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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均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4年3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全体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24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银行”)股份5000万股(占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00%),按每股人民币1.0750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75万元。后续,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相关约定,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5,3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蓝海银行股权。本次出售资产是根据标的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响应国家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政策,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帮助公司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该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及资产重组事项。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常态化推进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安排,重点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合规性、决策程序、经营成果、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勤勉尽责等方面的表现。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程序和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如下: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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