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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刘天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刘天保本人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新任独立董事,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成为新任独董,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刘天保,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博士学历。2018年7月-2020年10月,任智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1月-2021年4月,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事业部资深总监;2021年8月-2021年12月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副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现场工作工作时间为1天,主要通过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本人于2024年11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刘天保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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