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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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0—13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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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德尔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德尔玛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德尔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尔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德尔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尔玛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
元,共计募集资金
,
,
,
.
元,坐扣承销费
,
,
.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
,
,
.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
,
.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
,
,
.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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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3,110.9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6,408.49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B2 | 1,417.9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8,06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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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C2 | 1,695.3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4,471.93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D2=B2+C2 | 3,113.2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1,752.2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1,752.28 | |
差异 | G=E-F |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含定期存款等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原佛山市水护盾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年
月
日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 801101001365031146 | 5,074,806.07 | 募集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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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 801101001364961872 | 167,139,552.13 | 募集资金专户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 801101001364935139 | 31,194,394.15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 44050166734400001466 | 9,459,909.63 | 募集资金专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北滘支行 | 9550880239662900167 | 4,654,102.13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 44050266734400000040 | 30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合计 | 517,522,764.1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金融机构,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收益类型 | 期初余额 | 购买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 定期存款 | 固定收益 | 3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 | |
合计 | —— | —— | 30,000.00 | 30,000.00 |
(续上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3年6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分别使用募集资金32,965.87万元和和3,446.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于2023年6月完成,合计置换资金总额36,412.02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一)2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一)3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
万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注2]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之部分项目已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本期产生的营业收入为18,736.95万元,营业毛利8,273.33万元,其余部分尚在筹建中[注3]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2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2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2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杨克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52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林湧红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