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基金 | 163503 | 天治核心成长 | 5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12,227.72 | -2,079.21 | 210,148.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004 | 白云机场 | 975,805.00 | 公允价值计量 | 797,070.00 | -14,670.00 | 782,4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637 | 东方明珠 | 914.98 | 公允价值计量 | 752.00 | 24.00 | 776.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1,476,719.98 | -- | 1,010,049.72 | -16,725.21 | 0.00 | 0.00 | 0.00 | 0.00 | 993,324.51 | -- | -- |
二、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用于证券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