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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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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安排 ......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6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7审议《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28
审议《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29
审议《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30
审议《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3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9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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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6日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二号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具体议程 | ||
第一项 |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
第二项 |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理人数及所持有表决的股份总数 | |
第三项 |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 | |
第四项 | 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 报告人 |
1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余孝云 |
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朱保国 |
3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邱庆丰 |
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邱庆丰 |
5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朱一帆 |
6 | 《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邱庆丰 |
7 | 《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 邱庆丰 |
8 | 《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邱庆丰 |
9 | 《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朱一帆 |
10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邱庆丰 |
第五项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业志、霍静、彭娟、印晓星) | 独立董事 |
第六项 | 股东问答环节 | |
第七项 | 主持人宣读投票规则、监票计票人检查票箱 | |
第八项 | 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 |
第九项 |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 |
第十项 | 律师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第十一项 |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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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云先生代表全体监事,对2024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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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积极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监事会主席余孝云谨代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本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计召开监事会会议十二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议案》;
、2024年
月
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意见》、《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提名李楠女士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2024年
月
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等议案;
、2024年
月
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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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5、2024年8月6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4年
月
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2024年8月27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九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24年9月2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九届监事会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9、2024年9月10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九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议案》;
10、2024年9月27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
月
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九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12、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九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及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经营行为等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投资决策、及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对于重大经营、投资决策等有效把控,不断推进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职务时,能够尽职尽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监事会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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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职务时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或举止。
三、本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规范运作的核查意见2024年度,本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定等进行严格有效监督,充分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及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本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能认真贯彻及执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本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认为本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运作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格有效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无违规行为。本公司2024年度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定公司财务报表符合《公司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规范及运行情况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及时反映及分析改进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具有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充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有效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出本公司内控建设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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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担保行为严格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进行决策审议,不存在违规担保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有效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2025年监事会工作规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与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同时,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适应公司发展的新需求,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始终保持勤勉谨慎、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力求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报告人:余孝云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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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董事,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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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规范运作,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等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按期完成各项目标及任务。
现本人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1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7亿元,同比下降约
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9亿元,同比下降约3.99%。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1)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实现营业收入
41.4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9.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亿元,同比下降约3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5亿元,同比下降约32.99%。本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系产品集采降价、部分原料药价格下行及加大创新药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0%)等多重因素所致。主要领域及重点产品情况如下:
①处方药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处方药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3.75亿元,同比下降约30.83%,其中重点领域的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呼吸领域实现销售收入
10.97亿元,同比下降约
36.98%;主要受到2023年因呼吸疾病高发形成高基数、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2024年3月正式纳入国家集采等因素影响,整体销量有所下降。抗感染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约9.69%;主要是注射用美罗培南常态化集采后,其销售情况受终端供需影响而有所增加。
②原料药及中间体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原料药及中间体板块实现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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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亿元,同比下降约2.63%。其中,7-ACA价格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另一产品美罗培南原料药受价格下滑,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整体销售收入有所下滑。
③保健食品及OTC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保健食品及OTC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6.97亿元,同比增长约53.91%。保健食品与OTC板块利用小红书、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内容渠道,通过达人推荐、健康科普、达人直播带货等方式创作优质的内容触达用户,传递品牌理念,驱动品牌全渠道的销售增长。
(
)丽珠集团(不含丽珠单抗)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45.96%股权。报告期内,丽珠集团(不含丽珠单抗)实现营业收入117.66亿元,同比下降约6.03%;为本公司贡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64亿元。
报告期内,丽珠集团收入主要影响因素为:
1、化学制剂领域,重点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受国家医保谈判降价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滑;注射用伏立康唑中标第八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被列入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相关集采政策正式执行以来,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中药制剂领域,抗病毒颗粒产品在2024年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由于2023年新冠以及持续的流感,使得抗病毒颗粒的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形成了较高的销售基数,而在2024年市场需求回落;同时参芪扶正注射液受益于医保目录癌种解限,同比有所增长。
(
)丽珠单抗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丽珠单抗股权权益为54.52%,对本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2.9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亏3.18亿元,主要受2023年处理新冠疫苗V-01存货所致的高基数亏损以及2024年公司持续梳理单抗公司业务,降本增效等因素影响,丽珠单抗经营情况有所改善,亏损额有所减少。
二、2024年度公司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医药行业置身于复杂且多变的外部环境之中,全球经济增长呈现放缓态势,国内医药领域面临着集采常态化、创新药医保谈判提速以及国际供应链重构等诸多挑战。与此同时,AI制药等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创新药物的蓬勃发展、老龄化健康需求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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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以及医药行业政策的持续优化,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机遇和空间。在此大环境下,我们踏实前行,聚焦创新药研发战略,加大创新药的研发投入,谋划长远发展。
(一)聚焦呼吸疾病全剂型矩阵,战略布局全面深化呼吸系统疾病作为全球重大公共卫生挑战,因患病率高、人口老龄化加剧及环境污染等因素持续加剧疾病负担,其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和哮喘因诊断率低、控制不佳等问题成为防控重点。COPD凭借“四高”特征(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病死率、高疾病负担)及长期病程管理需求,形成稳定的治疗市场;哮喘则因反复发作特性持续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儿童及成人患者群体均存在显著治疗需求。基于上述背景,健康元前瞻性布局呼吸赛道,依托国内领先的吸入制剂研发平台和管线产品矩阵,在国内慢性呼吸疾病用药市场确立头部地位。2024年,国家卫健委将COPD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红利,将进一步加速疾病筛查普及与规范治疗渗透率提升。健康元凭借多元化产品组合,有望深度受益于政策驱动下的市场扩容,持续巩固公司在呼吸系统疾病治疗领域的战略优势,为业绩增长注入长期动能。
在此战略基础上,健康元以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加速推进呼吸领域创新药管线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呼吸领域研发管线已覆盖
余款
类创新药,多款核心品种取得里程碑式突破:抗流感新药玛帕西沙韦迅速完成Ⅲ期临床,临床结果充分展现出该药物优异的治疗效果,能够有效缩短患者的流感病程。此外,玛帕西沙韦还展示出三个临床特点:针对乙流缓解更加迅速,对青少年流感患者症状能够更快缓解以及抑制病毒时间长,仅需单次给药。公司已于2024年
月提交NDA申请。在前沿靶点布局方面,TSLP单抗与IL-4R单抗均已进入Ⅱ期临床研究阶段,其中TSLP单抗针对中重度COPD,在嗜酸性粒细胞水平较高的人群中,疗效表现尤为突出,公司凭借先发优势,研发进度位居国内药企前列;同时,公司在全球创新领域(FIC)持续发力——全球首创的COPD口服药PREP抑制剂取得临床批件后,于2025年
月快速启动Ⅰ期临床试验。目前,公司呼吸创新药管线已实现吸入、口服、注射全剂型覆盖,不仅巩固了公司的优势地位,更通过差异化创新推动呼吸疾病治疗领域的全面升级。
(二)AI技术深度赋能医药创新,重塑行业竞争格局健康元正以AI新质生产力为驱动,全面重塑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AI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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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赋能医药创新,公司在研发创新、生产质控、精准营销、职能管理四大核心领域实现全链条数字化升级,持续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在研发创新领域,公司依托DeepSeek等全球顶尖AI模型,深度参与疾病靶点识别、药物发现与新药设计、药学研究、临床研究以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环节。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在药物研发前期,通过AI技术开展活性预测、毒性评估、处方筛选等工作,极大地优化了药物研发路径,有效缩短了研发周期,提升了研发效率与成功率。在生产质控领域,公司基于飞书平台构建的智能中枢,整合采购、仓储、生产、质检等关键节点数据流,优化工艺稳定性,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符合国际、国家质量标准。在精准营销领域,公司营销团队一方面依托AI驱动的客户画像系统,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精准定位高潜力市场,另一方面利用AI技术,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营销水平,打通医生、患者、医院、公司四者之间的沟通壁垒,形成闭环。在职能管理领域,公司构建了跨部门协作机制,达成了数据的实时共享以及智能决策,进而提高了人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高效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智能制造引领生产,国际化战略纵深推进2024年,健康元集团深入贯彻“创新驱动、质量为本、绿色发展”的战略方针,全面推进生产运营体系升级,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提升。集团旗下各生产基地持续优化生产工艺,通过设备的升级与技术革新、自动化设备的广泛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操作环节,显著提高生产精准度及生产能力。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已成立了18个生产基地,其中健康元海滨已然成为全球领先的吸入制剂生产基地之一,通过采用KUKA机器人、搭建全自动生产线等方式实现了生产过程的高度自动化,不仅大幅提升生产效率,还显著降低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在稳固国内生产运营优势的基础上,公司亦积极与国际知名药企展开交流与合作,携手探寻新的市场契机与发展空间。2024年,我们与印尼市值最高的药企Kalbe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合资在雅加达设立原料药工厂。该工厂瞄准欧美高端市场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供应链中的优势地位。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菲律宾设立子公司并顺利获取药品经营许可;于荷兰设立子公司,完成质量体系构建,并已向欧盟呈交许可证申请。通过这些举措,公司成功构建起东南亚、欧洲双枢纽的国际化布局。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国际化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致力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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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四)完善股东回报多维机制,深化长期价值战略公司在专注主业发展的同时,将股东回报机制纳入战略规划的重要范畴,通过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明确了在发展、股东回报与资金需求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的长期规划,既充分考虑了战略目标与股东利益的协同一致性,又兼顾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自2020年起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先后实施了
次股份回购,累计投入资金近
亿元,且大部分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操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启动的第五期回购规模近5亿元,已于2025年3月全部完成注销工作。公司在股份回购注销方面的力度和比例在A股上市公司中一直稳居前列,这不仅有力彰显了公司对自身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更以实实在在的资金投入切实维护了公司价值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了股份回购之外,公司每年都为投资者提供连续且稳定的现金分红。自2020年起,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12亿元。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进一步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此外,为增强政策透明度,公司构建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这一系列举措充分彰显了公司“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了股东权益保障与资本运作效率的有机统一。
(五)践行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以ESG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深耕医药创新,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为社会各方创造可持续价值。在ESG治理架构方面,公司已构建起一套完善且科学的体系。董事会下设的持续发展委员会肩负着统筹整体ESG战略制定的重要职责,并将ESG指标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ESG理念得以有效贯彻落实。在环境责任履行上,公司深度融入绿色发展理念,将节能减排与资源的高效利用视为重要任务,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贡献力量。供应链管理领域,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全生命周期ESG管理体系,严格把关供应商资质,积极鼓励供应商进行ISO14001认证,携手推动整个产业链朝着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始终保持着高度责任感,踊跃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公司通过“普惠慢病防治”项目捐赠药品,为
万余名低收入患者送去了健康的温暖;黄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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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计划的实施,有力推动了乡村经济发展;此外,公司开展的慢病管理、口腔健康等一系列健康科普活动,广泛覆盖超千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健康意识。
凭借在ESG领域的卓越表现,公司在2024年获得了国际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公司的MSCIESG评级稳定维持在AA级,成功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4》,并首次跻身《可持续发展年鉴(全球版)2025》。这些成绩充分反映出国内外资本市场对公司ESG实践的高度肯定,也彰显了公司坚守“用心做好新药”的初心,以及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三、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年度参会及履职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朱保国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刘广霞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林楠棋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俞雄(已离任)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4 |
邱庆丰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幸志伟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印晓星 | 是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霍静 | 是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覃业志 | 是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彭娟 | 是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十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 | 2024-01-29 |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详见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0) |
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 | 2024-04-02 |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等二十三项议案,并分别听取各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7) |
八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 | 2024-04-25 | 审议通过《关于任命林楠棋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关于任命幸志伟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常务副总裁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焦作健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等七项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5) |
八届董事会四 | 2024-05-17 | 审议通过《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附属公司丽健动保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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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会议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8) | |
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 | 2024-07-18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4-062) |
八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 | 2024-08-06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4年8月7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68) |
八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 | 2024-08-23 | 审议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74) |
九届董事会一次会议 | 2024-08-27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等八项议案,详见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80) |
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 | 2024-09-02 | 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4年9月3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84) |
九届董事会三次会议 | 2024-09-10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议案》,详见2024年9月11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公告》(临2024-089) |
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 | 2024-09-27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一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提供三年持续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见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98) |
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 | 2024-10-24 | 审议通过《关于任命杜艳媚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五项议案,详见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111) |
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 | 2024-11-26 | 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唐廷科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详见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临2024-122) |
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 | 2024-12-30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4-131) |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本公司共计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1-18 | www.sse.com.cn | 2024-01-19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08)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4-24 | www.sse.com.cn | 2024-04-25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楠女士为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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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6-07 | www.sse.com.cn | 2024-06-08 |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九项议案,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5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8-27 | www.sse.com.cn | 2024-08-28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78)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9-23 | www.sse.com.cn | 2024-09-24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94)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1-25 | www.sse.com.cn | 2024-11-26 | 审议通过《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提供三年持续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121) |
五、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年度运行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司其职,结合公司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状况,提出专业性意见及建议,供公司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本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1-29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 同意 |
2024-03-15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初稿》 | 同意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初稿》 | 同意 | |
2024-04-02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同意 |
审议《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同意 |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意 | |
审议《关于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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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报告》 | 同意 |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政策》 | 同意 |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同意 | |
2024-04-25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 |
2024-08-23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 |
2024-08-27 | 审议《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 | |
2024-10-24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 |
2024-11-25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预案》 | 同意 |
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1-29 |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2024-04-25 |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常务副总裁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
2024-08-27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 |
2024-09-27 | 审议《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③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1-29 | 审议《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2024-08-27 | 审议《关于任命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4-25 | 审议《关于任命林楠棋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任命幸志伟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
2024-08-06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2024-08-27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 | |
2024-09-27 | 审议《关于聘任朱一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2024-10-24 | 审议《关于提名杜艳媚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2024-11-26 | 审议《关于提名唐廷科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⑤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4-02 |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同意 |
2024-08-27 | 审议《关于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 同意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HS管理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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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平等与包容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气候变化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及行为道德准则>的议案》 | 同意 | |
审议《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任营销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
2024-10-24 | 审议《关于成立2024年健康元药业集团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的议案》 | 同意 |
六、2025年董事会工作规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董事会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我们将团结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发扬拼搏精神,攻坚克难,持续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整体竞争力。董事会将紧密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精心部署、细化执行,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向纵深发展。同时,将不断强化创新驱动,优化资源配置,以更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务实的行动,确保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前行,为股东创造长期、持续的价值。
董事长:朱保国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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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已出具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全面反映本公司2024年度整体业绩及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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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均为合并数据):
一、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1,561,948.03 | 1,664,635.03 | -102,687.00 | -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657.02 | 144,277.97 | -5,620.95 | -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1,932.78 | 137,413.67 | -5,480.89 | -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632.09 | 392,890.96 | -29,258.87 | -7.45%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 | 3,571,812.95 | 3,635,812.63 | -63,999.68 | -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53,471.96 | 1,375,590.19 | 77,881.77 | 5.66% |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报告期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1,485,197.71 | 1,569,188.83 | -83,991.12 | -5.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36.31 | 8,289.92 | 646.39 | 7.80% |
应收票据 | 195,121.32 | 194,120.06 | 1,001.26 | 0.52% |
应收账款 | 242,989.11 | 269,294.19 | -26,305.08 | -9.77% |
预付款项 | 24,137.92 | 28,010.29 | -3,872.36 | -13.82% |
其他应收款 | 5,116.66 | 4,601.06 | 515.60 | 11.21% |
存货 | 262,134.31 | 265,580.84 | -3,446.53 | -1.30% |
持有待售资产 | 5,402.92 | - | 5,402.92 | 不适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5,641.08 | 40,637.64 | 15,003.44 | 36.92%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08.75 | 7,740.22 | 8,168.54 | 105.53% |
流动资产合计 | 2,300,586.10 | 2,387,463.04 | -86,876.94 | -3.64% |
长期股权投资 | 144,629.86 | 141,103.64 | 3,526.22 | 2.5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654.87 | 115,528.34 | -12,873.47 | -11.14% |
投资性房地产 | 1,611.73 | 1,695.82 | -84.09 | -4.96% |
固定资产 | 568,921.63 | 566,435.26 | 2,486.38 | 0.44% |
在建工程 | 53,106.38 | 53,105.91 | 0.47 | 0.00% |
使用权资产 | 3,862.67 | 3,623.31 | 239.37 | 6.61% |
无形资产 | 68,743.07 | 68,333.73 | 409.34 | 0.60% |
开发支出 | 36,270.37 | 48,349.45 | -12,079.08 | -24.98% |
商誉 | 63,633.95 | 63,633.95 | -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31,939.66 | 32,864.27 | -924.61 | -2.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546.85 | 57,953.48 | 10,593.37 | 18.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305.78 | 95,722.43 | 31,583.36 | 32.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1,226.85 | 1,248,349.59 | 22,877.26 | 1.83% |
资产总计 | 3,571,812.95 | 3,635,812.63 | -63,999.68 | -1.76% |
流动资产合计比上年减少
8.69亿元,主要是货币资金减少
8.40亿元所致。其中: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是子公司丽珠集团持有的证券投资标的市值波动所致。预付账款减少,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持有待售资产增加,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健康中国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转让合同。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1.5亿元,主要是将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从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此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及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
非流动资产合计比上年增加
2.29亿元,变动幅度较小。其中: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
开支支出减少,主要是本期终止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3.16亿元,主要是子公司丽珠集团新增现金管理业务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短期借款 | 245,500.00 | 207,615.93 | 37,884.07 | 18.2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04.66 | 8.68 | 895.97 | 10320.24% |
应付票据 | 138,494.39 | 146,914.83 | -8,420.43 | -5.73% |
应付账款 | 76,551.22 | 89,428.62 | -12,877.41 | -14.40% |
合同负债 | 14,239.55 | 15,908.26 | -1,668.71 | -10.49% |
应付职工薪酬 | 47,357.13 | 39,946.65 | 7,410.48 | 18.55% |
/
应交税费 | 26,338.03 | 41,020.29 | -14,682.25 | -35.79% |
其他应付款 | 336,911.52 | 368,260.40 | -31,348.88 | -8.5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597.60 | 71,856.41 | -32,258.82 | -44.89%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4.19 | 5,108.70 | -3,924.51 | -76.82% |
流动负债合计 | 927,078.31 | 986,068.78 | -58,990.48 | -5.98% |
长期借款 | 242,463.51 | 312,227.33 | -69,763.82 | -22.34% |
租赁负债 | 1,997.58 | 1,542.29 | 455.29 | 29.52% |
递延收益 | 33,497.00 | 37,017.96 | -3,520.95 | -9.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762.27 | 26,003.21 | 759.05 | 2.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4,720.36 | 385,790.79 | -81,070.43 | -21.01% |
流动负债合计减少
5.90亿元,其中:
短期借款增加
3.79亿元,主要是子公司丽珠集团本期新增借款。应付账款减少1.29亿元,主要是应付材料款减少所致。应交税费减少1.47亿元,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3.23亿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还款。非流动负债合计减少
8.11亿元,其中主要是长期借款减少
6.98亿元所致。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0.9亿元,主要是丽珠全资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完成新厂搬迁,将收到的拆迁补偿款进行结转处理。
(三)整体偿债能力依旧充足: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 |
流动比率 | 2.48 | 2.42 | 0.06 |
速动比率 | 2.09 | 2.07 | 0.02 |
资产负债率 | 34.49% | 37.73% | -3.25% |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有上升,资产负债率同比减少3.25个百分点。
(四)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股本 | 187,420.04 | 186,552.38 | 867.66 | 0.47% |
资本公积 | 165,438.35 | 160,172.01 | 5,266.34 | 3.29% |
减:库存股 | 32,822.13 | - | 32,822.13 | 不适用 |
其他综合收益 | -4,117.75 | -1,224.61 | -2,893.14 | 不适用 |
盈余公积 | 88,384.16 | 85,904.62 | 2,479.54 | 2.89% |
/
所有者权益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未分配利润 | 1,049,169.29 | 944,185.80 | 104,983.50 | 11.1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453,471.96 | 1,375,590.19 | 77,881.77 | 5.66% |
少数股东权益 | 886,542.32 | 888,362.86 | -1,820.54 | -0.20% |
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40,014.28 | 2,263,953.05 | 76,061.23 | 3.36% |
其中:
库存股增加3.28亿元,主要是本期新增回购股票所致。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每股净资产 | 7.76 | 7.37 | 0.39 |
每股收益 | 0.74 | 0.76 | -0.02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4 | 2.11 | -0.17 |
每股净资产继续增长,每股收益略有下降。
三、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分析
(一)营业收入本年度完成营业收入1,561,948.03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02,687.00万元,降幅为6.17%。
营业收入对比分析表(按业务性质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 分类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增减幅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化学制剂 | 772,212.08 | 871,433.36 | -99,221.27 | -11.39% |
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 | 499,707.64 | 504,547.89 | -4,840.25 | -0.96% | |
中药制剂 | 147,247.64 | 180,542.74 | -33,295.10 | -18.44% | |
生物制品 | 17,089.47 | 8,442.61 | 8,646.87 | 102.42% | |
保健品 | 37,668.43 | 19,586.59 | 18,081.85 | 92.32% | |
诊断试剂及设备 | 71,842.83 | 65,896.64 | 5,946.18 | 9.02% | |
其他 | 2,732.36 | 1,461.42 | 1,270.94 | 86.97% | |
小计 | 1,548,500.46 | 1,651,911.25 | -103,410.78 | -6.26% | |
服务业 | 656.63 | 261.15 | 395.49 | 151.44% | |
合计 | 1,549,157.10 | 1,652,172.39 | -103,015.30 | -6.24% | |
其他业务收入 | 12,790.94 | 12,462.64 | 328.29 | 2.63% | |
合计 | 1,561,948.03 | 1,664,635.03 | -102,687.00 | -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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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变动情况
四大费用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增减幅度 |
销售费用 | 392,296.80 | 443,444.23 | -51,147.43 | -11.53% |
管理费用 | 91,159.56 | 93,048.16 | -1,888.61 | -2.03% |
研发费用 | 143,535.16 | 166,175.80 | -22,640.64 | -13.62% |
财务费用 | -30,197.54 | -40,484.11 | 10,286.57 | 不适用 |
合计 | 596,793.97 | 662,184.07 | -65,390.10 | -9.87% |
本年度费用总额596,793.9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65,390.10万元,降幅为9.87%。营运能力不存在较大波动与上年基本持平:
单位:次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6.10 | 5.74 | 0.35 |
存货周转率 | 2.21 | 2.41 | -0.21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0.67 | 0.71 | -0.04 |
总资产周转率 | 0.43 | 0.46 | -0.03 |
四、现金流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632.09 | 392,890.96 | -29,258.87 | -7.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400.69 | -87,742.43 | -27,658.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602.27 | -192,749.35 | -110,852.92 | 不适用 |
变动幅度较大的现金流量项目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本期购买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公司股份回购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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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570.5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1,829,453,386股,以此计算2024年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65,890,677.20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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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汇总并综合其他资料汇编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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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审议《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2025年
月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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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审议《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规定,经审计,年审会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作为本公司年度审计的专项审计说明。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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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审议《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6.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同时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2.0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银行授信总体情况
本公司拟向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6.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所属公 | 授信银行名称 | 币种 | 申请授信额度(元) | 备注 |
1 | 健康元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6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9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0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1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2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小计 | 10,450,000,000 | ||||
23 | 丽珠集团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24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6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4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9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0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2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3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4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6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5 | 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4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小计 | 14,150,000,000 | ||||
合计 | 24,600,000,000 |
二、银行授信担保情况同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2.0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公司 | 被担保对象 | 公司所占股权比例 | 授信银行名称 | 币种 | 最高担保金额(元) | 担保期限(年) | 担保类型 | 备注 |
1 | 健康元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2,600,000,000 | |||||||
2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860,000,000 | |||||||
3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2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570,000,000 | |||||||
4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200,000,000 | |||||||
5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650,000,000 | |||||||
6 | 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6.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3,175,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小计 | RMB | 63,175,000 | 3 | ||||||
7 | 丽珠集团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2,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70,000,000 | 3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15,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2,517,000,000 | |||||||
8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2,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50,000,000 | 3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3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2,112,000,000 | |||||||
9 |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5,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57,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4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942,500,000 | |||||||
10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87.14%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74,75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4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344,750,000 |
/
11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90.3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72,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272,500,000 | |||||||
12 |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 87.1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3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060,000,000 | |||||||
13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15,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845,000,000 | |||||||
14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1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75,000,000 | |||||||
15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3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850,000,000 | |||||||
16 |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2,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小计 | RMB | 552,000,000 | |||||||
17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92.7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57,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307,500,000 | |||||||
18 | 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小计 | RMB | 380,000,000 | |||||||
总计 | RMB | 20,201,425,000 |
注: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
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
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兴公司”)另一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兴公司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兴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宁夏公司”)的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公司股权100%)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古田福兴”)另一股东--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古田福兴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古田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本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02.01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1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92.88亿元。上述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57.18亿元)的比例为56.56%。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
议案九
审议《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曾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及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鉴于该项担保即将到期,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的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拟就该项担保进行续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2年5月18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基于上述担保即将届满到期,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拟将上述担保进行续期,即: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8年
月
日止,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提供的担保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可高于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上述担保,以金冠电力自有资产及另两位股东焦作市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并承诺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无条件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的互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本公司董事邱庆丰、林楠棋代表本公司出任金冠电力董事,故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方担保,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担保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
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赵张弓村
3、法定代表人:任文举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0,596.07 |
负债总额 | 69,618.53 |
流动负债总额 | 68,741.81 |
净资产 | 60,977.55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98,787.47 |
净利润 | 2,780.02 |
、股权结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焦作市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26%,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25%股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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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拟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期审计费用共计
万元,其中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另行全额支付。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前审议。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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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其2024年度工作履职情况等已形成各自《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