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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纪建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纪建斌,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

月至1999年

月任职于陕西省黄陵监狱,担任分队长;1999年

月至2001年

月任职于陕西法豪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副主任;2001年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副主任;2020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人进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召开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纪建斌66均投赞成票否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讨论和重要决策做好准备工作。在会议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站在法律背景的角度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履行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4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公司薪酬政策,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实施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内控制度修改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了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审查,保障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报告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2024-04-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4-07-12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拟在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暨关联交

易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内部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除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本人还另外安排时间与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实地考察,全面深入地获悉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时刻关注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我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未有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未有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对相关事项的执行、披露、合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本人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本人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且此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本人认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广东证监局组织的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及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导相关培训。

五、总体评价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职责,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确保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全力维护股东与投资者权益。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核议案,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恪守法律法规,公正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整体利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纪建斌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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