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兴瑞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公司采用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2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33.9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766.04万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5.3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5,490.7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5,512.7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5.4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972.9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37.9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3,485.6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53.3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2,558.3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558.39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7月20日与兴业银行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兴业银行慈溪支行 | 381020100100272172 | 125,583,914.02 | |
合 计 | 125,583,914.0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490.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72.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485.6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45,490.70 | 45,490.70 | 7,972.90 | 33,485.66 | 73.61 | 2024年4月 | 10,044.53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45,490.70 | 45,490.70 | 7,972.90 | 33,485.66 | 73.61 | 10,044.53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 计 | - | 45,490.70 | 45,490.70 | 7,972.90 | 33,485.66 | - | - | 10,044.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87.9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拟置换的14,387.96万元已于2023年8月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公司赎回通知存款2,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93,000.00万元,赎回108,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尚未完成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558.3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