 3.25 | 自筹+贷款 | |
漳州高透基板材料生产线项目 | 2,475,010,000.00 | 585,772,491.31 | 8,742,208.56 | 576,383,736.07 | 18,130,963.80 | 0.00 | 89.55 | 100.00 | 27,114,822.54 | 5,277,029.29 | 2.80 | 自筹+贷款 |
长兴旗滨二线冷修技改 | 359,872,934.78 | 329,806,460.98 | 4,861,596.27 | 334,668,057.25 | 91.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沙巴物流码头工程项目 | 301,121,028.72 | 131,727,646.12 | 123,101,138.30 | 254,828,784.42 | 72.37 | 72.37 | 257,576.37 | 257,576.37 | 3.00 | 自筹+贷款 | ||
宁波物流码头建设工程 | 161,094,317.10 | 6,811,739.91 | 81,157,419.03 | 14,019,240.00 | 73,949,918.94 | 45.90 | 72.00 | 自筹 | ||||
深圳研发基地 | 229,893,815.00 | 297,075.47 | 60,247,609.43 | 4,847.59 | 60,539,837.31 | 26.00 | 30.00 | 自筹 | ||||
沙巴光伏三线扩建项目 | 1,450,000,000.00 | 154,150,586.58 | 154,150,586.58 | 15.00 | 25.00 | 自筹 | ||||||
平湖旗滨二线冷修技改 | 249,798,353.99 | 29,884.59 | 231,403,081.47 | 231,403,081.47 | 29,884.59 | 89.00 | 100.00 | 自筹 | ||||
醴陵三线冷修技改 | 127,760,910.73 | 136,448,799.04 | 136,448,799.04 | 80.00 | 80.00 | 自筹 | ||||||
长兴旗滨三线冷修技改工程 | 123,709,704.90 | 156,449,023.53 | 156,449,023.53 | 66.00 | 98.00 | 自筹 | ||||||
彝良硅砂精加工项目(一期) | 512,426,275.45 | 152,052,916.65 | 161,053,513.71 | 279,660,369.46 | 33,391,343.92 | 54,716.98 | 54.59 | 54.59 | 2,819,854.84 | 2,435,729.85 | 2.85 | 自筹+贷款 |
其他项目 | 1,875,943,686.20 | 1,408,214,145.82 | 2,566,387,349.02 | 107,910,762.85 | 609,859,720.15 | 自筹 | ||||||
合计 | 5,988,048,419.58 | 5,643,440,124.74 | 8,269,798,673.66 | 175,159,572.56 | 3,186,530,298.10 | 157,287,251.79 | 82,008,453.50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绍兴旗滨配套工程 | 3,083,645.71 | 3,083,645.71 | 处置 | ||
湖南药玻一线建设项目 | 14,516,456.11 | 8,432,095.30 | 22,948,551.41 | 一期窑炉技改冷修,对无使用价值部分按规定计提减值、报废处理 | |
其他项目 | 303,499.54 | 905,275.41 | 1,208,774.95 | ||
合计 | 17,903,601.36 | 9,337,370.71 | 3,083,645.71 | 24,157,326.36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湖南药玻一线建设项目 | 89,628,216.46 | 66,679,665.05 | 22,948,551.41 | 公允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产有关的费用 | 重置成本、处置费用 | ①重置成本:以建设工程造价、其前期及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之和估算。②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合计 | 89,628,216.46 | 66,679,665.05 | 22,948,551.41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231,691,017.44 | 231,691,017.44 | 240,614,349.09 | 240,614,349.09 |
合计 | 231,691,017.44 | 231,691,017.44 | 240,614,349.09 | 240,614,349.09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海域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585,394.01 | 176,503,951.82 | 800,945.33 | 7,356,356.62 | 218,246,647.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73,945.39 | 10,680,979.38 | 162,496.27 | 365,543.38 | 876,295.84 | 42,659,260.26 |
(1)新增 | 23,777,476.62 | 10,389,437.24 | 104,247.79 | 876,295.84 | 35,147,457.49 | |
(2)其他 | 6,796,468.77 | 291,542.14 | 58,248.48 | 365,543.38 | 7,511,802.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280,518.91 | 330,256.11 | 23,610,775.02 | |||
(1)处置 | 23,280,518.91 | 312,743.35 | 23,593,262.26 | |||
(2)其他 | 17,512.76 | 17,512.76 | ||||
4.期末余额 | 40,878,820.49 | 187,184,931.20 | 633,185.49 | 7,721,900.00 | 876,295.84 | 237,295,133.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038,132.19 | 10,132,539.43 | 741,838.82 | 7,094,300.32 | 45,006,810.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38,897.53 | 6,915,043.18 | 65,840.66 | 543,076.52 | 46,248.99 | 24,209,106.88 |
(1)计提 | 10,490,001.79 | 6,720,681.71 | 65,840.66 | 91,155.15 | 46,248.99 | 17,413,928.30 |
(2)其他 | 6,148,895.74 | 194,361.47 | 451,921.37 | 6,795,178.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882,603.75 | 330,256.11 | 23,212,859.86 | |||
(1)处置 | 22,882,603.75 | 312,743.35 | 23,195,347.10 | |||
(2)其他 | 17,512.76 | 17,512.76 | ||||
4.期末余额 | 20,794,425.97 | 17,047,582.61 | 477,423.37 | 7,637,376.84 | 46,248.99 | 46,003,057.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84,394.52 | 170,137,348.59 | 155,762.12 | 84,523.16 | 830,046.85 | 191,292,075.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47,261.82 | 166,371,412.39 | 59,106.51 | 262,056.30 | 173,239,837.0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砂矿采矿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76,003,568.01 | 3,561,466.97 | 21,150,666.37 | 21,941,885.72 | 356,142,769.31 | 24,792,064.68 | 2,403,592,421.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751,081.63 | 45,297,337.29 | 8,416,791.71 | 124,465,210.63 | |||
(1)购置 | 64,645,129.26 | 45,297,337.29 | 5,070,904.38 | 115,013,370.9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6,105,952.37 | 3,345,887.33 | 9,451,839.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092,562.47 | 119,472.55 | 534,528.25 | 109,845.04 | 21,856,408.31 | ||
(1)处置 | 13,751,703.06 | 119,472.55 | 109,845.04 | 13,981,020.65 | |||
(2)其他 | 7,340,859.41 | 534,528.25 | 7,875,387.66 | ||||
4.期末余额 | 2,025,662,087.17 | 3,561,466.97 | 21,031,193.82 | 21,407,357.47 | 401,440,106.60 | 33,099,011.35 | 2,506,201,223.3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6,442,711.92 | 223,401.30 | 12,320,454.55 | 21,738,102.75 | 33,937,321.12 | 16,462,511.03 | 291,124,502.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654,768.58 | 164,627.40 | 2,042,271.34 | 17,019.07 | 24,427,475.35 | 1,485,963.10 | 75,792,124.84 |
(1)计提 | 47,654,768.58 | 164,627.40 | 2,042,271.34 | 17,019.07 | 24,427,475.35 | 1,121,174.91 | 75,427,336.65 |
(2)其他 | 364,788.19 | 364,788.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45,747.21 | 29,461.80 | 364,788.19 | 99,614.52 | 8,639,611.72 | ||
(1)处置 | 3,616,246.86 | 29,461.80 | 99,614.52 | 3,745,323.18 | |||
(2)其他 | 4,529,500.35 | 364,788.19 | 4,894,288.54 | ||||
4.期末余额 | 245,951,733.29 | 388,028.70 | 14,333,264.09 | 21,390,333.63 | 58,364,796.47 | 17,848,859.61 | 358,277,015.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79,710,353.88 | 3,173,438.27 | 6,697,929.73 | 17,023.84 | 343,075,310.13 | 15,250,151.74 | 2,147,924,207.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69,560,856.09 | 3,338,065.67 | 8,830,211.82 | 203,782.97 | 322,205,448.19 | 8,329,553.65 | 2,112,467,918.3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彝良永昌矿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2,998,190.02 | 2,998,190.02 | ||||
合计 | 2,998,190.02 | 2,998,190.0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64,798,025.06 | 118,866.56 | 18,361,158.97 | - | 46,555,732.65 |
矿山补偿费 | 106,101,346.28 | 23,610,404.26 | 10,414,122.07 | 119,297,628.47 | |
废石清理及山皮采剥工程 | 2,593,010.07 | 457,096.75 | 2,135,913.32 | ||
催化剂 | 12,246,799.18 | 11,903,751.26 | 12,906,902.97 | 631,856.15 | 10,611,791.32 |
高可靠性接电费 | 1,257,861.75 | 12,831.86 | 378,427.80 | 892,265.81 | |
除尘布袋 | 4,529,948.43 | 3,361,577.08 | 5,781,806.57 | 2,109,718.94 | |
排水沟及道路修筑工程 | 1,019,923.68 | 883,178.43 | 136,745.25 | ||
其他待摊支出 | 7,069,406.37 | 42,060,237.18 | 6,449,334.28 | 6,148.57 | 42,674,160.70 |
合计 | 199,616,320.82 | 81,067,668.20 | 55,632,027.84 | 638,004.72 | 224,413,956.4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
股权激励成本 | 58,758,561.03 | 12,017,714.15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7,233,577.54 | 29,516,101.35 | 188,948,846.56 | 38,993,281.22 |
可抵扣亏损 | 1,653,272,551.90 | 266,030,789.57 | 1,038,978,499.75 | 196,551,864.50 |
资产减值准备 | 435,533,704.45 | 74,626,080.39 | 357,484,906.73 | 56,615,625.49 |
递延收益 | 352,138,999.68 | 68,029,829.48 | 303,017,771.90 | 55,486,881.19 |
预提费用 | 134,136,704.35 | 31,855,585.85 | 236,710,389.73 | 59,009,047.09 |
租赁负债 | 27,244,858.84 | 5,830,237.79 | 6,044,004.04 | 1,323,698.35 |
试生产损益 | 7,482,608.46 | 1,122,391.27 | 8,493,104.60 | 1,273,965.69 |
合计 | 2,757,043,005.22 | 477,011,015.70 | 2,198,436,084.34 | 421,272,077.6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 | 10,416,406.08 | 2,604,101.52 | 12,145,305.83 | 3,036,326.46 |
使用权资产 | 24,123,496.78 | 5,871,322.13 | 8,832,369.41 | 1,938,496.46 |
加速折旧 | 1,036,071,183.79 | 181,303,572.61 | 1,123,288,599.45 | 205,089,605.36 |
试生产损益 | 25,779,410.19 | 4,073,059.95 | 32,792,627.70 | 5,145,286.72 |
可转换债券 | 121,719,210.12 | 30,433,127.83 | 182,913,367.70 | 45,728,341.93 |
公允价值变动 | 97,202.36 | 14,580.35 | ||
合计 | 1,218,206,909.32 | 224,299,764.39 | 1,359,972,270.09 | 260,938,056.9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9,862,385.37 | 69,862,385.37 |
可抵扣亏损 | 343,345,164.08 | 32,808,557.79 |
合计 | 413,207,549.45 | 102,670,943.1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 | 2,216,858.47 | 2,216,858.47 | |
2028 | |||
2029 | 1,419,339.08 | ||
2030 | 2,955,548.29 | ||
2031 | 17,683,665.26 | 2,040,188.55 | |
2032 | 47,807,745.79 | 5,481,830.09 | |
2033 | 57,825,559.35 | 4,809,795.73 | |
2034 | 105,970,790.64 | 18,172,785.11 | |
2035 | 107,465,657.20 | ||
合计 | 343,345,164.08 | 32,721,457.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报告期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主要系一级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3,636,197.55元,二级子公司马来旗滨矿业有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41,628,318.47元,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201,738,709.85元,二级子公司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96,341,938.21元。根据马来西亚国税局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最新税法税前可弥补亏损期限由原来的7年延长至10年。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19,330,617.17 | 119,330,617.17 | 881,088,429.92 | 881,088,429.92 | ||
预付工程款和工程物资款 | 94,115,613.72 | 94,115,613.72 | 543,376,767.49 | 543,376,767.49 | ||
预付土地款 | 213,997,343.16 | 213,997,343.16 | 285,931,213.28 | 285,931,213.28 | ||
其他 | 650,371.72 | 650,371.72 | ||||
合计 | 428,093,945.77 | 428,093,945.77 | 1,710,396,410.69 | 1,710,396,410.69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0,055,224.75 | 150,055,224.75 | 其他 | 承兑汇票\信用证\贷款保证金\复垦保证金等 | 132,039,732.79 | 132,039,732.79 | 其他 | 承兑汇票\信用证\贷款保证金\复垦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42,393,427.37 | 42,393,427.37 | 质押 | 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545,590,958.64 | 315,813,595.1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386,941,275.73 | 221,337,031.4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386,504,272.96 | 348,429,834.35 | 抵押 | 抵押借款 | 389,867,875.50 | 357,187,804.2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其中:数据资源 | ||||||||
在建工程 | 28,502,464.68 | 28,502,464.68 | 抵押 | 抵押借款 | 73,420,584.49 | 73,420,584.4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使用权资产 | 177,310,919.38 | 161,520,942.95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69,928,262.02 | 160,160,115.2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1,330,357,267.78 | 1,046,715,489.22 | / | / | 1,152,197,730.53 | 944,145,268.2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954,867,756.70 | 352,911,296.56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954,867,756.70 | 352,911,296.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9,804,666.64 | 439,015,553.31 |
合计 | 359,804,666.64 | 439,015,553.3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076,639,136.11 | 1,192,772,848.74 |
设备款 | 278,476,380.09 | 112,387,864.75 |
工程款 | 1,641,499,297.94 | 1,601,000,485.72 |
合计 | 2,996,614,814.14 | 2,906,161,199.2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7,414,893.36 | 93,025,911.06 |
合计 | 117,414,893.36 | 93,025,911.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5,141,604.97 | 1,847,679,609.56 | 1,999,325,721.66 | 333,495,492.8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49,140.43 | 122,756,402.10 | 123,020,599.86 | 484,942.67 |
三、辞退福利 | 5,631,049.29 | 5,631,049.2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85,890,745.40 | 1,976,067,060.95 | 2,127,977,370.81 | 333,980,435.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9,581,037.85 | 1,608,723,349.56 | 1,760,282,373.16 | 328,022,014.25 |
二、职工福利费 | 442,531.47 | 85,793,384.43 | 86,153,529.71 | 82,386.19 |
三、社会保险费 | 305,715.54 | 69,542,329.39 | 69,186,792.39 | 661,252.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1,599.26 | 54,275,601.75 | 54,170,388.27 | 236,812.74 |
工伤保险费 | 174,116.28 | 12,472,583.95 | 12,222,260.43 | 424,439.80 |
生育保险费 | 2,794,143.69 | 2,794,143.69 | ||
四、住房公积金 | 749,563.22 | 53,707,953.48 | 54,015,494.13 | 442,022.5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62,756.89 | 14,047,009.95 | 13,821,949.52 | 4,287,817.3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15,865,582.75 | 15,865,582.75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
九、其他短期薪酬 | ||||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合计 | 485,141,604.97 | 1,847,679,609.56 | 1,999,325,721.66 | 333,495,492.8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12,298.19 | 118,178,273.27 | 118,433,847.07 | 456,724.39 |
2、失业保险费 | 36,842.24 | 4,578,128.83 | 4,586,752.79 | 28,218.2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49,140.43 | 122,756,402.10 | 123,020,599.86 | 484,942.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5,761,591.05 | 37,669,503.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40,321.41 | 2,060,514.63 |
企业所得税 | 33,457,811.17 | 178,153,824.55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6,346,562.35 | 3,829,139.00 |
印花税 | 3,975,384.67 | 4,479,662.36 |
房产税 | 28,194,160.01 | 18,837,481.47 |
教育费附加 | 1,544,307.06 | 1,702,766.12 |
土地使用税 | 15,415,087.45 | 14,035,080.31 |
资源税 | 1,060,873.92 | 1,858,551.60 |
环保税 | 2,748,463.47 | 2,755,374.81 |
其他 | 16,810,986.08 | 11,167,368.97 |
合计 | 176,955,548.64 | 276,549,267.1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5,774,000.51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44,305,093.06 | 1,197,850,178.45 |
合计 | 1,244,305,093.06 | 1,213,624,178.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9,059,987.06 | |
企业债券利息 | 6,578,617.76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5,395.69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5,774,000.51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保证金 | 427,748,026.41 | 472,638,163.5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82,200,275.20 | |
其他 | 816,557,066.65 | 543,011,739.68 |
合计 | 1,244,305,093.06 | 1,197,850,178.4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财政 | 623,764,102.00 | 收到资产搬迁转让款 |
合计 | 623,764,10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72,827,690.47 | 878,937,098.06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982,926.5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588,695.91 | 43,807,816.47 |
合计 | 2,094,399,312.89 | 922,744,914.53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借款 | 86,600,000.00 | |
质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986,227,690.47 | 878,937,098.06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2,072,827,690.47 | 878,937,098.06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8,394,716.78 | 8,826,638.49 |
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42,393,427.37 | 22,322,595.54 |
预提费用 | 2,641,654.73 | |
合计 | 53,429,798.88 | 31,149,234.0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7,857,802,141.63 | 6,642,616,628.23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1,820,000,000.00 | 1,420,000,000.00 |
合计 | 9,677,802,141.63 | 8,062,616,628.2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旗滨转债-面值 | 1,498,448,000.00 | 1,498,623,000.00 |
旗滨转债-利息调整 | -121,719,210.12 | -182,913,367.70 |
合计 | 1,376,728,789.88 | 1,315,709,632.30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日期 | 期限 | 金额 | 余额 |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偿还 | 余额 | 是否违约 |
旗滨转债 | 100.00 | 2021年4月9日 | 6年 | 1,500,000,000.00 | 1,315,709,632.30 | 13,400,682.68 | 61,019,157.58 | 1,376,728,789.88 | ||||
合计 | / | / | / | / | 1,500,000,000.00 | 1,315,709,632.30 | 13,400,682.68 | 61,019,157.58 | 1,376,728,789.88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债券期限 | 可转债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9日 | 2021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8日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 2021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8日 |
转股说明 | 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旗滨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 2021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8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24,363,528.90 | 65,387,346.8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588,695.91 | 43,807,816.47 |
合计 | 13,774,832.99 | 21,579,530.3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小计 | ||
专项应付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市级技改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3,000,000.00 | 见注释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说明:
市级技改政府补助系根据东源县财政局文件东财工[2018]26号文《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工业技改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2018年8月15日子公司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与东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市级工业技改创新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协议书》;协议规定:本次股权投资资金为300万元,此笔技改创新资金全部用于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年限为10年;股权投资项目达到投资期限或约定投资条件时,应适时开展项目验收(完工评价),进行股权转让、减持、其他股东回购以及清算等,实现财政资金退回。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复垦费用 | 35,167,034.17 | 17,570,623.06 | 根据复垦方案预提 |
其他 | 2,225,378.49 | 根据合同条款约定预提费用 | |
合计 | 35,167,034.17 | 19,796,001.5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1 | 465,661,429.31 | 193,189,656.00 | 86,931,852.87 | 571,919,232.44 | 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摊或需验收项目 |
政府补助2 | 548,756.71 | 548,756.71 |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
合计 | 466,210,186.02 | 193,189,656.00 | 87,480,609.58 | 571,919,232.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码头配套设施补助资金 | 47,250,000.00 | 4,200,000.00 | 43,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发展资金 | 24,864,254.96 | 20,646,212.04 | 4,218,042.92 | 与资产相关 | ||
醴陵市公租房建设资金 | 5,321,833.33 | 478,500.00 | 4,84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碳排放指标补助 | 3,266,666.73 | 2,356,250.01 | 910,416.72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搬迁补偿 | 205,764,850.09 | 35,749,248.94 | 170,015,601.15 | 与资产相关 | ||
长兴建设补助资金 | 1,371,452.92 | 915,104.64 | 456,348.28 | 与资产相关 | ||
东山港区城垵作业区公共航道项目 | 1,045,916.41 | 77,000.04 | 968,916.37 | 与资产相关 | ||
东山财政局发展专项切块资金 | 500,000.00 | 22,389.45 | 477,610.55 | 与资产相关 | ||
设备改造补助 | 27,384,322.67 | 3,800,600.00 | 3,805,317.22 | 27,379,605.45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省专项资金补贴 | 13,641,876.29 | 25,266,000.00 | 1,619,650.87 | 37,288,225.42 | 与资产相关 | |
经济奖励补贴 | 124,763,452.62 | 148,191,556.00 | 13,971,220.02 | 258,983,788.60 | 与资产相关 | |
购置智能化装备补助 | 278,571.56 | 8,531,500.00 | 445,172.38 | 8,364,899.18 | 与资产相关 | |
标准厂房建设补助资金 | 3,323,422.14 | 237,000.00 | 3,086,422.14 | 与资产相关 | ||
排放指标补助 | 7,384,809.59 | 1,230,801.60 | 6,154,007.99 | 与资产相关 | ||
保障性住房补助金 | 548,756.71 | 548,756.71 | 与收益相关 | |||
醴陵一线环保改造补助 | 4,820,000.00 | 45,962.22 | 4,774,037.78 | 与资产相关 | ||
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 | 2,080,000.00 | 1,132,023.44 | 947,976.5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66,210,186.02 | 193,189,656.00 | 87,480,609.58 | 571,919,232.44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少数股东股权回购义务 | 111,419,178.08 | |
合计 | 111,419,178.08 |
其他说明:
2024年2月,基于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现状,经公司与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公司回购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交易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截止本期末,公司已履行了回购股份的义务。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新股 | 送股 |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83,501,941.00 | 14,822.00 | 14,822.00 | 2,683,516,763.00 |
其他说明:
本期股份增加系可转债转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1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1,50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旗滨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47”。
旗滨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第五年1.8%、第六年2.0%。
旗滨转债发行面值总额为15亿元,发行费用1,299.91万元,参照同类债券的市场利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应付债券负债的现值计入应付债券,权益现值部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发行费用在债券的负债现值和权益现值之间分摊。
旗滨转债详见本报告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减少系截止2024年12月31日,171,000.00元债券转股14,822股,实施可转债回售记减“旗滨转债”4,000.00元,减少其他权益工具49,801.66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47,980,561.78 | 233,906,142.88 | 111,944,908.09 | 2,369,941,796.57 |
其他资本公积 | 223,071,657.42 | 92,322,205.42 | 40,807,723.47 | 274,586,139.37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债券 | 14,986,230.00 | 250,572,221.46 | 1,750.00 | 49,801.66 | 14,984,480.00 | 250,522,419.80 | ||
合计 | 14,986,230.00 | 250,572,221.46 | 1,750.00 | 49,801.66 | 14,984,480.00 | 250,522,419.80 |
合计 | 2,471,052,219.20 | 326,228,348.30 | 152,752,631.56 | 2,644,527,935.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主要系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达到解锁条件解锁形成股本溢价40,807,723.47元,第四期、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产生收益增加股本溢价,以及向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8.3333%的股权增加股本溢价所致;股本溢价本期减少主要系收购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导致资本公积减少所致。
注2: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系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合伙人持股计划本期计提的股权激励成本;本期减少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行权计提的股权激励成本结转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82,200,275.20 | 182,200,275.20 | - | |
流通股回购 | 64,353,566.78 | 119,123,020.96 | 183,476,587.74 | |
合计 | 246,553,841.98 | 119,123,020.96 | 182,200,275.20 | 183,476,587.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库存股本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流通股所致;
注2:库存股本期减少主要系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条件行权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废结转库存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88,716.38 | 49,782,204.67 | 49,782,204.67 | 51,170,921.0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88,716.38 | 49,782,204.67 | 49,782,204.67 | 51,170,921.0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88,716.38 | 49,782,204.67 | 49,782,204.67 | 51,170,921.0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3,201.81 | 7,192,441.02 | 6,120,001.37 | 1,195,641.46 |
合计 | 123,201.81 | 7,192,441.02 | 6,120,001.37 | 1,195,641.4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07,228,626.96 | 72,513,617.28 | 1,279,742,244.2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207,228,626.96 | 72,513,617.28 | 1,279,742,244.2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182,128,448.16 | 6,232,234,098.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03,210.6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182,128,448.16 | 6,232,637,309.6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2,587,012.47 | 1,750,882,456.2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2,513,617.28 | 132,066,918.2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77,129,839.63 | 669,324,399.5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615,072,003.72 | 7,182,128,448.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354,844,871.37 | 13,030,319,731.29 | 15,511,685,965.42 | 11,708,382,286.17 |
其他业务 | 294,371,847.51 | 192,137,086.21 | 171,055,298.94 | 54,666,277.84 |
合计 | 15,649,216,718.88 | 13,222,456,817.50 | 15,682,741,264.36 | 11,763,048,564.0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优质浮法玻璃 | 6,861,261,674.20 | 5,434,415,591.46 | ||
节能建筑玻璃 | 2,426,482,465.09 | 1,972,256,977.99 | ||
超白光伏玻璃 | 5,753,190,180.43 | 5,234,973,049.35 | ||
其他功能玻璃 | 301,800,248.63 | 380,282,257.25 | ||
物流 | 12,110,303.02 | 8,391,855.2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13,533,408,968.07 | 11,379,512,536.25 | ||
外销 | 1,821,435,903.30 | 1,650,807,195.0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2,110,303.02 | 8,391,855.24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5,342,734,568.35 | 13,021,927,876.0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5,354,844,871.37 | 13,030,319,731.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优质浮法玻璃、节能建筑玻璃、光伏玻璃、其他功能玻璃等产品的履约义务,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均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公司销售物流收入的履约义务,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履行履约义务的期间确认收入。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7,414,893.36元,其中:117,414,893.36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71,721,443.48 | 59,210,699.77 |
车船使用税 | 37,454.76 | 42,025.78 |
土地使用税 | 28,819,258.86 | 24,217,287.35 |
印花税 | 16,621,604.09 | 15,592,049.2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166,346.77 | 28,500,635.23 |
教育费附加 | 14,191,790.05 | 26,940,703.30 |
资源税 | 12,987,770.93 | 9,940,469.01 |
水利建设基金 | 2,127,807.52 | |
环保税 | 10,066,048.96 | 12,876,691.24 |
其他 | 1,089,242.89 | 193,819.50 |
合计 | 170,700,960.79 | 179,642,187.9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1,467,132.62 | 104,493,262.11 |
差旅费 | 13,850,564.99 | 11,127,668.01 |
电话费 | 229,708.23 | 166,131.72 |
办公费及会务费 | 2,481,698.89 | 2,261,584.73 |
小车费及调车费 | 6,755,463.41 | 6,728,520.29 |
业务招待费 | 19,150,434.57 | 19,746,683.77 |
运输及装卸 | 684,282.14 | 170,233.72 |
折旧及摊销 | 1,990,548.50 | 2,602,188.26 |
租赁费 | 3,457,270.26 | 3,690,864.88 |
破损费 | 814,391.83 | 198,102.51 |
其他 | 28,845,792.53 | 20,036,617.10 |
合计 | 189,727,287.97 | 171,221,857.1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7,658,003.44 | 437,974,383.21 |
差旅费 | 19,823,297.88 | 16,599,263.85 |
办公费 | 12,042,652.60 | 7,743,908.24 |
折旧费 | 64,908,482.81 | 50,986,147.35 |
业务招待费 | 47,133,173.13 | 38,895,922.15 |
无形资产摊销 | 13,742,782.99 | 29,308,736.64 |
环保费用 | 5,322,490.94 | 3,690,042.30 |
水电、电话及会务费 | 10,052,959.27 | 10,333,895.68 |
物料消耗 | 14,957,341.09 | 9,982,015.32 |
修理、检测及维护费 | 5,963,653.38 | 10,862,852.98 |
小车费 | 8,594,444.11 | 7,840,177.07 |
咨询费 | 33,060,335.34 | 24,541,731.50 |
股权激励成本 | 92,322,205.42 | 159,889,804.62 |
保安服务费 | 8,683,040.20 | 13,206,880.66 |
存货盘亏 | -24,143,527.42 | -31,746,188.63 |
其他 | 57,400,277.41 | 51,434,380.38 |
合计 | 797,521,612.59 | 841,543,953.3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951,951.61 | 186,807,888.18 |
折旧费 | 58,115,427.43 | 52,225,924.53 |
无形资产摊销 | 1,691,304.58 | 1,850,068.28 |
物料消耗(原材料及燃动费等) | 329,956,014.68 | 323,509,774.25 |
其他 | 8,170,608.54 | 7,840,419.15 |
合计 | 584,885,306.84 | 572,234,074.3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58,739,478.37 | 233,904,261.71 |
减:利息收入 | 46,008,688.33 | 71,340,188.94 |
汇兑损失 | 9,920,370.73 | -2,562,006.66 |
手续费等 | 6,791,530.46 | 2,998,492.39 |
合计 | 329,442,691.23 | 163,000,558.5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86,931,852.87 | 76,323,828.84 |
其中:递延收益转入 | 86,931,852.87 | 76,323,828.8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51,704,498.95 | 67,784,428.65 |
其中:研发投入奖励资金 | 2,790,600.00 | 1,182,900.00 |
科技投入奖励资金 | 793,800.00 | |
税收、社保、排污费返还款 | 6,022,330.95 | 32,650,219.82 |
其他奖励 | 42,342,811.29 | 28,865,447.79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递延收益转入 | 548,756.71 | 4,292,061.04 |
其他 | 85,024,009.06 | 56,769,721.83 |
其中: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84,918,827.92 | 56,769,721.83 |
合计 | 223,660,360.88 | 200,877,979.3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2,992.31 | 3,152,108.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02,320.12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780,588.74 | 291,707.00 |
其他 | 283,018.87 |
合计 | 11,785,901.17 | 3,726,834.7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7,202.3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97,202.36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21,606.83 | -343,974.1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7,512,211.60 | -9,339,335.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900,470.32 | -8,457,496.2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2,091,075.09 | -18,140,806.3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7,654,347.43 | -84,890,913.8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919,161.53 | -8,107,187.92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630,335.06 | -45,345,203.62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9,321,934.86 | -14,816,805.47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6,525,778.88 | -153,160,110.8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743,429.48 | -14,547,476.42 |
处置在建工程利得 | -69.66 | 724,022.72 |
合计 | 743,359.82 | -13,823,453.7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135,912.93 | 5,451,983.81 | 3,135,912.93 |
罚没收入 | 3,531,121.75 | 5,818,886.28 | 3,531,121.75 |
索赔收入 | 628,343.26 | 4,996,246.18 | 628,343.26 |
往来款税差 | 381,052.56 | 76,249.94 | 381,052.56 |
无法支付的款项利得 | 5,826,387.40 | 1,486,335.21 | 5,826,387.40 |
其他 | 3,211,602.58 | 1,106,180.93 | 3,211,602.58 |
合计 | 16,714,420.48 | 18,935,882.35 | 16,714,42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4,783,879.28 | 43,478,224.92 | 14,783,879.2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4,783,879.28 | 43,478,224.92 | 14,783,879.2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830,000.00 | 403,396.70 | 1,830,000.00 |
违约金、赔偿金等支出 | 149,629.59 | 12,013,381.16 | 149,629.59 |
其他 | 31,363,324.65 | 2,583,506.36 | 31,363,324.65 |
合计 | 48,126,833.52 | 58,478,509.14 | 48,126,833.5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6,933,786.03 | 244,641,345.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0,205,027.97 | 5,468,954.51 |
合计 | -3,271,241.94 | 250,110,299.5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0,739,599.1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5,184,899.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8,203,508.2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86,873.6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6,975,417.21 |
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110,144,361.0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806.9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4,317,990.96 |
所得税费用 | -3,271,241.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243,573,964.21 | 170,741,329.30 |
收到利息收入 | 51,247,193.49 | 81,978,359.94 |
收到往来款与其他 | 89,583,258.85 | 76,145,732.44 |
合计 | 384,404,416.55 | 328,865,421.6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42,081,197.63 | 32,434,726.04 |
办公费 | 12,738,006.94 | 9,498,578.13 |
电话费 | 4,733,621.26 | 4,271,314.54 |
交通费 | 15,918,160.24 | 14,135,603.12 |
业务招待费 | 61,266,273.15 | 55,023,656.73 |
运费 | 381,619.69 | 6,929,457.10 |
咨询费 | 29,019,081.59 | 19,622,194.55 |
往来和其他 | 348,482,728.32 | 264,850,683.21 |
合计 | 514,620,688.82 | 406,766,213.4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基建项目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 38,296,022.59 | 184,568,781.29 |
理财产品 | 4,497,086,351.48 | 195,627.76 |
期货 | 300,000.00 | |
其他 | 653,470.00 | |
合计 | 4,535,382,374.07 | 185,717,879.0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基建项目投标和履约保证金退回 | 197,144,211.29 | 163,468,336.86 |
预缴处置长期资产税金 | 97,721,097.95 | 94,892,193.06 |
理财产品 | 4,527,599,318.80 | |
其他 | 903,710.00 | 5,911,525.50 |
合计 | 4,823,368,338.04 | 264,272,055.4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74,820,520.72 | 73,644,064.18 |
股份认购款 | 136,508,511.12 | |
收到少数股权转让款 | 1,046,783,560.00 | |
持股计划取消收益等 | 79,719,624.96 | |
合计 | 154,540,145.68 | 1,256,936,135.3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融资费用、手续费等 | 155,348,246.52 | 86,808,037.09 |
股份回购相关款项 | 119,123,020.96 | 290,709,784.60 |
租赁付款额 | 10,384,219.06 | 81,448,993.59 |
购买少数股权转让款 | 321,710,749.43 | |
合计 | 606,566,235.97 | 458,966,815.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52,911,296.56 | 1,354,114,494.43 | 752,158,034.29 | 954,867,756.7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941,553,726.29 | 5,042,932,461.65 | 2,222,873,429.33 | 11,761,612,758.6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387,346.84 | 26,196,525.72 | 10,384,219.06 | 56,836,124.60 | 24,363,528.90 | |
应付债券 | 1,315,709,632.30 | 61,019,157.58 | 1,376,728,789.8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1,419,178.08 | 1,073,972.92 | 112,493,151.00 | |||
合计 | 10,786,981,180.07 | 6,397,046,956.08 | 88,289,656.22 | 3,097,908,833.68 | 56,836,124.60 | 14,117,572,834.0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
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4,010,841.12 | 1,721,877,585.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6,525,778.88 | 131,942,638.56 |
信用减值损失 | 42,091,075.09 | 18,140,806.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20,251,792.44 | 1,160,437,824.4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7,413,928.30 | 19,214,654.12 |
无形资产摊销 | 72,720,906.31 | 63,802,513.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5,632,027.84 | 55,645,592.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3,359.82 | 13,823,453.7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783,879.28 | 43,478,224.9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202.3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68,659,849.10 | 232,968,021.9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85,901.17 | -3,726,834.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738,938.02 | -48,429,046.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648,573.72 | 54,858,435.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772,366.88 | -118,079,416.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13,329,784.03 | -2,041,620,511.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3,675,278.15 | 214,862,968.84 |
其他 | -8,478,294.55 | 23,969,125.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820,379.66 | 1,543,166,035.5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52,905,839.59 | 3,559,638,399.1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59,638,399.15 | 3,185,928,697.5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6,732,559.56 | 373,709,701.5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52,905,839.59 | 3,559,638,399.15 |
其中:库存现金 | 1,385,182.55 | 30,181.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73,336,159.79 | 3,539,586,455.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8,184,497.25 | 20,021,762.3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52,905,839.59 | 3,559,638,399.1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4,520,632.94 | 7.1884 | 104,380,117.83 |
欧元 | 5,395.87 | 7.5257 | 40,607.70 |
林吉特 | 22,634,314.54 | 1.6199 | 36,665,326.12 |
港币 | 242,360.02 | 0.9260 | 224,425.38 |
新加坡元 | 185,952.94 | 5.3214 | 989,529.9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9,655,206.00 | 7.1884 | 213,173,482.81 |
林吉特 | 17,313,523.00 | 1.6199 | 28,046,175.91 |
新加坡元 | 437,152.15 | 5.3214 | 2,326,261.45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6,209.92 | 7.1884 | 44,639.39 |
林吉特 | 23,498,392.11 | 1.6199 | 38,065,045.38 |
新加坡元 | 11,843.73 | 5.3214 | 63,025.22 |
港币 | 110,311.50 | 0.9260 | 102,148.45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85,040.00 | 7.1884 | 1,330,141.54 |
林吉特 | 3,308,106.24 | 1.6199 | 5,358,801.3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其中:美元 | 250,000.00 | 7.1884 | 1,797,100.00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4,750,000.00 | 7.1884 | 34,144,900.0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473,322.30 | 7.1884 | 3,402,430.02 |
林吉特 | 4,870,121.73 | 1.6199 | 7,889,110.19 |
新加坡元 | 9,756.00 | 5.3214 | 51,915.58 |
港币 | 31,300.00 | 0.9260 | 28,983.8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8,212,943.00 | 7.1884 | 130,921,919.46 |
欧元 | 5,997,239.00 | 7.5257 | 45,133,421.54 |
英镑 | 18,700.00 | 9.0800 | 169,796.00 |
林吉特 | 103,017,176.23 | 1.6199 | 166,877,523.77 |
日元 | 25,072.14 | 0.0462 | 1,158.3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 | 注册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KIBINGGROUP(SINGAPORE)PTE.LTD. | 24RafflesPlace,#25-04A, CLIFFORDCENTRE, SINGAPORE(048621) | 美元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KIBINGGROUP(M)SDN.BHD | LOT635&660,KAWASANPERINDUSTRIANTUANKUJAAFAR,71450SUNGAIGADUT,NEGERISEMBILAN,MALAYSIA. | 林吉特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CSECOGLASS(M)SDNBHD | LOT635&660,KAWASANPERINDUSTRIANTUANKUJAAFAR,71450SUNGAIGADUT,NEGERISEMBILAN,MALAYSIA. | 林吉特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KIBINGMINERALS(M)SDNBHD | LOT635&660,KAWASANPERINDUSTRIANTUANKUJAAFAR,71450SUNGAIGADUT,NEGERISEMBILAN,MALAYSIA. | 林吉特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SBHKIBINGSOLARNEWMATERIALS(M)SND.BHD. | NO.1-2-1B,2NDFLOOR,BLOCKB,KOLAMCENTREPHASEII,JALANLINTAS,LUYANG88300KOTAKINABALUSABAHMALAYSIA | 人民币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SBHKIBINGSILICONMATERIALS(M)SND.BHD. | NO.1-2-1B,2NDFLOOR,BLOCKB,KOLAMCENTREPHASEII,JALANLINTAS,LUYANG88300KOTAKINABALUSABAHMALAYSIA | 人民币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SBHKIBINGLOGISTICSSERVICE(M)SDNBHD | Sabah,Malaysia | 林吉特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报表项目 | 折算汇率 |
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资产、负债项目 | 资产负债表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 |
实收资本 | 实际出资日汇率 |
利润表项目 | OANDACorporation公布的月平均汇率 |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 29,173,918.36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9,558,137.42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9,558,137.4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办公楼租赁 | 601,123.45 | |
住宅租赁 | 2,706,860.08 | |
工业厂房租赁 | 1,244,149.77 |
合计 | 4,552,133.3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951,951.61 | 186,807,888.18 |
折旧费 | 58,115,427.43 | 52,225,924.53 |
无形资产摊销 | 1,691,304.58 | 1,850,068.28 |
物料消耗(原材料及燃动费等) | 329,956,014.68 | 323,509,774.25 |
其他 | 8,170,608.54 | 7,840,419.15 |
合计 | 584,885,306.84 | 572,234,074.3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84,885,306.84 | 572,234,074.3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设立全资一级子公司宁波旗滨建设有限公司,经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226MADD0K779D,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南滨南路168-1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张国明;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绍兴旗滨轻质玻璃有限公司,经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621MADME0EE0L,注册地址:浙江
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钱滨线与九七丘塘路交叉口A幢三楼;法定代表人:周军;注册资本:
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024年4月2日,本公司设立三级子公司沙巴旗滨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Industrial Zone 7,Phase 2,Jalan 7 KKIP Timur,Kota Kinabalu Industrial Park(KKIP),88460 Kota Kinabalu,Sabah,Malaysia;法定代表人:李师;注册资本:马来西亚林吉特柒佰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土建工程、水压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施工及室内设计工程承包商。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醴陵市 | 600,000,000 | 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 | 88.8652 | 设立 |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东源县 | 450,000,000 | 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 | 硅产品及玻璃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装卸、堆放(不含危险化学品),露天玻璃用脉石英开采(由分支机构经营);燃料油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300,000,000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与九七丘塘路交叉口 | 玻璃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零售:轻纺原料、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重油、机电产品、防霉纸、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石英砂等玻璃原材料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醴陵市 | 700,000,000 | 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液氩零售(限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1,150,000,000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0号方大广场1.2号研发楼1号楼3601 | 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及柔性基材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燃料油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材料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仓储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郴州市 | 3,218,260,000 |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 | 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 | 71.2156 | 设立 |
产业园江高路9号 | -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120,000,000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1幢3层 | 生产、加工、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玻璃机械设备、玻璃附框制品;特种玻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事相关货物、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醴陵市 | 110,000,000 | 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生产和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其他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门窗、幕墙玻璃附框制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湖州市 | 200,000,000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石泉村 | 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玻璃机械设备、玻璃附框制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200,000,000 |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首弘路88号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玻璃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门窗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山县 | 400,000,000 | 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 玻璃仪器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8.9976 | 设立 | |
醴陵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醴陵市 | 130,000,000 | 醴陵市浦口镇仙石村老虎坡组 |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170,000,000 |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旗滨工业园区 | 生产、加工、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玻璃机械设备、玻璃附框制品;特种玻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湖州市 | 900,000,000 | 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 玻璃原片、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实业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平湖市 | 300,000,000 | 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345号 | 浮法玻璃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设立 | |
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21,331,200 | 中国香港 | 玻璃销售、贸易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等(以当地主管机构注册登记为准)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旗滨新材料 | 深圳市 | 30,000,000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桃 |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玻璃仪器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 100.00 | 设立 |
科技有限公司 | 花源科技创新生态园B9栋3层、4层 |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8.7844 | -78,406,201.92 | 988,487,467.2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3,573,175,735.16 | 12,921,231,485.30 | 16,494,407,220.46 | 5,124,660,418.42 | 7,934,214,540.92 | 13,058,874,959.34 | 3,107,082,496.10 | 10,587,861,210.23 | 13,694,943,706.33 | 3,475,981,519.60 | 6,519,658,259.54 | 9,995,639,779.1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5,811,398,106.68 | -270,967,332.95 | -270,967,332.95 | -511,785,802.94 | 3,458,257,734.91 | 237,649,664.50 | 237,649,664.50 | -123,347,977.97 |
其他说明: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变动主要系下半年光伏玻璃价格下降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主要系部分光伏产线投入运营,相应增加铺底营运资金,且2024年下半年以来,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不足,价格出现明显下滑,毛利走低相应带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所致。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9月,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5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所持有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7.0368%)。本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20,547,352.94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投资比例由91.9608%增加至98.9976%。2024年2月,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合计8.3333%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12,493,151.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投资比例由59.7463%增加至68.0796%。
2024年9月,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20.7856%),本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人民币189,564,52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投资比例由68.0796%增加至88.8652%。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20,547,352.94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0,547,352.94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5,726,335.22 |
差额 | 4,821,017.7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821,017.7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89,564,52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89,564,52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34,845,426.79 |
差额 | 54,719,093.21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4,719,093.21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12,493,151.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12,493,151.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61,496,261.15 |
差额 | 50,996,889.8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0,996,889.85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开发;供应链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49.00 | 权益法 | |
深圳市鹤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49.00 | 权益法 |
务秘书有限公司) |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营运管理;光伏系统运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00 | 权益法 |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源市 | 东源县蓝口镇土坡村 |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营运管理;光伏系统运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00 | 权益法 |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泾口村15幢 | 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动力电池的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00 | 权益法 |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株洲市 | 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气体分离设备及纯净设备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1.00 | 权益法 | |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东路5号金港创业基地办公楼201室 | 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燃气器具生产;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64,153,883.47 | 45,278,003.59 | 23,282,207.41 | 55,588,098.34 | 37,118,992.62 | 7,257,927.82 |
非流动资产 | 43,867,216.45 | 53,750,868.20 | 6,110.09 | 45,694,636.42 | 54,430,714.73 | 11,481,060.40 |
资产合计 | 108,021,099.92 | 99,028,871.79 | 23,288,317.50 | 101,282,734.76 | 91,549,707.35 | 18,738,988.22 |
流动负债 | 34,983,382.76 | 10,831,706.89 | 4,687,792.44 | 37,317,532.48 | 11,915,134.45 | 467,508.59 |
非流动负债 | 3,524,057.53 | 2,828,125.57 | ||||
负债合计 | 38,507,440.29 | 13,659,832.46 | 4,687,792.44 | 37,317,532.48 | 11,915,134.45 | 467,508.5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9,513,659.63 | 85,369,039.33 | 18,600,525.06 | 63,965,202.28 | 79,634,572.90 | 18,271,479.6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378,414.91 | 21,342,259.83 | 4,650,131.27 | 15,991,300.57 | 19,908,643.23 | 4,567,869.9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378,414.92 | 21,342,259.83 | 4,650,131.27 | 15,991,300.57 | 19,908,643.23 | 4,567,869.9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1,647,871.03 | 12,602,812.09 | 443,628.77 | 12,032,170.31 | 13,825,296.10 | 3,151,021.82 |
净利润 | 5,548,457.35 | 5,734,466.43 | 329,045.43 | 5,665,473.41 | 6,784,984.60 | 1,651,485.1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548,457.35 | 5,734,466.43 | 329,045.43 | 5,665,473.41 | 6,784,984.60 | 1,651,485.1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00,000.00 | 4,919,161.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73,375.9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3,375.95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1 | 465,661,429.31 | 193,189,656.00 | 86,931,852.87 | 571,919,232.44 | 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摊或需验收项目 | ||
政府补助2 | 548,756.71 | 548,756.71 |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466,210,186.02 | 193,189,656.00 | 87,480,609.58 | 571,919,232.4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6,931,852.87 | 76,323,828.84 |
与收益相关 | 54,840,411.88 | 73,236,412.46 |
合计 | 141,772,264.75 | 149,560,241.3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报告第十节、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新币、马币有关,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和马币、美元计价结算。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 42,393,427.37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企业承兑,已背书或贴现的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762,260,344.49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因此判断票据可以终止确认。 |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530,652,511.70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因此判断票据可以终止确认。 |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信用证 | 29,745,268.29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信用证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信用证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因此判断信用证可以终止确认。
合计 | / | 4,365,051,551.85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3,762,260,344.49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530,652,511.70 | -1,966,770.36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信用证 | 贴现 | 29,745,268.29 | -432,089.48 |
合计 | 4,322,658,124.48 | -2,398,859.84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8,272.32 | 31,085,468.00 | 31,573,740.3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80,203,101.42 | 280,203,101.4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88,272.32 | 311,288,569.42 | 311,776,841.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在公开市场上的报价作为市价的确定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 | 52,000.00 | 25.38% | 25.3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3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俞其兵先生同时持有本公司14.21%的股份,俞其兵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俞其兵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深圳市鹤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MUYU(MALAYSIA)SDNBHD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间接控制的企业 |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如适用) | (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860,052.42 | 2,180,675.63 |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45,207.54 | 1,952,096.43 |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394,840.9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供水电收入 | 7,406.31 | 8,154.45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供水电收入 | 1,159.61 | 1,633.01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供水电收入 | 2,574.29 | 14,853.07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转供水电收入 | 334,450.43 | |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水电收入 | 1,037,414.98 | 738,421.79 |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水电收入 | 1,148,568.1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屋顶 | 400,950.03 | 400,950.03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屋顶 | 317,889.96 | 330,000.00 |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实验场地、宿舍 | 687,338.55 | 132,263.28 |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厂房 | 519,934.9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将位于厂区内可利用建筑物屋顶场地133650平方米租赁给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租期20年,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36年5月1日止,年租金前三年按3元/平方,后面每5年增长5%。
2016年,本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厂区内可利用建筑物屋顶场地约11万平方米租赁给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租期20年,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36年7月1日止,年租金前五年按3元/平方,后面每5年增长5%。
2022年10月,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将其厂区内的四间宿舍(以实际入住间数为准)租赁给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30平方米,租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每月租金200元;2022年7月,公司二级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给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实验场地,总面积3199.5平方米,租期2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每月结算一次。
2023年12月,本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深圳市旗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可利用建筑物租赁给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460平方米,租期1年,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每月结算一次。
2024年9月,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将位于厂区内可利用建筑物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给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积约8303.50平方米,租期1年,自2024年9月1日至 2025年 8月 31 日,每月租金按15.81元/平方计算。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24.99 | 3,032.6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21.99 | 61.10 |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 3,492,660.79 | 349,266.08 | 3,492,660.79 | 174,633.0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鹤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应付账款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89,145.38 |
应付账款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96,239.55 | 126,218.05 |
应付账款 |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6,266.50 | |
其他应付款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105,494.00 | 6,780.7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合伙人持股 | 720,000.00 | 4,168,800.00 | ||||||
第四期员工持股 | 9,424,416.51 | 40,807,723.47 | ||||||
第五期员工持股 | 28,555,980.00 | 115,651,719.00 | ||||||
合计 | 720,000.00 | 4,168,800.00 | 9,424,416.51 | 40,807,723.47 | 28,555,980.00 | 115,651,719.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①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和解锁规定的业绩条件:公司业绩考核基础财务指标以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80分位值水平,综合个人绩效考评分值确认;②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和解锁规定的业绩条件:公司业绩考核基础财务指标以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80分位值水平,综合个人绩效考评分值确认;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公司层面2021年中期发展目标以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80分位值水平;2024年长期发展目标以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80分位值水平,综合个人绩效考评分值确认;④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各批次员工持股计划和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在对应的年报披露后,董事会将对多维的综合指标进行考核认定,按《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股份(份额)分配、归属和解锁。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61,466,002.06 |
其他说明: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合伙人持股 | 100,992,616.20 | |
第四期员工持股 | 13,001,341.88 | |
第五期员工持股 | -21,671,752.66 | |
合计 | 92,322,205.42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实际行权股数942.44万股,实际行权金额40,807,723.47元。本公司2023年11月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805人,授予价4.12元/股,实际授予数量为28,555,980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按照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以及考核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达成《持股计划草案》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系数为0%;参与本次考核的参与对象779人(参与对象805人,26人被取消资格),经考核,其中5名参与对象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下,不符合归属条件;剩余774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上,符合归属条件,但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成归属条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权益份额总数为0份。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诺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技术开发区旧圃制造业片区拟投资新建4*1200吨/日光伏高透基材项目,项目计划拟投资约51.8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投资19.12亿元,项目已正式投产1条,1条产线处于建设中,剩余2条产线尚在规划中。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亚庇工业园沙巴区拟投资新建1200吨/日光伏高透基材三线项目,项目计划拟投资约14.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投资2.1亿元,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重要的资产出售 | 因城市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等原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且分别于2022年11月和2023年6月签订了《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及《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5年2月21日,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与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9,608,726.73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9,608,726.73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564,498.69 | 3,451,322.01 |
应收股利 | 159,900,000.00 | 30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855,417,807.21 | 627,299,733.23 |
合计 | 1,020,882,305.90 | 930,751,055.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资金占用利息收入 | 5,564,498.69 | 3,451,322.01 |
合计 | 5,564,498.69 | 3,451,322.01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59,900,000.00 |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59,900,000.00 | 30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内部往来 | 854,887,840.17 | 624,640,793.34 |
其他 | 171,262.56 | 2,378,643.30 |
1年以内小计 | 855,059,102.73 | 627,019,436.64 |
1至2年 | 20,000.00 | |
2至3年 | 499,036.45 | |
3年以上 | 498,953.73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160,249.25 | 218,739.86 |
合计 | 855,417,807.21 | 627,299,733.2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
内部往来 | 854,887,840.17 | 624,640,793.34 |
其他 | 690,216.29 | 2,877,679.75 |
小计 | 855,578,056.46 | 627,518,473.09 |
减:坏账准备 | 160,249.25 | 218,739.86 |
合计 | 855,417,807.21 | 627,299,733.2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8,932.17 | 99,807.69 | 218,739.8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0,369.04 | 51,878.43 | -58,490.6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563.13 | 151,686.12 | 160,249.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18,739.86 | -58,490.61 | 160,249.25 | |||
合计 | 218,739.86 | -58,490.61 | 160,249.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期末余额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438,232,210.06 | 51.22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深圳市旗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7,493,335.93 | 14.90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1.69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绍兴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76,708,990.00 | 8.97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42,043,751.66 | 4.91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合计 | 784,478,287.65 | 91.69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951,301,044.20 | 10,951,301,044.20 | 10,408,583,781.83 | 10,408,583,781.8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3,959,560.81 | 10,588,754.79 | 43,370,806.02 | 51,056,568.50 | 9,569,704.60 | 41,486,863.90 |
合计 | 11,005,260,605.01 | 10,588,754.79 | 10,994,671,850.22 | 10,459,640,350.33 | 9,569,704.60 | 10,450,070,645.7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488,524,861.70 | 1,488,524,861.70 | ||||||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473,390,703.14 | 473,390,703.14 | ||||||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463,711,623.72 | 463,711,623.72 | ||||||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1,255,789,760.28 | 1,255,789,760.28 | ||||||
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460,274,970.55 | 265,615,768.01 | 725,890,738.56 | |||||
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30,884,721.00 | 130,884,721.00 | ||||||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
醴陵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161,224,214.85 | 161,224,214.85 | ||||||
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430,392.00 | 50,682,528.00 | 72,112,920.00 | |||||
深圳市旗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42,203,394.72 | 61,547,352.94 | 403,750,747.66 | |||||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 2,024,206,066.16 | 2,024,206,066.16 |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390,508,028.95 | 6,871,613.42 | 2,397,379,642.37 | |||||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536,435,044.76 | 536,435,044.76 | ||||||
宁波旗滨建设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合计 | 10,408,583,781.83 | 542,717,262.37 | 10,951,301,044.2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 |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908,643.23 | 1,433,616.60 | 21,342,259.83 | ||||||||
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67,869.91 | 82,261.36 | 4,650,131.27 | ||||||||
深圳前海励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19,050.19 | 1,019,050.19 | 10,588,754.79 | ||||||||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91,300.57 | 1,387,114.35 | 17,378,414.92 | ||||||||
小计 | 41,486,863.90 | 2,902,992.31 | 1,019,050.19 | 43,370,806.02 | 10,588,754.79 | ||||||
合计 | 41,486,863.90 | 2,902,992.31 | 1,019,050.19 | 43,370,806.02 | 10,588,754.7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73,391,515.10 | 96,205,726.69 | ||
合计 | 73,391,515.10 | 96,205,726.6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收入主要系对各子公司收取的商标使用费。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6,400,000.00 | 1,361,522,758.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2,992.31 | 3,525,484.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0,571,953.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68,049.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01,471,041.57 | 1,445,620,195.9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040,519.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877,445.8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 | 8,199,522.48 |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1,753,392.4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780,588.74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011,054.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228,942.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85,136.15 | |
合计 | 93,938,512.5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7 | 0.1435 | 0.14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6 | 0.1082 | 0.108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页)
董事长:张柏忠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